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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完&番外) 作者:下午茶 (完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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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3-15
— 本帖被 秋绪 从 ※指间阡陌→「小说故事」 移动到本区(2009-06-09) —
内容简介:

年轻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
当我在学校空旷的浴室里,扯着嗓子唱“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的时候,
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故事,有一天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年少的我,以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那时我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血肉横飞的场合。
2条评分
♂轻舞肥羊♀ 好评度 +5 优秀文章 2009-03-15
♂轻舞肥羊♀ 好评度 +5 优秀文章 2009-03-15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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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3-15
【正文】



  第 1 章

  引子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在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
  在喧闹的虚幻的困扰中,
  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面容。
  许多年过去了,
  暴风骤雨般的激变,
  驱散了往日的梦想,
  于是我忘记了你温柔的声音,
  还有你那精灵似的倩影。
  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
  我的岁月就在那样静静地消逝,
  没有倾心的人,没有诗的灵魂,
  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
  如今心灵已开始苏醒,
  这时在我的面前又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为了它,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俄 普希金)
  年轻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
  当我在学校空旷的浴室里,扯着嗓子唱“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故事,有一天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年少的我,以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那时我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种力量,叫做命运。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血肉横飞的场合。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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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3-15
第一章

  “2,3,4……”我盯着跳动变换的楼层数,下意识地在心中默数着。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对面那个男人的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紧张的危险气息。
  这座十二层的建筑位于奥德萨中国市场的旁边,其间进进出出的,除了阿拉伯、罗马尼亚以及波兰人,百分之七十为附近的中国商人。
  电梯轿厢的显示面板上,只有九层亮着红灯,这是我要去的楼层,很显然,也是另一个人的目的地。
  那人穿得很整齐,衣服却明显不合体,好像是临时借来的。他走进电梯打量我的那一眼,只能用杀气腾腾来形容,令我浑身的血液几乎降至冰点。
  我不安地低头错开眼光,只盼着电梯快点停下。
  这时七层的显示灯开始闪烁,是此楼层有人叫梯。
  门开处我看到一双男式的黑色软皮鞋,一直走到我身边。一角驼色的风衣,熨服地贴在深灰色的长裤边。
  狭小的空间内多了一个人,气氛却缓和下来,我悄悄吐出一口长气。新上来的人,伸手按下了数字“12”。
  九层到了,我凑近电梯门等着它缓缓打开,一面在心里编排着理由,琢磨着如何向彭维维解释迟到的原因。
  事情就在这一刻急转直下。
  我连吓带惊,事后很多细节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门开处眼前黑压压一片人。
  我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拽住扔出了电梯,后脑重重撞在对面的墙上,眼前金星乱冒。
  等我的视力恢复清明,身体早已失去了应变能力。视线里只有棍棒和菜刀上下挥舞的影子,人体在地板上挣扎翻滚,血肉模糊一片狼藉,眼前呈现的,竟是一场比黑帮电影真实百倍的残酷杀戮。
  我开始狂叫,手脚并用向旁边爬动,可是却躲不开四处飞溅的血肉。我大哭,浑身哆嗦成一团,就像儿时的梦魇,除了哭叫,没有别的办法从噩梦中逃脱。
  某户人家被惊动,屋门开了又关,屋主人变了声的尖叫在楼道里回荡,经久不懈。
  远远的警笛声大作,从四面八方向此处汇集而来。
  有人大喝一声:“警察!走!”是明明白白的中国闽南口音。
  十几个黑影迅速作鸟兽散,扔下一地沾血的凶器。地板上一动不动铺陈着的,是一摊血乎乎的烂肉,早已辨不出人形。
  我当时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线,居然立刻噤声,视线锁定在触目的鲜红上,无法挪动分毫,竟然下意识地琢磨着,这里那里究竟是原来的什么器官。
  然后眼前忽然黑了下来。很久以后我知道,是有人用衣襟罩在我的头顶。
  一个声音附在耳边,用中文轻轻地说,“告诉警察,你什么也没有看到,明白吗?”这是我对现场最后的记忆。
  等我的记忆又能接上榫的时候,人已在警察局。
  乌克兰警察的制服,是一种暗昧的灰蓝色,有点象国内某版铁路制服的颜色。
  对警察,在国内就没有太好的印象。到了乌克兰,除了同胞间的耳濡目染,入境时海关警察贪婪的嘴脸,更让我的第一印象,就打了个百分之五十的折扣。
  大脑皮层开始活跃,记忆渐渐恢复。我把头埋进臂弯,方才血淋淋的一幕又重归眼前,椅子被我抖得咯吱做响。
  对面的警察却没有丝毫怜香惜玉之心,用英语开始例行公事的盘问。
  “名字?”
