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作社风采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8周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成了我省建设现代农业的生力军。为了充分展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辉煌历程,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丰硕成果,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合作社风采》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摄影比赛活动由省农业厅主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承办,钱江晚报、省级机关摄影协会协办。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要求紧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展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在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的成就;
2、参赛作品彩色或黑白不限,可采用胶片或数码相机拍摄,但不得使用电脑技术合成;
3、参赛作品要求放大至10寸。作品如被选用,需提供作品原底片或原始电子文件(电子文件JPG格式2M以上);
4、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作品的简短文字说明等。
三、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赛时间
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参赛作品经组织专家评选后公布获奖结果。
五、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精心组织,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当地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期间,省摄影比赛评委会将派出采风组赴各地开展补拍活动,各地要密切配合,积极创造条件。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摄影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宣传。
3、获奖摄影作品将推荐到有关新闻媒体刊登。
联系人:孙耀琴(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联系电话:0571-86757720, 1395710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