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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都房产杯 ” 影像南明湖摄影大奖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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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9-22
南明湖是丽水一道新的城市景观,是提升丽水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之一。南明湖的出现,是丽水人对自己的母亲河瓯江进行又一次深度开发的结果,它荟萃了丽水的河川生态自然风光,也浓缩了丽水悠久的历史文化。为挖掘和展示南明湖的优美风光,丽水 市水利局 特举办 “ 皇都房产杯 ” 2007 “影像南明湖” 摄影 大奖赛。
一、创作范围及内容
拍摄取材内容为 南明湖 景区所有景点 ,以摄影为艺术表现手段,展现南明湖的俊秀和防洪堤德政工程的效果。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1000元;优秀奖 100名,各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100元。
  三、评比办法
    本次比赛聘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11月 17日— 21日国际摄影节期间,将在南明门古城楼举办本次摄影比赛优秀作品展 。
    四、参赛细则
    1 、本次比赛的参赛作品不限数码摄影和胶片作品。胶片作品来稿为 10寸照片,每人送稿幅数不限,组照限 4幅(组照一律为 10寸照片用透明胶粘在一起,不得制作在一张大照片上)。用数码相机拍摄必须达到 500万以上像素精细画质。所有作品要求保持原创影像,拒绝采用电脑技术改变原作合成的照片,但可以原创照片的宽幅原始接片。来稿不得装裱。
      2、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 (不得使用化名、笔名 )、拍摄地点、拍摄时间、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作品涉及肖像权等法律责任自负。来稿请寄“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收(邮编: 323000,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56号。)
3 、截稿时间: 2007年 10月 20日。
4 、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出版书册和广告宣传,不另付稿酬。

主办单位:            丽水市水利局
活动总冠名单位:    丽水市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丽水市跑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全程策划单位:      丽水市跑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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