瞧,乔 大一新生报到的时候,乔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说话娇声爱语,上课时总犯胃痛,痛急了两只胳膊抱着肩膀,眼泪汪汪的,惹得全班男生心碎成一片片,落在地上叮当作响。
乔的男朋友,是个高个子的打篮球的男孩。后来他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据说是有另一个女孩为乔的男朋友割脉自杀了,死虽然没死成,但顺理成章的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舆论同情。胆小的乔连手指破了都会闭上眼睛,自然争不过她。很长一段时间,乔不敢到食堂打饭,怕看见了他们的亲密。乔在寝室煮白米饭,和着眼泪吞下去。每当有朋友试图劝她,总是被一副兔子样的可怜兮兮的眼神挡回去。
独身到大学毕业,乔自己在城市的一隅租了个房子。她遇到了生,一个很好的男人,治好了她吃白米饭的毛病。爱上生以后,乔很快的和生同居了。第一次的时候,乔只是说不习惯赤裸,风吹在背上有点凉。然后乔就咯咯的笑了,并没有推开生。
当然生不能老在乔这儿,生有老婆。房子空下来的时候,乔学会了和空气说话或者发呆或者在一个空罐头瓶里插花。生自己有一副房门钥匙,有一次,乔的钥匙丢了,她本来可以找开锁匠的,但是她突然很想生。她拨了生的电话,那一头沉默了一会儿,便“嗒”的一声挂断了。她靠在门上,使劲的撞门,门不开,是一扇拒绝收容她的门。但是她不放弃,她用铁丝别,用力推,拉,门丝毫不动。试了很长时间,乔终于松了一口气,哭了出来。
人都是会变的,乔变了。她的直发变成了大的波浪形,她的白棉布裙变成了有蕾丝花边的黑裙,她纤细的手上多了一支同样纤细的女士烟。乔一直泡吧,一直到生离开她。
既然这样,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分别呢。乔开始和陌生的不同的男人做爱。他们之间没有过往的悲与欢,只是两具同样空旷的身体。汗水胶着的顶点,乔在心里喊生的名字,疯狂而迷乱,一次又一次。或者已经叫出了声,乔并不知道。
乔参加了大学男朋友的婚礼,发现新娘并不是当年割脉的女孩。原来舍命相爱的结局,也不过如此。乔想起了李碧华的话,“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它的只化为蛾,蝉螂,蚊纳,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不像想象中之美丽。”
声,生 男人做到生这个位置,应该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但是,他还是在婚姻之外爱上了乔,一个他不曾了解的女孩儿。
最初吸引他的是那双眼睛,黯然的但并非无神。那一点点神采集中在目光平视以下45度角处,或者更远。你捕捉不到它,但明确的被它牵住,再也不能离开。
于是生走进乔并不开阔的生活,第一次惊见乔的每日每餐都是一碗白米饭,没有下饭菜,连一棵白菜一条咸鱼都没有。生亲自下厨,青瓜炒肉丝覆在乔的白米饭上。乔乖巧的把饭菜都吃了,然后同样安静的呕了出来。生便将乔揽在怀里,不忍的拍她的背,在心底轻轻地叹了一声——那叹息更像是叹自己,到底爱上了这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儿。
看着乔的胃口慢慢的好起来,呕的次数渐次少了,生对那个在高档衬衣外面扎围裙给一个小女孩侍弄菜羹的自己,有些不认识。
乔的身体,像一枚跳脱出壳的白蛋,柔软而温润。生喜欢那种贴近的温暖,喜欢陷落在乔黑色的发丝里面。一只手顺着乔笔直的发丝游曳,口中喃喃:“傻孩子,傻孩子”,忽然,这声音使生悚然而惊,像隔了前世吧,自己也对另一个女子说过这句话。
那是他的妻,是的,生终于想起了他的妻。那是和乔的性情截然相反的女子,虽然和乔年纪相仿。乔仿佛一茎春草,不堪风狂雨欺;他的妻却似一棵树,好象任风雨雷电都撼不动她。
生没有追问她腕上刺目的疤痕,也没有追问新婚之夜雪白的床单,只是在她啜泣时拥着她说:“傻孩子,傻孩子,我会对你好的,你放心。”妻子也只哭了那一次,之后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履行着她的责任。出外应酬得体,气质不俗,家中整洁舒适,厨艺超凡,就连房事,也是不温不火的顺着他。生实在挑不出妻什么不好,但也看不出妻做的这一切,是不是因为爱他。
但乔不同,他知道她爱他,分离时的怏怏不快,相见时的欢喜雀跃,都是那么真实自然。生也知道乔的寂寞,乔无声的怨,淡淡的愁,薄薄的恨,但生自问给不了她更多。工作上的事必须做好,妻,既然娶了她又负了她,就一定要认真的照顾她。
那个周末,妻病了,生在家里陪她,也许是时间久了,回到乔那里以后,就觉得乔的眉目不对,透着一种冷然。类似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但这次生有预感,有一些什么同时改变了,乔亦会随之离开。
