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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完&番外) 作者:下午茶 (完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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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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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4楼 发表于: 2009-03-15
  If I should stay
  I would only be in your way
  So I\\\'ll go, but I know
  I\\\'ll think of you every step of the way
  And I will always love you
  I will always love you
  You, my darling you, you
  Bitter sweet memories
  That is all I\\\'m taking with me
  So goodbye, please don\\\'t cry
  We both know I\\\'m not what you need
  And I will always love you
  I will always love you
  I hope life treats you kind
  And I hope you have all you dreamed off
  And I wish to you joy and happiness
  But above all this I wish you love
  And I will always love you
  I will always love you
  (全文完)
  --------------------------------------------------------------
  注:最后的歌词,引用自电影《保镖》的插曲-I will always love you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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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5楼 发表于: 2009-03-15
  后记

  我以前追过文,知道被结局呕着之后,想把作者拖出去关门放狗的心都有。
  一开始就说过,这故事,最多也就是一韩剧的水平。虽然男女主角都有原型,虽然很多段子都是真实的,但太过戏剧化,反而不象真的。
  我也想完全任性一次,让自己在这个故事里相信一次爱情。强忍住了一向喜欢刨根问底的恶习,所以成就了这么一篇矫情、煽情兼哗众取宠的小白文。
  其实我早已发现,这个故事从三分之一处已经开始偏离预定的轨道。停下来细想,发现是女主角的性格扭转了故事的大方向。
  现实中的女孩,年纪比较小,又自小修习艺术,人异常的纤细敏感。象我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强烈兼皮糙肉厚的迟钝之人,实在无法把握那种执著的、带有飞蛾殉身意味的爱情。所以我写得相当吃力。最后索性抛开了,按照自己熟悉的性格套路往下写。大家看到的,就是眼下忽而成熟忽而幼稚的赵玫。
  她每做一个决定,我都要设法铺垫足够的剧情,因为首先我得先说服自己,证明她那样做是符合逻辑的,没有违背人之常情的。(所以这个文越拖越长,暴汗……)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存在的,但世界上应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理论,也许真正的感情里不该有如此多的理智。
  我一边写一边琢磨,一边想一边改,细节铺陈一直在变化,但是这个故事的最终结局,实在也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最初设定的结局,是赵玫和孙嘉遇回国后终于分手。
  ----------------------------------------------------------
  尘埃落定之后, 两人发现,虽然仍然相爱,可是这份爱,已经沉重得让人负担不起。
  相比乌克兰,国内的环境更加复杂,两人迥异的家庭背景和年龄代沟,也成为感情发展中的障碍。
  与其这样面对面互相折磨,时时提醒各自不堪回首的记忆,不如彼此放条生路。
  赵玫撤退了,她说:如果可以重来,我选择不认识你。
  多年之后她回国,意外的机会,偶尔见到孙嘉遇,他胖了很多,当年的清秀和锐气早已泯然众人,身边是容貌平常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他温和而耐心地教育孩子:听话,你这孩子怎么总和爸爸拧着来?
  赵玫转身慢慢离开,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心事终虚化。
  ---------------------------------------
  但我尝试着往这个结局走的时候,无法驾驭文字的力不从心,和满心郁闷无处发泄的烦躁,让我几乎摔掉手里的鼠标。
  爱情不会消亡,却会被空间阻隔,被时间湮灭。两个人各自生活着,甚至不能说不幸福的,但是心里总有一块不能愈合的伤,无法碰触。
  这样的结局,在我看来比生离死别更加伤人,我已经对自己文里的人有了感情,狠不下这个心。
  而且我还有点私心,我极其害怕有道德洁癖的读者上来砸场子,然后质问我:象孙嘉遇那样的人,父亲是贪官,他自己好色走私杀人绑架,坏事做尽,凭什么有几个钱就能逍遥法外?