  “玫。”我撑着额头勉强敷衍。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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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3-15
  “家族姓氏?”
  “赵。”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
  “奥德萨国立音乐学院的学生。”
  “地址?”
  我报上当前的住址。他皱起眉头,“为什么和签证上的地址不符?”声音虽然生硬,英语发音倒是罕见的标准,不比一般乌克兰人,说起英语嘴里象含着一大口伏特加酒。
  “因为签证时没人告诉我,房客尚且包括蟑螂老鼠。”我不耐烦,挑起眉头看着他,“难道阁下没住过学生公寓?
  他板得紧紧的脸稍稍松动,启齿露出一丝微笑。我这才注意到,对面坐着的,是位面目端正的乌国帅哥。帽檐下一双深邃的眼睛,象阳光下的黑海,碧蓝清澈。
  这点恩赐似的微笑,如同乌云背后的阳光,云缝里露露脸又很快消逝,后面的问题开始益加尖锐。
  “我什么也没看到。”面对他的逼问,我来来回回只有这么一句。事实上,我的确什么也没看到,而我有限的俄语修行,也只够支持我语法正确兼发音清晰地表达这一句。
  而那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徘徊不去,“告诉警察,你什么也没有看到,明白吗?”
  我极力想回忆起那个男人的其他特征,脑子里的画面,却只剩下了那角棕色的风衣。
  终于被送出警局的时候,已是半夜。眼前是彭维维那张画得无懈可击的俏脸。
  “赵玫,你丫可真够命大的。”她迎上来笑,双眼的焦点却不在我脸上,直盯着我的背后。
  我扭头,原来身后跟着那个身材高大的帅哥警察,难怪维维的神色,象小熊维尼看到蜂蜜,两只圆溜溜的杏核眼,此刻眯成了两弯月牙儿,完全当得起媚眼如丝四个字。
  “小姐,你忘了护照。”这小子大概见惯了女人色迷迷的眼光,声色不动地向我伸出手。
  我接过护照揣进衣兜,草草地点头致谢,拉起维维的手,“我们走。”
  她不悦,用力想甩脱我的控制,“这么急干吗?”
  我不理她,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下午的血腥场面,在眼前挥之不去,心头作呕不止。
  “小姐,你的签证马上就要到期了,需要尽快续签。”蜂蜜在后面提醒。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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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3-15
  我回头看看奥市警察局的标志建筑,有点犯迷糊,我怎么会来这儿?满天的星光在我眼前一下消失。
  醒来的时候,触目所及是一片全白。
  “我怎么会在医院?”
  彭维维捏捏我的脸蛋,“小丫挺的你撞上黑帮火并了,居然没被灭口,现在还能耳聪目明四肢健全!”
