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杀过人么,我杀过。
我是在监狱里跟人说这话的,那时候我已经被判了死刑,隔着厚厚的铁门,我对着站在走廊上面无表情的女狱警说。
我不害怕,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那鲜血迸溅在墙上,如桃花一样盛开。
而事实上用桃花来形容污血实在是污辱了桃花。桃花,多么美的名字啊,它让我想起了东海桃花岛,想起了人面桃花相映红,这么美的花怎么能用来形象污浊的血渍。
本来的我是不会杀人的,也不应该杀人,人性本善么。
本来的我也应该象其他人一样有个和谐幸福平安快乐的家庭,这曾经是我的理想,你瞧,我的理想是多么的简单啊,什么科学家啊,工程师啊,那些都是写作文的时候骗老师用的,其实我只想找个好人把自己嫁出去,给他生个娃,男娃女娃都可以,只要健康就行。
那狱警把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扭了过去,光线很黑暗,我看不到她的眼神。
其实我差一步就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只差那么一步。人生如棋啊,一步之差,全盘皆输。
我是什么时候起了杀念呢,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可能就是在他最后一次跟我说再等我两年的时候吧,那时候的我已经等了他很多年,青春成了过去,胭脂沾染了灰,红颜已老,岁月蹉跎。
我才三十三岁呢,就已经有了白发。
我决定不再等,我在介绍人那里挑了一个还算顺眼的二婚男人,二婚好啊,有经验,最起码他能在觉得不合适的时候提出分手,而不象他那样拖了我十年,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
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怨他,要怨只能怨自己,鬼迷心窍。
他有什么好啊,不过是嘴会说点,长得好看一点么。
可是,我却偏偏在公司联欢会上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对他一见钟情。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晚上的场景,灯火正辉煌,欢乐的乐曲在大厅中交响,他从远处走来,眉目含情,携一路的春光,所有的嘉宾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所有的女人都偷眼望向他.而当他满面春风望着我的时候,我知道我逃不掉了,我是属于他的,他也属于我。
在那以前,我一直在等待着谁与我一见钟情,相伴一生。在很多年以后,我终于知道,一见钟情是会害死人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有灵魂。
我一无反顾地爱上他并沉沦其中,在我第一次怀孕的时候,我就幻想着他会娶我,他也誓言旦旦地要我等他的好消息,可是过了两个月,我不能再等了,找上门去,我与他媳妇在楼梯口争论起来,他媳妇推了我一把,我就从楼梯上滚落下来流产了。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他打了她一记耳光,然后就把我送到医院去了,守候了我三天三夜,一刻也没有离开,那时候,我相信他是爱我的,至少他还算有点良心,没有弃我于不顾。
出了医院我提出了分手,他哭了,抱着我发誓,只要我等他两年,他一定会风风光光的娶我。
我动了心,我多么希望自己能风风光光的嫁出去啊,让所有曾经嘲笑的目光转为惊讶,让风言风语随风而逝。
过了两年,他的工作做得很出色,提干了,于是他说再等他两年,现在提出离婚会给他的仕途带来不利。于是我又等了他两年,在那两年里,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跳舞,但是却从来没有带过一个男人回家,在我的家里只有他一人来过,他才是这个家里的主人,而我更象是他养的宠物,一个寂寞的傻瓜。
这是一个恶俗的故事,女狱警的嘴似乎撇了撇,是不屑吧。我知道你们会看不起我的,我早已知道。所以更想坚持到底,用胜利来换取尊严,我耗上他了。
当一个人钻了牛角尖以后,就算是十辆马车也拉不出来的。当一个人的尊严被彻底踩在脚下的时候,当一个人由爱转恨的时候,也就彻底的失去了理智,我想这可能就是杀人的动机吧。
再等我两年,他这样说。眼角眉梢带着恼怒带着焦急。
我笑,他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都给他记着呢,第一次是我为他流产的时候说的,第二次是他提干的时候说的,第三次是他转正级的时候说的,第四次是他老婆生病的时候说的,第五次是他带我去旅游的时候说的,那时候我一直想把他从华山险峰推下去做一对亡命的鸳鸯,我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
一个人要是绝望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我敲着铁门说,手指敲在门上发出沉闷的声音,我的手指很长,小时候学过一段钢琴,老师说我戾气太重,琴声中总是带着杀气。她说得真准,她不应该当老师,那太屈才了,她可以当相士了,一定生意兴隆。
我把手掌放在眼前,细细端详,这样一双柔美纤细白皙的手,握着刀的时候居然一点也不抖,如庖丁解牛,那种皮肉与筋骨剥离的声音,运刀时的动作互相配合,显得是那样的和谐一致,美妙动人。在我眼里,已经目无全人,有的只是案板上一块一块待售的猪肉,按斤称两地叫卖,鲜血流了一地,如果是鸡血鸭血倒还可以卖钱,而人血,活着的时候可以救人,死了以后就一分不值。
那女狱警背对着我捂住了嘴巴,我看到她的双肩在发抖。
这可不能怪我,我说。谁教他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来着。
我说我不等了,我要嫁人了。
而他却不同意。呵,他以为他是谁,上帝?,耶稣?,就算是耶稣也会被钉在十字架上,何况是他,一个凡夫俗子。
流血的滋味一定不好受吧,他浑身抽搐着眼睛往外突着干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失了血色的面孔如祭奠时候用的纸人。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这些都是他应该还给我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够了!”那女狱警背对着大喊:“你太残忍了。”
我笑,是嘛,残忍吗?不过跟他比较起来,我还差得很远,他是吃人不吐骨头啊,我算什么,小儿科。
那女狱警蹬蹬地跑了出去。再回来时,已经很平静了,手里端着盘子,里面放着一碗饭,一盘菜,一双筷子。
她打开铁门走进来,大盖帽压得很低,我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到薄薄的嘴唇使劲地抿着,有牙齿咬过的痕迹。
我笑,这是最后一顿饭吗,未免太素了,太小气了吧。
她没有说话。
我问:“你有口红吗?”
她说:“有。”
……
秋风起的时候,落叶成堆。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夕阳下,我看到一只血红的罂粟在风中摇曳,那是一枝带毒的玫瑰。
我是一枝罂粟,千万别惹我,惹我你就要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