  我回答不出来。
  所以小孙只剩下死路一条。
  但我想他走的时候,心里总有一处是暖的,他至少还是看到了爱情和忠诚,友情和信义。
  赵玫终于明白了,虽然她明白得太晚。痛到极点反而促成了她最终的解脱,她只记得他的好,小孙变成她心底深处的一线星光。
  现实中也有很多男人嘴里是不说爱的,他们表达爱的方式是另一种,可惜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明白。
  女子生命里第一个男性,基本上会影响她一生对异性的观感。能不能打开心结,完全靠自己。彭维维和瓦列里娅是正反两个例子。
  自己最喜欢的角色,是瓦列里娅这个姑娘,不走极端不钻牛角尖,虽然命运坎坷,看待世界的眼神,却一直是善意的。
  赵玫没有机会象某些运气不佳的同性,遍体鳞伤之后再感慨: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可是,我算计了一切,唯独高估了自己,写到最后我自己坐在那儿抹眼泪。我没有经验,从没想到让自己的主角挂掉,是件这么不好玩的事。我再也不写悲剧了!!!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写纯粹的言情,因为发现自己这方面的神经实在迟钝,难以把握千回百转的男女之情。感情世界里最真实最细腻的那部分,我无法用最准确的文字表达出来。
  有朋友说,我文下的跟贴,往往比正文更好看。这说明读者水平比我高啊,瀑布汗……
  最后以李碧华在《烟花三月》中的部分问题作为结束。
  你有无在静夜中,问过自己一些很“普通”的问题?
  午夜三时十六分乍醒,你最思念的人是谁?
  在哪一刻,你没有力气矫饰,也顾不上面子、尊严、冷静、理智……
  你明白“泥足深陷”的快感吗?
  你记得某些微不足道但紧抓你心的细节吗?一句话?一下手势?一个眼神?一滴眼泪……
  你试过不顾一切毫无保留的爱吗?起码一次?
  有缘在一起时,你为什么不珍惜?你后悔了吗?
  有一个人的影子,在你以为已经忘掉的前尘往事中,朦胧不退吗?
  你承认事业永不辜负人的苦心,但也不能抚慰你吗?
  你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泪吗?
  你相信“一生一世”吗?
  就这样。
  感谢诸位姐妹的捧场,让我坚持写完这个故事,鞠躬退场。
  谢谢!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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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6楼 发表于: 2009-03-15
【番外】


  番外一之高阳篇 芳杜若


  (番外中的“我”= 高阳,男,30岁,某跨国公司对外关系部经理)
  公司驻华二十周年的庆典,让整个对外关系部,忙得人仰马翻,人人脸色发青。
  我手下是一帮伶牙俐齿的纯女将,被同仁戏称为“盘丝洞”,一个月内,我被伊们敲诈去了不计其数的工作餐。
  最后一夜,安排在保利剧院,庆典落幕前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我几乎两天没有合眼,这场音乐会,除了总裁亲致贺辞,还会有副总理一级的大人物届时光临。与国安部的两天周旋,让我感觉几乎老了两年。
  音乐会真正开始,吊着的心才算放下一半,我退下来喝口水,从休息室取出自己的长焦相机。
  站在过道上,我尽力寻找着最佳角度,镜头缓缓扫过舞台,掠过一侧的伴奏钢琴。
  我忽然怔住,忍不住拉近镜头,按下了连拍键。
  几天后照片洗出来,我和助理Yvonne一起观看。
  她评价说:“五官很普通,气质还不错。”
  “算了。”我收起照片笑:“你们永远不会对同性宽容。”
  “这是你女友?”她坐在桌上,晃着两条长腿,“那我就收回所有的话。”
  “嗯?你又怎么知道不可能是?”我不满,“你下来,办公室里成什么样子?”
  “得了吧,头儿,前两天你也这么假模似样的罗嗦,我肯定撂挑子不干。”她白我一眼,“这女孩吧,一眼看过去就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你摁得住人家吗?”
  我闭上嘴,对她的不敬置若罔闻。她们早就不怕我了。
  但我承认她说得对,照片上的女人,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无意中望向镜头,带着一点迷惘和茫然,仿佛沉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种女人,注定不属于我们这种尚且为房子车子苦苦挣扎的小白领。
  我叹息一声,把照片锁进抽屉深处。
  但我没想到,还有机会能再见到她。
  周末和几个朋友泡在酒吧,我看到她坐在吧台前。一把卷曲的长发都拢在一侧,身上一件半长的白色丝衬衣,一条磨得发白的牛仔裤。对面坐的大概是她的朋友,她侧着头笑,钻石耳钉在灯下闪闪发亮。
  我觉得口干,目光几乎被胶住一样无法挪动。
  我喜欢她那点独特的风姿,带点慵懒和疲倦,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浑不似办公室里的那些女性同胞,个个目光凌厉,令人紧张得胃液窜动。
  我身不由己地走过去。会后专门查过她的资料,知道她刚从欧洲回来不久,现在音乐学院任教,那天晚上属于友情客串。
  她的名字,叫做赵玫。
  听到叫她的名字,赵玫抬起眼睛,脸上的表情分明是“你是谁?”
