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去上班的车上,百无聊赖,就看车上的车载电视,那个时间刚好在播新闻,看了一会,有两个报导让我倍感焦虑。其中一个报导说到:一个女人两个孩子在自己家里被杀,一个孩子3个月,一个孩子6个月,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杀害很久了,血迹都已干枯。要不是被害人的妹妹冬至想请姐姐去吃饭,打电话怎么都不通就找上门去,还不会被发现。另外一个报导说到:三男一女拿着白酒到大排档去宵夜,其时,只有老板娘在店里,老板去看老乡了,后来这四人喝多了,老板娘就来劝,结果这四人将店面打得稀巴烂,还将老板娘给打伤了。
看了这两个报导,我真的觉得很没有安全感,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她能和谁有仇呢?不仅将她杀害,居然残忍到连几个月的孩子都不放过;好心劝个架,居然被砸被打,老板娘又招谁惹谁了?以前看香港电影总觉得好夸张,真的就没有王法了吗?想杀人就杀人,想砸店就砸店,可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情况的不断复杂化,当时以为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居然就在身边发生了。过去的犯罪,杀人的就一定是有很大的怨恨或狠毒,其它的也就是些偷啊、抢啊的,总不至于动辄就打人、杀人。不知道是来自生活的压力需要宣泄,还是真的就要杀了人才泄愤,现在的人,可以为了一点很小的事情就动刀子将人致命,人心怎么会变得那么狂躁呢?这是谁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