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浙江省摄影艺术贡献奖拟确认名单的公告
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今年9月,浙江省文化厅部署开展浙江摄影系列活动,并进行了 “浙江省摄影艺术贡献奖”评选。经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的推荐、申报,再经省文化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认浙江省摄影艺术贡献奖获得者2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1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部门:浙江省文化厅社文处,受理电话:0571-85215836,传真:0571-85215843,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3。
二00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