  我紧张,说话都有点不利索:“对不起,有点冒失,您月前为我们公司演出过。鄙姓高,高阳。”
  她楞了楞,随即笑起来,“想起来了,有人指给我看过。我以为你姓唐。”她挤挤眼睛,“她们都叫你唐僧。”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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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7楼 发表于: 2009-03-15
  她的朋友噗哧一声笑,为着礼貌,立刻扭过头。
  我的脸霎时热得发烫,公司内的笑谈,居然被她拿来调侃。
  我很意外,她竟如此活泼。
  然后我就静下来,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前交往过几个女友,她们总是埋怨我迟钝,不会说话。一来二去,关系就渐渐淡下去。
  我也不是很介意,那些女孩子并不合我的胃口。
  最后还是她先开口:“一起喝一杯?我请你。”
  “我请我请。”我慌忙回答。
  她微笑,让出身边的座位。
  鼻端闻到一缕细细的幽香。
  我的手心微微出汗,有点滑腻,隐隐担心手中的酒杯会脱手落地。
  谈话漫无边际,几乎都是她在引着话题。唯一有用的信息,我知道了她回国的原因,是因为母亲的健康欠佳。
  散局的时候, 我抢着付帐,她说“谢谢”。
  一辆奥迪A6停在门口等着她。
  我怅然,即便是“山中人兮芳杜若”,却终究是不可得。
  一连几夜,梦中都有白衬衫的影子。
  开会时Yvonne和媒体部的Tracy ,不约而同穿了桃粉色的针织衫。两人为撞衫颇不自在,我看着心里也闹腾。
  “为什么不穿白衬衣,怎么撞都没关系。”我提供意见。
  但我知道说了也是白说。白衬衣适合滋润干净的肤色和通透的阳光,在四季不见天日的写字楼里,惨白的日光灯当头罩下,雪白的上衣,只会衬得人脸色愈加黯黄。
  而赵玫,她的皮肤已经晒成了均匀的小麦色,额角眉梢都是阳光的痕迹,是另类的生命力。
  她不大象修习艺术的人。
  在我的想象里,这类人应该是苍白而精致,不食人间烟火的缥缈。
  和Tracy 共进午餐。她是另外部门的人,彼此合作了两三年,关系比较随便。
  我问她:“有种香水,闻上去象茉莉花的香味,是什么牌子?”
  她看着我,脸上是揶揄的笑:“你遭遇了419?伊人已去,空留余香?”
  “是。”我索性胡扯下去,“昨晚有狐狸精午夜入梦,特意来垂怜我这落魄书生。”
  她大笑,想了想说:“范围太大了。你去化妆品柜台问问。”
  公司旁边就是太平洋百货。促销小姐拿出几款给我看。
  我一样样闻过去,好象都不太象。小姐趁机建议:“先生不如买款CD的Diorissimo,这是世界顶级品牌,不会出大错。”
  我拎着小纸袋回办公室,却不知怎么约她出来。
  在这方面我一向不甚伶俐,我甚至忘了向她索取电话号码。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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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8楼 发表于: 2009-03-15
  但我知道我遇到了她。
  我也不明白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女人,为何能让我念念不忘。我只记得,她斜斜侧过头对我微笑时,我并没有惊艳,心却咯噔一声,异常地酸软一下。
  她的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迷茫,仿佛在极端渴望着什么。
  也许就是这点渴望打动了我。
  为什么会这样?芳华正盛的年纪,有份不错的职业,又长得这样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眼神?
  我实在不明白。
  那瓶香水在我的抽屉里躺了一个月,久得我几乎忘掉这回事。
  然后是一个周五,我在国展中心的家乐福,看到赵玫站在门口的花档前。她挑的,是两打白色的菊花。
  我鬼迷心窍般跟上去。
  今天她穿的,是一条灰蓝色的丝绒长裙,裙角一路飘拂,露出精致的足踝,脚下一双低跟的灰紫猄皮鞋。
  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正逢周五下班的高峰,鲜有空车经过。
  我终于鼓起勇气招呼她:“送你一程?”