  我皱起眉头,正式表示反感。
  彭维维是我在音乐附中的同学,我主修钢琴,她主修声乐。原来挺秀溜一文艺女青年,来乌克兰不到一年,变得满嘴粗话。
  但是,等等,黑帮火并?霎时间记忆全部回来了,我蜷起身体,无法自控地放声大哭,“妈……妈……”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没用,但凡遇到倒霉事,第一反应就是找我妈。
  “医生!医生!”维维抱着我手足无措,大声呼喝着护士。
  手臂被人用力按住,一阵冰凉,一阵刺痛,后来我就睡着了,大概是镇静剂的功效。
  几天之后,当地报纸登出了现场的大幅照片。原来不仅是我,奥德萨市的市民,也有幸目睹了一场百年难遇的火爆场面。事发当天,几十辆警车如临大敌,将整栋楼围得水泄不通,无数的媒体云集在中国市场附近,兴奋得象打了鸡血,但凡经过一个略象中国人的路人,都会被记者拦住采访。
  比较讽刺的是,半个城市的警察,在十二层建筑里过完粗筛过细筛,搜查了一遍又一遍,却没有抓到一个嫌犯。最后只好带走了十几名疑似现场目击人。
  据说我和另一名中国男子,是最接近原始现场的两名目击证人。倒是可以理解,为什么奥市警局会对我紧追不舍。
  维维的解释,那个男人对我的叮嘱显然是好意,假如我不对警方守口如瓶,一旦和黑帮扯上恩仇,后面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而我记忆出现断层的时间,显然错过了最热闹、最富历史性和戏剧性的时刻。
  一周后出院,想起签证的事,心里略略一沉。因为我不得不再跑一趟警察局,那个在恶梦里会反复出现的地方。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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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3-15
  第 2 章

  从警局移民办公室出来,我的心情沮丧得难以形容。一路踢着满地金黄的落叶,只想大喊两声以散去心中的郁闷。
  我没想到一个无意的疏忽,竟然会造成如此致命的后果。
  三年前我毕业于首都那所著名的音乐附中,专业成绩一直很好,高考时因为贪吃了一碗麻辣烫,连拉了三天肚子,文化课考试自然一塌糊涂,与自小梦寐以求的中央音乐学院失之交臂。
  我既不愿服从分配,又不想重回高三再吃二遍苦,从此成为父母眼中的无业游民和问题少年。吃了半年闲饭之后,朋友介绍了一份工作。每天下午我在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大堂演奏钢琴,收入勉强够养活自己。
  这么着晃了两年,我彻底厌倦了替别人的衣香鬓影作活动布景的生活。我的终极梦想,是法国或者奥地利的艺术学院。但我的父母,只是某部设计院的普通工程师,家境不过小康,高额的学费和极高的拒签率,令我望而却步。
  彭维维从乌克兰发来的一封邮件,让我动了心,加上留学中介巧舌如簧的忽悠,靠着父母有限的积蓄,我于三个月前持短期临时签证入境,成为奥德萨国立音乐学院的预科学生。
  出发前我趴在世界地图上寻找奥德萨的位置。对于乌克兰,我只知道,蓝眼睛的保尔柯察金,是乌克兰人,二战时苏联红军的元帅朱可夫,也是乌克兰人。
  奥德萨位于乌克兰南部,滨临黑海,曾是前苏联最重要的海港城市,始建于古希腊,从这里,可以乘船到达罗马尼亚、法国、希腊、意大利和土耳其。官方语言是乌克兰语,街市流行语却是俄语。
  奥德萨国立音乐学院则是乌克兰最古老的音乐高等教育学府之一,也是欧洲音乐学院协会成员。我希望这只是一条折衷之路,两三年后能够拿这段求学经历当作跳板,得到其他欧盟国家的签证。
  而那位面目呆板的移民官员,懒洋洋地告诉我,由于签证申请材料的居住地址与现住址不符,如果我想续签,必须由学校出具学生公寓的居住证明。
  “可是我已经搬离公寓了。”我说。
  “没有办法。”他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法律规定,你必须提供和签证地址一致的居住证明。”
  “这是什么白痴规定?”我纳闷,难道在乌国居住十年,为了续签仍要搬回十年前的居住地?
  “或者,你可以搬回公寓。”他果然给我出这种馊主意。
  操你姥姥!气急败坏之下,我的中文粗口秀脱口而出。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僚作风,果然和国内如出一辙。
  而距离我签证到期的日子,已不到十天。学生公寓如今是人满为患,哪儿会有空位给我留着?
