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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有余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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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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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4-22
中午看电视,得知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自发生起,我就知道,但我不忍看全文,把自己处于知道事情大概的状态。但我很关心事态的发展,关心法院的审判。

审判是公正的,检控是准确的,量刑是适当的。药家鑫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然而,此前一段时间内,别有用心的一些人,通过媒体大放厥词,转移事件性质,混淆大众视听,期图保罪犯一条狗命。尤其是某所谓的犯罪心里学专家的讲话,更是让人担心。我不禁要问,面对事实如此清晰,手段如此残忍的一个刑事案件,你这个专家还能绕着弯子谈你的心理学?真是个迂腐透顶的专家!

还有一个兽性不化的人要说,那就是药家鑫的师妹。我不屑提她的名字,只想说她枉披一张人皮,枉受数年教育。在案情和感情的天平上,她丧尽人性地偏向了感情,令人可怕。阿弥陀佛,大慈大悲的观世音啊,你快快把她收了吧。

杀人者偿命,自高祖入关中约法三章起,就是一条中国的普世价值观。时代在进步,杀人犯罪也被分为若干类型,杀人不见得偿命了。我不是搞法律的,但是,凭着直觉,像药家鑫这样的杀人犯,一定是难逃死刑。

离线且行且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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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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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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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1-04-23
不说不快,说了看了快了。
看贴是学习,跟贴是友谊。朋友,你跟贴了吗?
我的个人主页:http://www.hycs.zj.cn/bbs/u.php?uid=2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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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1-04-23
谢谢行乐老师的支持!

我和秋老大同感,不说不快,所以才草草写了那几句。这个社会到底得了什么病啊,怎么在青少年犯罪中,越来越多地体现出人性丧失的特点呢?我们讲缺少诚信,本质上是缺少人性。人性不善,休言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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