  她转过头,打量我一下,惊讶地微笑:“哎呀是你?真是巧。”
  我感到安慰,她毕竟还记得我,而且没有任何推辞,直接跟着我上了车。
  我看着她手里的鲜花,“看朋友?”我随口问。
  她的脸上掠过一丝黯然,却没有回答。
  我马上反应过来问错了话。
  如今并非菊花的当令时节,又是白色,只有一种可能,为去世的人。
  她低头拨弄着花瓣,过一会儿说:“明天是他五周年的忌日。”
  我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只好说:“对不起。”
  她反而笑了:“你怎么也一派外国作风?I am so sorry, you are welcoming, my pleasure, 虚伪得不得了。”
  我也笑,因受到鼓励,乘机追问:“晚上有约吗?一起吃顿饭?”
  她的眼睛在我脸上迅速扫了一遍,点点头,“行。”
  干脆得让我吃一惊,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她吃得很少,一点红酒便让她的双颊晕红。很有点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境界。
  那束白菊,我叫来服务生,用浸过水的湿毛巾盖住根部。
  我看到她的手指,纤细修长,指甲修得短短的,干净圆润。
  “你的手长得很漂亮。”
  她有一瞬间的失神,很快遮掩过去,笑着反问我:“那意思是说,其他部分都长得不怎么样是吗?I agree with you.”
  我很懊丧,今天总是说错话。想是大篷菊花清冷的药香,令我心思恍惚。
  其实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人,能让她在五年之后,依然黯然神伤。
  她用手托着下巴,脸上的化妆已经全部糊掉,眼睛下面沾了一点睫毛膏的痕迹。
  我想伸手为她抹去,酝酿了半天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
  咳嗽一声,我问:“你住附近?离你们学校挺远的,上班方便吗?”话题比较像样了。
  “我不喜欢这儿,太闹,不过离父母比较近,平时也不用坐班。”她扶着额头,倦意毕露。
  我不忍心,终于早早送她回去。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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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9楼 发表于: 2009-03-15
  我们离开餐馆,外面凉风一吹,她有点摇晃,不自觉靠在我身上。
  我脱下外衣遮住她,怕她着凉。
  在公寓楼下,她已经清醒,坚持自己上去。
  我只好戚然与她道别。
  开车经过长安街,灯火通明的街道,依然车水马龙,我却在怔仲间几乎落下泪来。
  我在恋爱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为了注定得不到的人。
  第二天上班,车内似乎依然暗香浮动,仔细闻过去,却又丝缕不存。
  我笑自己已经走火入魔。
  周五下午去西城办事,走至健翔桥,心内忽然牵动,索性打个电话回办公室,告假两个小时。
  赵玫说过,每周一三五的下午她有两节课。
  我停在学校门口等她,四十分钟后她才匆匆出来。
  我推开车门,她坐进来说:“你怎么摸到这儿来?”
  我顾不上说话,只是近乎贪婪地看着她:中式的白色无袖上衣,长发盘在脑后,成熟的装扮,脸上却有一种天真的孩子气。
  车内的冷气发出轻微的咝咝声,我有些恍惚,感觉与现实完全脱节。
  她有点不自在,低头看看自己,笑笑说:“没办法,我试着穿牛仔裤散着头发去上课,结果他们一整节课都在和我胡扯。”
  “这么漂亮的女老师,的确不多见。”我吹声口哨,“我很同情这些孩子。”
  她说,“哎呀,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一个小男生,才大一,找我借唱片,我到处找不到封套,不过随口问了一句:你带套了吗?那孩子立刻脸红得象只螃蟹,扭头就跑了。”
  我哈哈大笑。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她白我一眼,“五分钟之后我才反应过来他为什么跑掉。”
  我忍着笑发动车子,“来,晚餐时我们再讨论这个教育问题。”
  她沉默地看看我,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我带她去一家胡同深处的私人菜馆。小小的后院种满了荼蘼架,一路走过,时不时会有细密的花瓣飘落肩头。
  等着上菜的功夫,我趁机把上次买的香水交给她。
  “胡乱买的,你如果不喜欢,就送人好了。” 我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她接过来活泼地笑:“咦?我居然还有挑拣的余地?”