  无法如期续签的后果,那位官员说得很清楚,从此我将成为非法移民,即“黑人”。从黑人变回合法移民,视乎个人的运气,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但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不比重新办份申请省时省力。
  我在学院的公寓管理部泡了一个上午,毫无收获,只好无精打采地沿着海滨林荫道溜达回去。
  我开始认真考虑后事,如果得不到续签,接下去该怎么办。
  经过一个三岔路口时,我想得出神,压根儿没注意到斜刺里忽然冲出一辆轿跑车,等我意识到危险,早已躲避不及,大脑一片空白。
  刺耳的刹车声里,那辆跑车的前脸,紧贴着我的左侧身体停下。我傻立在路中间,手指头都忘了如何移动。
  有人拍开车门,气冲冲地下来,手指几乎点在我的鼻子上,用俄语大声质问:“你!怎么回事?”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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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3-15
  我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漂亮而嚣张的脸,中国男人的脸。
  忍了几天的怒气在这一刻突然爆发,我扬起手中的背包一下下砸了过去,用中文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撞了人还这么牛x,你谁呀你!有辆车你了不起吗?有本事你回中国放肆去,在人家土地上充大爷,你什么东西!”
  那人显然被我泼妇似的发作给吓了一跳,倒退两步躲避着包中四散的杂物,也换了中文回应,“哟嗬,挺文气一小姑娘,怎么这么泼呀?走道不看路,你还有理了你!哎哟,还打人,你信不信我叫警察来?”
  我有点破罐子破摔,索性把泼赖进行到底,直逼到他的脸前,“行啊,你现在就叫,不叫你是孙子。”
  他的脸上划过一丝奇异的表情,仿佛是惊讶,接着是恍然,然后笑了起来,“今儿真走了眼嘿!”
  背包带被他攥在手里,我用力抽了两下,却纹丝不动,我狠狠瞪着他,他却笑眯眯的,目光肆无忌惮地在我脸上逡巡。
  另一侧车门打开,一身材惹火的当地妞儿扭下车,袅袅婷婷地倚在车门上叫他:“马克,上车来。”声音娇媚得滴得下蜜水来。
  十月中旬的气温,已经相当低了,她还穿着抹胸和豹皮短裙,细腰长腿完全暴露在深秋的寒风里。也不怕冻死,我撇撇嘴。
  这种装扮的女孩子,在奥德萨街头随处可见。都有着惊人的美貌,十六七岁就开始出道,目标人群是侨居奥德萨的中国和阿拉伯商人。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洋妞最美丽的时候,牛奶一样的肌肤,花瓣一样的嘴唇,金黄的卷发丝缕分明,恍如拉斐尔笔下的花季少女,却出卖得这般廉价,二十美金就能陪人睡一夜。
  那些沉浸在脂粉阵里的中国商人,早已是乐不思蜀,他们管自己叫作“大清炮队”。在街道上开车横冲直撞,卡奇诺赌场一掷千金,说起话来不知天高地厚的,也是同一批人。
  他松开手,走过去搂着她的腰,贴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那小妞儿便大声地笑,一眼一眼地打量我。
  我一声不响地蹲下身,一件一件收拾着满地乱滚的东西。酸痛却从心底深处直泛上来,眼前顿时模糊一片。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离开父母,放弃北京温暖舒适的家,来这个破地方到处为难,还要被这样的人渣欺负。
  眼泪啪嗒啪嗒落在鞋面上,我带点赌气,用手背狠狠抹去。大不了回家,有什么可哭的,赵玫你可真没用。
  “原来你叫赵玫。”一双棕色麂皮靴站我眼前。
  我的心突然大力一跳,顺着牛仔裤、麂皮夹克一路看上去,那死小子手里正捏着我的护照,津津有味地翻看着。
  我一把夺过来塞进背包,站起来就走。不可能,我对自己说,不过是偶然的相像而已,那个声音温和而充满磁性,怎么也不可能如此浅薄庸俗。
  “嘿,嘿,我说,”他追在后面喊,“你也不看看,有没有打残我,甩手就走,医药费算谁的?”
