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传承在民间的文化艺术相当丰富,这些优秀民俗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为了加强我省民俗民间艺术保护与合理利用,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培养和弘扬民族精神,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大省的建设,由浙江省文化厅主办,浙江省群众艺术馆、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永嘉县文化馆、永嘉县摄影家协会、永嘉县黄淮纪念馆(上塘文化中心)执行承办,永嘉县恒发建材有限公司、浙江江美印务有限公司、永嘉瓯北彩印包装厂协办的“捷强杯”浙江省民俗风情摄影大奖赛向社会公开征稿。
1、征稿作品内容:
凡反映浙江民俗民间艺术应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的人与物相结合的作品均可参赛。每幅作品附文字说明(历史延续时间、内容及分布范围、数量)。其主要内容分三类:
A、民俗民间特色活动类包括民俗活动,民族民间节庆、喜庆活动,游戏活动及具有传承价值的民俗民间欢庆形式。
B、民俗民间表演艺术类包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木偶、杂技等。
C、民俗民间造型艺术类包括民族民间绘画、建筑、雕塑、米塑、陶瓷、剪纸、刺绣、染织、编织、灯彩等。
2、作品规格、送件要求:
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规格化一律为10英寸,组照7或8英寸,不超过8幅,除组照外,单幅作品不得装裱,用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也请放大成照片。
每件作品背后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凡不符合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作品统一寄:浙江省永嘉县文化馆“捷强杯”浙江省民俗风情摄影大奖赛办公室收,邮编:325100,联系人:吴银香、谢海光、陈秀芬,电话:67227869,手机:13355881836、13777717118、13587720658。
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奖金2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五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
入选作品40名,奖金各200元及证书。
4、作品截稿、评奖时间:
作品截稿时间为2006年5月30日;2006年6月中旬在杭评选、展出。
评委会由省内摄影专家和民俗专家组成。
5、其它:
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复制、展出、出版画册、刻录光盘和在报刊发表,不再另付稿酬。
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