  她拆包装的手,忽然停下,静默很久。
  因为她低着头,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心内忐忑不安。
  过一会儿她抬头问:“你怎么知道,我一直用这个牌子?”
  我松口气,原来无意间中了六合彩。
  “缘分。”我眨眨眼,“缘分你知道吧?”
  她没有说话,自行叫了威士忌加冰。喝酒的姿态是放肆的,带点不羁,却又不会过分。
  她和别的女人不太一样,从见第一面起,我就这么认为。
  她喝了一杯又一杯。
  我试图阻止她:“我不是君子,你这么醉在我面前,保不齐会出什么事。”
  她耸耸肩,把我的话当耳旁风。看得出来,她有心事,非常不开心,身体坐在这里,心却在别处。
  我很气馁。异性能在自己眼前肆无忌惮地买醉,只能说,我让人放心得无所顾忌。
  对男人,这是多么大的羞辱。
  但是,在我面前喝醉和在其他男人身边喝醉,我宁愿选择前者。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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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0楼 发表于: 2009-03-15
  “工作还好吗?”我试着问她。
  “不太好。” 她垂下眼睛,“人事太复杂,几乎应付不来。”
  “刚回来都这样,过段时间就适应了。”我俗套地安慰她,自己也觉得措辞软弱无力。
  她果然嘲笑我:“老气横秋跟真的似的,你又经过什么事?”
  我想想,好象除了办公室中的倾轧,我还真没经过什么太大的挫折。
  据说英雄泪是最吸引女孩子的,平日刀枪不入的好汉突然软弱,会让她们有为他做点什么的冲动。心理学家分析,是因为母性。
  我很遗憾,自己并没有一个让人叹息的过去。
  可这又不是我的错。
  “好吧,”我叹口气,“下辈子我争取投生到孤儿院。”
  她忍不住笑,完全理解我跳跃的逻辑,轻轻拍拍我的手背。
  “高阳你太纯洁了,” 她说,“有些事你用尽想象力,也不会想出来。”。
  我很不以为然。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挤满了人,苍白的脸,苍白的心。谁又没有自己的故事?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关起门来自怜自伤。
  但是看到她的眼睛,自觉笑得实在勉强,于是住嘴。
  “去奥地利之前,我在乌克兰……”她转着手中的酒杯,犹豫了很长时间,仿佛想有所倾诉,却努力压抑,最终改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整个人濒临崩溃,不能见到任何和音乐有关的东西,甚至一碰到琴键就会痛哭失声。觉得生活没有一点意义,日出日落,但是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她抬起头,正对着我,脸上是一种静寂的哀伤,“他跟我说,往前走,做你想做的人,可他太高估我了。”
  我静下来,这一刻她是美丽的。虽然她的五官不算完美,可从开始吸引到我的,是眼睛后面流动的灵性。
  可我忘了一件事,成熟从容的姿态,往往来自过往的阅历。她是一个有过去的女人。
  我说:“人的记忆很奇怪,该记着的,忘得比什么都快,不该记着的,会一直纠缠着你。”
  她点点头,脸上有一丝无奈,“后来实在不成样子了,同学介绍我去做义工,陪那些孤零零离世的人走完最后一程。我开始明白他为什么让我走,到了某个阶段,为一线生机苦苦挣扎,人会失去所有的尊严。”
  她有点醉意了,可是离真正的酒醉还有一段距离。
  “你可能不知道,人在临终的刹那,会忘记一切不快,只记得生命里最好的一瞬,即使痛苦到生不如死,死前一刻总会有所留恋。所以我想,这样也好。”
  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低头喝酒,假装没有看到她渐红的眼圈。
  把她的话总结一下,我得出差不多的结论。似乎是有个人,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却把女友从身边赶开,免得目睹最难堪最难看的时刻,最后一点美好的记忆都荡然无存。
  真伟大!