  “你去死吧!”我回头恶狠狠地说。
  长这么大,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恃靓行凶的绣花枕头。我喜欢的男人,一直都是那种斯文儒雅,智商明显高于平均值的,象我爹一样。
  我抱着书包飞跑,这一刻觉得世界都是灰的,天地虽大却无我容身之处。眼泪再不受控制,哗哗地往下落,我就这么着一路哭回了家。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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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3-15
  第 3 章

  回到和彭维维合租的公寓,我精疲力尽,一头倒在床上。
  彭维维出乎意料地没有出去,糊着一脸面膜过来看我。
  “嗨,就这么点破事儿,你愁成这样?”听完我的遭遇,她颇不以为然。
  我翻个身,“你当然不在乎,我若这么着被遣返回国,我爹会打断我的腿。”
  “得了得了,交给我,瞅你那样儿。”她推我,“有朋友专门是吃这行的,我让他按自己人收费,成了吧?别再吊着脸了。”
  “你那些牛鬼蛇神呢?今儿怎么一个都不见?”我看到点儿希望,略微打起精神。彭维维的男友多得我眼花缭乱,张冠李戴是家常便饭。
  “谁说的?”她拿着我的护照回自己房间,笑声透过门缝传过来,“你丫对我太没信心了。”
  凭良心说,维维实在是个美丽的女孩儿,可惜遇人不淑,跟着前男友抛家去国来到这里,那男人欠下人一大笔钱,就此人间蒸发。
  我不知道她曾经遭遇过什么,也不知道那段天天被人堵着门追债的日子,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当我在基辅机场见到她时,惊讶于当年的校花,容颜依旧娇嫩如初,但眼角眉梢堆积的,却是这个年龄的女孩不该有的沧桑。
  这套位于济里巴斯大街附近的公寓,原是她一个人住着,我来之后占去了一间卧室,两人合用客厅和厨房。每月象征性的,她只收我八十美金。
  我觉得过意不去。每月的水电气暖加起来,就已经超过五十美金,更别提这个地段的公寓,通常贵得离谱。父母的收入,只够支持我每月二百五十美金的生活费。离开维维,我只能与人在中等住宅区合租公寓。而那些地方的燃气和暖气供应,经常会出现问题。
  为了补偿,我每天下课后赶回来清洁做饭,但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寂寞地吃晚饭。朦胧睡过一觉,才能听到她稀里哗啦的洗浴声。
  “你瞧瞧怎么样?”出门前彭维维一朵花似的站我跟前。灰绿色的大衣,搭肩扣袢,一顶俏皮的船形帽斜扣在头顶,颇有二战时期苏联女兵的风味。
  我心里一动,“维维,你勾搭上那只小蜜蜂了?”
  “怎么着,你也看上他了?”她促狭地笑,“是我让给你还是咱姐俩一块儿上了他?”
  “去你的!”我啐她,“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彭维维大笑,把香喷喷的脸蛋凑上来,在我脸上响亮地啧了一下,“放心亲爱的,我不做挖人墙脚的事。”她一阵风似飘出去。
  楼外传来几声汽车喇叭响,我探出头,是辆醒目的宝马六系列。那两个著名的鲨鱼眼车灯,我觉得有点眼熟,正要再看个究竟,却发现一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正靠在车门处吸烟。一点暗红半明半灭间,他忽然仰起脸,吓得我立刻缩了回去。
  引擎声咆哮着逐渐远去,我收拾好第二天上课的杂物,洗完澡上床睡觉。
  半夜被惊醒,有细细的絮语声从另一个卧室传过来,侧耳细听却消失了,我翻个身再次睡熟。第二天起床,只有维维一个人坐在厨房喝咖啡,神色不见任何异样。我怀疑昨晚听到的动静,也许是我的梦境。
  六天后,彭维维把护照扔还给我。
  “费用多少?”犹如劫后余生,我感激涕零。
  “一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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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3-15
  我愣了一下,这个价钱相对于这种案例,便宜得有些过分。
  “朋友说,原打算免费,但不能开这个先例,只是个意思。” 维维细细凝视着我,“原来你真长得挺好看的。赵玫,收拾收拾,跟我去见个人。”
  我跳起来叫,“彭维维,居然卖友求荣你!”