果然,乔开始出入酒吧,穿着蕾丝黑裙,优雅的吐着烟圈和一个一个男人调情,彻夜不归。那偶尔回来的夜晚,生再用手指插入乔的发丝,却因为发丝的蜷曲,而再也无法纠结缠绵。这时,生才知道自己小看了乔,乔是一茎春草不错,但却是任尔践踏,春风吹又生的!相反,生却有些疼的不堪,想要回家了。
家,毕竟是自己一碗一筷累积起来的,由自己的妻子,默默的守着。妻子,原来并不是病了,而是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没有看错,妻子的确是一棵树,在也许了然了一切以后,仍选择要他们的孩子。有妻如此,又何忍再负她,是该和乔分手的时候了。
生在后来和朋友喝酒的时候说,他不过是个平凡的男人,有过一次激情,却仍要将此生悠长的岁月交付给自己的妻子,彼此有情,不论是不是爱,也都可以天长地久的过下去,携手终老的吧。
真,榛 看过榛的笑容的人,永远不会忘记,那既不是发于内心,天真无邪的,也不是惯于职场,老练沉稳的,那笑容在你面前酝酿的时候就已经消逝了,但你却相信,它只为你绽放。
榛是清瘦的,她有着一双和顾曼桢一样纤细的脚踝,也和她一样坚韧。她从小身体并不好,但是她从小就明白“以柔克刚,以弱胜强”的道理。她不争什么,但深刻明白,不争即是争。就像小时侯的玩具,零食,漂亮衣裳,她不开口要,不和弟妹抢,但一样样少不了她的。大人们都怜惜着她这一份懂事,也就不忍亏负她。
生命中第一个爱的男子,却是别人的男朋友。他高大,俊逸,肩膀宽厚,有着一双女孩子的杏核儿眼,若是在旧时,将眼角吊上去,也许会是个很红的伶人。她沉迷着那双眼,不动声色,夜里梦里晴天白日,心悬着,面上依旧是淡淡的。她打量着他身边的可人儿,一脸贪痴,说话温声暖语,正是一树桃花经春雨,红着,艳着。那时她想,此刻他若能向这边望一望,拼着粉身碎骨也要让他爱上自己。
只有无望,他那笑容,他那投篮时美妙的姿势,他那低沉的声音,他那含着笑的耳语,都不属于自己。榛在夜晚的校园里踏着别人踏过的脚印,没有人知道她想些什么。
同样纤细的手腕,喷薄而出的像是一片凄迷的烟霞。冷,好冷,深不可测的冷,像是被撒旦的翅膀拂过。温暖的生命,真实的心跳,还有无尽的眷恋。难道就这样一闪而逝了吗?不要!
醒来时,看见双亲婆娑的泪眼,心里已经悔了,再看见他,不信,合上眼再睁开,还是他。那么她赢了,在她要放弃的时候,在她两手空空的离开童年街角的商店时,人们又把她想要的塞给了她。
有过一段好时光的,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他们乘公车,他执意要坐在她后面而不是旁边,她怀疑着。车开动,一双温暖的大手搭在她肩膀,潮湿的唇覆上她的后颈,她颈后的细碎的头发撩拨着她的肌肤,她的心,一团火光从头顶劈落。但她只是回头,吻他的手指,把脸靠近他的手掌。
分手,是因为再也不能承受在一起的痛苦和欢乐,也不是不爱了,只是无力了。爱情于榛,于他,都是风中的蜡烛,琴弦上的绝音。繁华,如急景凋零。榛没有问过他还爱不爱乔,一次也没有。
小时侯的榛,以为铁轨两旁应该是大片大片金黄色的油菜花,明媚灿烂。火车启动的瞬间,人人都是怀着喜悦的心情开始旅程的。长大后知道,铁轨两旁只是破败的平房,整齐单调的田地或者堆成山的垃圾,南北都一样。榛突然觉得,回到这个城市,她就没来由的恶心,无论如何都想吐,心痛的时间越来越长。他曾经和她说过,他有个愿望,如果有很多钱,就把她宠成一个不会吃惊的女孩。
她真的已经是个不会吃惊的女孩。
她选择了生,选择了一份安稳富足的生活。没有什么海誓山盟,他只说会永远对自己好。够了,她只要这份平淡,这份好,她回报的也同样是一份平淡,一份好。爱情,是飞扬着的炉火的余烬,像黑色的蝴蝶,落下了。
榛有了生的孩子,她没有告诉生,她还不知道声想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她想要。她望向生的目光比任何时候都要柔和,因为一个生命,新的生命。她想起她曾经对他说,如果是个男孩儿,就叫他英雄,是个女孩儿,就叫她美人,这样多么干净明了。那时候,她多傻。
她接了那个电话,声音很熟悉,她知道,是乔。是宿命吗,她抢了乔的爱人,乔也抢了她的。可是为什么是在这时候,她正在想她孩子的名字,一份新的生活,一个新的生命,她又想吐了。她第一次对乔,陡生恨意。她没有告诉生,消了那个号码。
榛有把握,生会回来。那个为爱生为爱死的小女孩,很早就斗不过自己,在她眼里,爱就是春回大地,不爱就是彻骨寒冬,而自己却永远是秋色宜人。她此生死过一次,就再也不愿尝试失去。她手心里握着婚戒,定时独自去医院检查,冷眼看生用烟酒来麻醉。待得生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他哭得像是个第一次失恋的男孩子。他说,他会对自己好,永远好。
这一次,榛相信了他说的是真的。即使外面的海上风情再美,即使那些春葱似的女孩再动人,这里是他的家,有一个负重的女人是他的妻,有一个玲珑的小生命是他的子。生命中拥有了这些,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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