  我没被感动,只觉得可怕。
  这人对自己也真是狠,换做是我,哭着喊着也要逼对方目睹全过程。
  可这招也真厉害,他算是住她心里了,让她一辈子也忘不了他。
  后来她说:“高阳,别信你看到的,眼睛有时候也会骗你,我是个烂苹果,并不适合你。”
  我伸手摸她的脸,“小姐,十二年前我已有了民事行为能力,不用你教我如何做人。”
  她看着我微笑,然后眼泪流下了她的脸颊。
  她彻底醉了。
  “怀念一个人,长存心间即可。”我用手指抹去她的眼泪,自己也差点哭出来。
  再迟钝也该醒悟,她在委婉地拒绝我。或许她和我出来吃这顿饭,为的就是这几句话。
  “你不会明白,”她摇着头,完全把我当一个孩子,“你不会明白。”
  我开始笑,但是笑着笑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嘴角不由自主垂下去。
  活人和死人争宠,向来没有太大的胜算。治疗那样大的伤口,需要很长的时间,也许十年,也许八年,甚至下半生。
  我几乎可以看到自己坎坷的情路。
  最后我叫了出租车送她回去,然后一个人在夜凉如水的深夜,穿过半个城市,慢慢走回家
  北京的夏日,不到五点就已经天亮,太阳升起来,阳光照在我身上,我却觉得比什么都苍白。
 那夜之后,我想我变了很多,比以前更加沉默。
  据说世上有两件遗憾的事,一个是想要的得不到,另一个,是得到。
  可是总有些事,是值得一试的。
  窗外的车流依然流动不息,我发短信到她的手机上:“下课了吗?我去接你。”
  (高阳篇完)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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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二之罗茜篇 旧欢如梦

  番外之罗茜篇 旧欢如梦
  走出机舱的那一刻,肺部有点轻微的不适。空气里隐隐有类似煤烟的味道,据说是首都二十万辆机动车带来的独特一景。
  北京,阔别十年之后,我还是回来了。
  服务生接过小费致谢离开,轻轻关上房门。
  窗外就是繁忙的东四十条立交桥,保利剧院灯火通明的剪影,和着远处彻夜不熄的霓虹灯,勾勒出一副大都市的璀璨夜景。
  我在中央空调轻微的咝咝声里朦胧入睡。
  明早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回家看望父亲和继母。
  是,虽然他们联手逼死了我的母亲,可他在名义上,还是我的生父。
  我一直恨他们。离婚后母亲一直以泪洗面,最后郁郁而终。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发誓,绝不能把任何希望放在男人身上,也绝不会为他们牺牲。
  但是看到父亲稀疏全白的头发,我的恨意渐渐消退。
  再深的仇恨,经过二十多年的磨砺,最终也会淡薄。毕竟是这个人,给了我一半生命。
  继母更是老得不成样子,四十多岁的人,鬓角已经斑白。
  她跟着父亲,并没有享受到太多,甚至不能有自己的孩子。
  父亲为着她仕途中断,贬到昌平的一个角落直到退休。两人如今靠着微薄的退休金度日。
  同住一城的哥哥也不大来看他们。
  我沉默着离开,悄悄放下一张信用卡。
  继母大约是看到了,但她转过眼光,没有说一个字。
  我只能一个人微笑。
  出租车的司机搭讪着和我聊天,他说雍和宫的香火,一直都很灵,初一十五,整条街能闻到香烛的气味。
  我说只是为探访一个朋友,堵住了他的喋喋不休。
  世间不如意的人和事太多,神仙哪儿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照顾每一个善男信女?
  孙嘉遇的母亲,就住在雍和宫附近的一个四合院里。
  京城二环以里,很难再找得到这样乱中取静的地方。天井中难以合抱的老树,开满一树雪白的槐花。
  她坐在树下等着我,长发挽成一个低低的发髻,脸容清淡,客气中维持着冷淡的疏离。
  提到孙嘉遇的名字,她也只是略略动容。
  我理解她,先后失去丈夫和儿子,接着双亲又一一故世,不以这样的心态,如何熬得过漫漫长夜?