  “小样儿!”她把靠垫砸过来骂我,“能卖我早卖了,留你到今天?人替你办事,你总要说声谢谢吧。”
  大提琴幽怨的声音在餐馆四壁流淌,侍者带着我和彭维维绕过几张餐桌。靠窗处坐着个前额略微秃顶的中年男人,见到我俩立刻站了起来。
  彭维维从我的臂弯中抽回手,声音里是掩不住的惊讶,“老钱怎么是你?嘉遇呢?”
  被称作老钱的中年男人笑着上前,替她拉开椅子,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摩挲着说:“维维,你不能一入洞房就把媒人丢过墙吧!”
  彭维维一把打掉他的手,嗔怒着说,“你他妈少趁乱占我便宜。”
  老钱笑笑,似乎并不以为忤,眼光转到我脸上,“这是……?”
  “我同学,以后你也多照应着点儿。”看上去彭维维并不愿和他多说,依然问,“嘉遇跑哪儿去了?竟敢放我鸽子。”
  “清关出了问题,小孙还在港口耗着,今儿个晚上是回不来了。”
  “哟,还有孙嘉遇摆不平的场子?”
  “不干小孙的事儿,他们内部摆不平,殃及池鱼。前些天那档子事,不就是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嘛。”
  第一次进这种档次的餐馆,我有点局促。在酒店弹琴的那段日子,不时有人请我出入星级酒店,可是国内的服务,总有些隔靴搔痒,缺那么点恰到好处的眼力价儿,殷勤得总不是地方。
  方才落坐,习惯性的自己动手用力去拉椅子,侍者早已在我身后将椅子及时跟进。我的脸刷地红了,自觉这样的尴尬落在别人的眼里,一定笨拙得可笑。
  他俩的谈话,我似懂非懂,心里莫名其妙有点喘不过气的郁闷,非常后悔来这一趟。
  分手时老钱递给彭维维一个盒子,“这是你要的新款诺基亚,从国内带来的,小孙让我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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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了一下,这个价钱相对于这种案例,便宜得有些过分。
  “朋友说,原打算免费,但不能开这个先例,只是个意思。” 维维细细凝视着我,“原来你真长得挺好看的。赵玫,收拾收拾,跟我去见个人。”
  我跳起来叫,“彭维维,居然卖友求荣你!”
  “小样儿!”她把靠垫砸过来骂我,“能卖我早卖了,留你到今天?人替你办事,你总要说声谢谢吧。”
  大提琴幽怨的声音在餐馆四壁流淌,侍者带着我和彭维维绕过几张餐桌。靠窗处坐着个前额略微秃顶的中年男人,见到我俩立刻站了起来。
  彭维维从我的臂弯中抽回手,声音里是掩不住的惊讶,“老钱怎么是你?嘉遇呢?”
  被称作老钱的中年男人笑着上前,替她拉开椅子,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摩挲着说:“维维,你不能一入洞房就把媒人丢过墙吧!”
  彭维维一把打掉他的手,嗔怒着说,“你他妈少趁乱占我便宜。”
  老钱笑笑,似乎并不以为忤,眼光转到我脸上,“这是……?”
  “我同学,以后你也多照应着点儿。”看上去彭维维并不愿和他多说,依然问,“嘉遇跑哪儿去了?竟敢放我鸽子。”
  “清关出了问题,小孙还在港口耗着,今儿个晚上是回不来了。”
  “哟,还有孙嘉遇摆不平的场子?”