  就像母亲去世后,我独自撑过的那一年。
  那一年快要结束的时候,孙嘉遇来的乌克兰。
  我只想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他为的什么,我至今不能完全明白。
  我不能相信,那些互相扶持过的岁月,最终都是一场空。
  所以我也恨他。
  当他告诉我,她只是个孩子,他不能伤害她时,我尤其地恨他。
  没有人对我说过:让我来,为你遮挡一切风雨和伤害。
  而我,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这双手。
  有些人,注定要操劳一生;有些人,总有人替他们收拾一切。
  我看着自己的手,皮下脂肪已经开始慢慢消失,疲态渐露,我不知道它们还能坚持多久。
  他走了之后,我强迫自己忘掉过去的一切,我告诉自己,这些不值得。
  可是有些人有些事,总不会受你的控制。
  如今他在墓碑上微笑注视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再与他无关。
  我在他的墓前放下一把鲜花,对逝去的人,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活着的,只能往前走。
  只是在大雨倾盆的时候,才会明白,原来旧欢如梦。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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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09-03-15
  关于孙嘉遇这个人

  看到心然的评论,谢谢对小孙的评价,之前貌似我还没有看到对小孙的一个全面分析评论。
  原来想为他写个番外,可是此人的背景和故事过于繁杂,又是个有争议的人物,这番外,真是不好写。
  我只能把自己写文时的性格设定批露一下。
  从小孙和赵玫初识的那段谈话,可以看出,小孙的童年和少年,是被溺爱娇宠着长大的。父母自不必说,在老师眼里,他也是那种既爱且恨的学生,虽然佻脱顽皮,却极其聪明。换句话说,大学毕业之前,他的成长背景一直是一帆风顺的,是一个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没有一点社会经验,对人完全缺乏应有的戒心。所以才会有先被朋友骗去几百万,再被女友拐走三十万的事发生。
  这两件事,加上他父亲的去世,对小孙应该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对他后期性格的成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逼着他孤注一掷开始走上灰色清关这条路,而且完全失去了对女性的信任,玩世不恭变成了他自我保护的方式。有些情节,鉴于第一人称的限制,我没有往深里写,因为按小孙的性格,他会尽量让自己的女伴远离血腥黑暗,就算他不爱那个女人。
  所以此文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极其后悔用了第一人称,因为赵玫的阅历年龄,根本无法把背景深化放大。因为没有人会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提起这些让人牙齿发酸的事情。
  只有两个小细节,一个是赵玫发现小孙手心里的薄茧,后文提到他对枪械的熟练,这两者的关联,不知有人注意到没有?二是开篇那场杀戮,小孙表现得极其镇定,完全是有备而来,他在其中的角色,可能和那个倒霉蛋有染,也可能就是打电话通知市场的那个人,归了根去,这是黑帮间的倾轧,不过利用了那些相对纯良的商人。
  他从单纯的学生,最终变得心狠手辣,一半是亲身遭遇,一半是生存必需。老钱说过,一旦失手,因为涉及大量金钱,生命也许会受到威胁。如果背后没有强硬的靠山,这档生意,还真做不下去,小孙的靠山,就是乌克兰黑帮(他并不是黑帮中人)。所以中国黑帮那边,才会想方设法置他于死地,这是利益之争,小孙不幸做了磨心。
  但是流传了千年的老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小孙二十二岁前的本质,是个善良简单的孩子,所以时不时的,依然能看到黑色背景下爆出的火花。他的处世理论很简单:你不仁,就休怪我无义;但是你对我好,我也会报答。可是这一条原则,在他得知自己得了绝症之后,又被完全打破。所以才会连续做出低智商低情商的几件事,比如杀人前心软,比如报警入狱。以他的聪明,不会不明白后果是什么,但他还是做了。这个傻孩子,写到最后我完全对他无语了。
  对赵玫,开始他绝对是抱着玩玩的态度,因为她长得象前女友。但他发现对方是第一次,已是一惊,然后他说出不结婚那番话之后,对方出乎意料的反应,再一惊,从此刻起,这个女孩才在他心里开始有了不一样的份量。
  就我的经验,对过尽千帆的花花公子,能打动他们令浪子回头的,往往是一种安宁平静的感觉,因为他们也是人,总有累的时候。赵玫开始之所以能吸引小孙,是她对一些事的低调处理,让小孙觉得这女孩懂事不嚣张,和她在一起,不用太提着精神气百般讨好。而最终动心,应该是在雪地里。但他的骄傲和过去的阴影,又阻止他表达自己的情意,因为他怕付出了依然是伤害。这是最终悲剧的源头,难得俩人都是闷骚型的,到了谁也没说出“我爱你”三个字。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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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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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游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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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09-03-19
这篇小说看这一帖时,我就被吸引了!不错的,但总觉得好像是我认识的某个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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