  “不干小孙的事儿,他们内部摆不平,殃及池鱼。前些天那档子事,不就是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嘛。”
  第一次进这种档次的餐馆,我有点局促。在酒店弹琴的那段日子,不时有人请我出入星级酒店,可是国内的服务,总有些隔靴搔痒,缺那么点恰到好处的眼力价儿,殷勤得总不是地方。
  方才落坐,习惯性的自己动手用力去拉椅子,侍者早已在我身后将椅子及时跟进。我的脸刷地红了,自觉这样的尴尬落在别人的眼里,一定笨拙得可笑。
  他俩的谈话,我似懂非懂,心里莫名其妙有点喘不过气的郁闷,非常后悔来这一趟。
  分手时老钱递给彭维维一个盒子,“这是你要的新款诺基亚,从国内带来的,小孙让我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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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维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顺手接在手里,毫无诚意地说:“替我谢谢他。”
  她是真没当回事我知道,家里至少扔着三部旧手机,加上我手里这部三星,都是她玩厌了换下来的。
  回去的路上,彭维维阴沉着脸,一句话不说,不停地拨打着手机,扬声器里传出的,永远是那个呆板的女声。我听不懂乌克兰语,但也能猜到,一定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之类的。
  第二天一整天的时间,彭维维的脾气喜怒不定,我小心翼翼地躲着她,竭力避免成为擦枪走火的导火索。直到下午,她接了一个电话,脸色终于多云转晴,开始有说有笑。
  我做了鸡蛋炒米和火腿圆白菜汤,维维仿佛忘掉了她的减肥大计,吃了很多,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吃完她良心发现,摸着我的手指一脸惋惜,“未来钢琴家的手,糟蹋在厨房里,实在是暴殄天物,罪过罪过……”
  我托着腮帮看着她笑,对那个姓孙名嘉遇的人,充满了好奇。彭维维仍旧维持着挂名学生的身份,是学院内的名人,裙下之臣要以打计算。能让以凉薄著名的彭维维牵心扯肺惦记着,这人得有多高的段数!
  饭后有电话不停地进来找她,我只好暂时充作接线生。她在一边挤眉弄眼地比划,我哼哼哈哈地应付着电话那头,“维维啊,她不在……去哪儿了?不知道……”
  她倒了杯伏特加坐我身边,半天没有说话。浴后濡湿的黑亮长发,直披到腰际,铅华未施的脸上,有股罕见的稚气。我等着她开口。
  “亲爱的,”她终于说,“哪天我玩得掉了底,记得替我把骨灰带回中国。”
  “维维!”我震惊过度,看着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吓着你了?“她把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腮边两个酒窝若隐若现,又恢复了一脸灿烂的笑靥,“赵玫,你丫真他妈的纯洁,纯洁得让人嫉妒。”
  活这么大感情依然白纸一张,这点一直被她拿来嘲笑,老说我白活了二十二年。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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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03-15
  第 4 章

  万圣节的下午,彭维维带回两套女吸血鬼的衣服,除了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著名披风,还有足能以假乱真的獠牙。
  我把两颗尖利的獠牙套在牙齿上,望着镜中白森森的齿尖,忍不住哈哈大笑。
  彭维维把一头漆黑的长发染成金黄,用大卷做出繁复的波浪。《夜访吸血鬼》曾是我俩的最爱,她粉布拉德皮特,我迷汤姆克鲁斯。这个造型,一眼就知道是那个暗恋路易斯,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克罗迪娅。.
  “你的路易斯呢?”我提着吹风机帮她做出造型。
  她正在画眼线的手停下,表情忽然之间复杂起来,阴晴不定,但是她还在微笑,“你也知道,吸血鬼是不能见到阳光的,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只能化尘化土。所以克罗迪娅是不能有真情的。”
  “哎哟,真叫一个酸呐,您老若认第二,琼奶奶都不敢认第一。”我一边笑一边嘀咕,“我还知道,西南苗寨有一种情蛊,沾上它一辈子不能动情,您要不要试试?”
  “这是谁家的段子?卫斯理?”她茫然地抬起头,漂亮的眼睛里有丝阴郁,“情蛊?真有这种东西?”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傻子也知道,他们之间肯定出了什么事。屋内只有吹风机呜呜的声音在空洞地回响。
  待她化妆整齐,我站远了轻轻鼓掌。她的脸孔涂的雪白,粉蓝的眼盖,鲜红的嘴唇,右眼角被我特意用蓝色的眼线笔,画了一颗心型的泪滴,并不觉诡异,只有一种浓郁的华丽。
  她抓住我问,“为什么不化妆?”
  我摊开手无奈地回答,“你看看我的衣服,除了牛仔裤还是牛仔裤,甭出去给你丢人了。”
  维维从床上掀起白床单披我身上,笑得咯咯的,“那就扮贞子得了。”
  我吓得倒退两步,“别别,我对贞子有心理障碍。”当年看完《午夜凶铃》,我一个多月不敢看电视,总怕看着看着电视机里爬出一什么东西来。
  最后我还是换上一件蕾丝衬衣和维维的丝绒长裤,素着一张脸跟她出门,临时在路边买了一张面具充数。
  派对在一所海边别墅里举行。今晚这里汇集了当地华商中的大部分精英,还有无数不同种族却同样身份暧昧的淘金女人。
  舞会现场至少有一打黑披风吸血鬼,十个八个白衣贞子,维维很沮丧,因为吸引眼球的创意完全失败。
  到了后半夜,人们完全玩疯了,四处弥漫着一种末日狂欢的气氛。维维索性褪去披风,一身鲜红的丝绒短裙出尽风头。她正跳得兴奋,香汗淋漓脂粉退却,肌肤却愈见晶莹,那颗蓝色的泪滴似乎摇摇欲坠。
  也许是红酒喝多了,或者是面具戴久了,我觉得头晕胸闷,看到隔壁有间书房,只亮着一盏幽暗的壁灯,里面没有人。我偷偷走进去,想坐椅子上透口气,却意外地看到一架钢琴,“Blüthner”的标志引人注目。这就是“布吕特纳”,被众多钢琴家称颂的“aliquot Sealing”。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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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03-15
  我忍不住诱惑,走上前掀起琴盖缓缓奏出熟悉的旋律,“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for you,It seems the natural thing to do,Tonight no one\'s gonna find us ,We\'ll leave the world behind us……”
  (今夜我为你庆祝我的爱情,它似乎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今夜没人找得到我们 ,我们将把这个世界抛在身后……)
  一直喜欢这首歌,每次听到它都想哭,可真的流了泪,脸上又总是不由自主地在微笑。我跟着哼出声,“Tonight our spirits will be climbing,To a sky filled up with diamonds,When I make love to you, 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for you……”
  (当我向你示爱的时候 ,今夜我们的灵魂将一直攀升到缀满钻石的天空,今夜我为你庆祝我的爱情 ……)
  黑暗中有声音轻笑着问:“谁是那个幸运的人?”
  我浑身一震,心脏仿佛跳漏半拍,琴声曳然而止。我认得这个声音。
  “你究竟是谁?”
  暗影里打火机嚓地一亮,有人从沙发上坐起来,“告诉你名字,你又能记多长时间?”他深深吸口烟,“这歌真老,多少年没听过了。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有十六岁,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看不清他的脸,傻坐着听他说话,心底有种奇异的感觉,如被催眠。
  他走过来向我俯下身,彼此的气息咫尺可闻,那是一种鞣制的皮革与烟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他的手指滑过琴键,一片杂乱的叮咚声。
  “再来一遍吧,宝贝儿。”他说。手心覆盖在我的手背上,温热的呼吸扑在我耳后最敏感的地方,一阵颤栗涟漪一样扩散,我全身都软了下来。
  耳边轻不可辨的啪嗒一响,顶灯突然大亮,瞬息的目眩之后,我立时愣住了。两张脸距离只有三十公分。对面那张脸上分明是一种白日见鬼的神情,我相信自己的表情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这样近距离的对视,十几天前曾在海滨林荫道上演过一次。眼前这人,就是那个跑车上载着艳女的中国男人。
  我转过眼光,维维站在门口,手指仍旧按在开关上,嘴巴张成一个O型。
  他直起身,吊儿郎当地笑,“原来是你。”
  我看着维维,她拦在门口,大眼睛眯起来,一脸冷笑,“孙嘉遇,你胃口是不是忒好了?荤素不忌,也不怕吃多了撑死。”
  嘿,孙,嘉,遇!所有的记忆碎片拼在一处,我低下头,世界真是小,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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