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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小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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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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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8-26
三件小事

文:白马非马

生活,尤其是平民百姓的生活,其实就是由鸡毛蒜皮柴米油盐等等等等一系列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串起来的。这不,连续几天遇到了的都是小事,其实没有啥记录价值,毕竟不能惊天动地。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写下来,与二三知己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当然也无不可。无聊的时候,无聊的事情就可以聊上一聊。


其一

这个暑假,天天白天上班,包括周末。通常是晚上回到家就和全身散架了一样,每每老婆提出出去走走,都被我拒绝。偶尔不大累,到小区外和老婆散步,都感觉是一种奢侈。

这天,老婆说,今天不管你多累,也得勉为其难陪我去趟超市了,再累也要吃饭,家里柴米油盐总要有吧。我不好推脱,便和老妻一起骑上自行车,去两站地外的超市。丢车丢怕了,我们就直接到超市旁边的存车处。那里的几位老师傅还真忙,存车也正规,要挂牌的。放好车子出来,老师傅对我说:每辆三毛。我掏了一张整钱出来,老师傅说不好找,让我尽可能拿零钱,结果和老妻凑了凑,只要五毛,老师傅说,就五毛吧。我忙说:谢谢,回头从超市出来有零钱再给您一毛。

往超市走的时候,老妻说,其实,本市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是有规定的,每辆两毛,他们在乱收费。我说我还真不知道,这也有规定,规定还真多。老妻说,他们有一次和同事出去,存车的时候,他们一位非常认真的老教师就提出了这个规定,拒绝多付一毛钱,结果存车人也只好就收两毛钱。我说,有这必要吗?老妻说,她认为有必要,一毛钱是不多,有规定就该执行,这是一种维权行动。我说,维权分怎么个事,比如王海打假,比如商场上厕所,比如饭店收筷子费等等,我也赞成维权,遇到也会参与。但是,和看车师傅争竞这一毛钱,大可不必。他们和我们一样,是社会底层的穷人,风里雨里酷暑严寒地,就这么一点点收入,我实在不忍心。老妻听了,就不再说什么了。


其二

还是一天晚上,吃罢饭和老妻牵手散步,回到小区门口附近,发现马路对面兰州牛肉拉面小店门口围满了人,显然是打架了。我毕竟老了,并不是特别好事,也没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想拉老妻回家。但老妻却想闹个明白,我要拉她过马路去看,她又非常害怕,就只好站在对面隔岸观火。

毕竟隔了一条马路,听不大清楚。只见一个穿西服打领带的三十多岁男人(我很奇怪,天气非常热,我只能穿短袖上衣)和另一个穿红色衬衣的同龄男人在和小店的两个伙计在吵嚷着,西服似乎很气愤,一些人出面劝阻,他还是脾气很大。吵了一会,就开始互相推搡,小店一位伙计脾气也不小,抄起一个啤酒瓶子,大家就都躲闪,西服也向后退了几步,但那伙计只是把酒瓶摔到了地上。西服就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我这面猜测他在报警,老妻说可能是在叫朋友来助阵(本地黑话叫码人儿)。但电活打过许久,仍没有见警察或西服的朋友到来。争吵还在继续,后来西服又打了一次电话,讲话时间还不短。然后又是互相推搡,那个摔酒瓶的伙计还用头顶了西服的下颏几下。但这次电话奏效了,一会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几位人民警察装束的壮汉。果然,没见问什么青红皂白,在西服的指证下,两位参与纠纷的伙计被不是很客气地手脚并用请上了车,人群也便散开了。

从人们的议论中,我们听到这样的信息:西服和红衬衣到了小店后,点了酒菜,也同时点了拉面,酒菜很快上来了,但因为客人多,小店考虑他们要喝酒耽误时间,便没有及时给上拉面。西服时间宝贵,便非常不满,表示拉面不要了,酒菜钱也同时拒付。于是争议发生,西服打了110,但说明问题后,110告诉他应该付费,不必出警。西服不能咽下这口气,便联络了认识的可能也是人民警察的朋友,最终大获全胜。

老妻开始认为,西服是本地人,围观的看客也都是本地人,肯定都会向着他说。结果呢,我听到的都是对西服的谴责声,可惜,他们的声音还是太小了,小到和我没有过去围观也没有发出任何评论一样,不会被人听到。


其三

昨天,下班后继续搭乘公交车回家。有座位,靠窗口,我便坐了下来。两站地后,乘客渐多,我便观察着,最后在一位年龄约在20岁以下的青年后面上来的是一位大娘,估计体重并不在我180斤之下,很吃力的样子。仅剩的几个座位刚好被刚刚上车的乘客填满了,我便急忙起来让座,大娘表示感谢,然后就对那位青年说:龙儿,叔叔给让座了,你坐吧。那龙儿很有些不耐烦地说:奶奶,人家给你让的,你就坐呗。奶奶便很恳切地说:龙儿听话,奶奶不用坐,还是你坐吧,乖,好不容易有了座,你不座,要不又被别人坐了。于是,龙儿很不情愿地坐了下去,嘴里还在小声地嘟哝着什么,我就没有听到了。


三件小事,都很平常,是国人可能每天都会看到听到经历到的,所以,也便没有什么评论的必要,刚好我今天也无聊,便把它们记录下来,绝对的白描,所谓平平淡淡才是真,就这么呈现给刚好也如我一般无聊的朋友看吧。
离线溪畔青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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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8-26
刚好这我无聊的朋友第一时间看到了,先顶着,回头说话吧:)

http://blog.sina.com.cn/lyjx 溪畔青篱的博客
http://www.fming.net/blog/index.php?uid=2381
离线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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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8-27
引用第1楼溪畔青篱2007-08-26 21:14发表的:
刚好这我无聊的朋友第一时间看到了,先顶着,回头说话吧:)


^_^,俺最后一句话有些多余,让你不好回复了。回复就等于承认自己和俺一样无聊,对不起了。
离线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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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8-28
呵呵,从小事可以看出社会的整体现象,弱势群体的无可奈何.

好,送花花啦~~~
平和、宁静,一种风轻云淡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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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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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8-31
事不在小,关乎民情生态,那么事就有了滋味。

第一件事——存车事件:

白马先生的老伴维权意识很强,这不是坏事。生活中,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差,造成太多“哑巴吃黄莲”的事发生。那么什么是维权呢?在《消法》中有九条权利的说明: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八.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九.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也自然进入了一个维权的时代。然而,与此同时,我也在想:为什么,还有很多老百姓不维权呢?除了维权意识差之外,还有会什么原因呢?第一,老百姓胆子小,怕打击报复;第二,老百姓门路窄,维权渠道不畅通;第三,老百姓心太软,维权有时候,太累心。

就如白马先生所提出的,为了一毛钱,难道该干的事不干了,非要维权到底么?

我个人觉得:维权是意识,该维时,半点不让;维权是为了生活,如果为了维权,把生活搅得一团糟,维权不维心,便得不偿失了。



第二件事——观架事件。

“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应该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才对,但是也有“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人好办事”的说法。生活里“你对我错,还是我对你错”的事情,说不清。所以社会,才这般复杂混沌。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亮了又怎样?无辜者被抓走,蛮横者得意又张狂,聚集的一群老少唧唧喳喳,不过多了一番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半个多世纪前,鲁迅先生就批评看客,那时候他批评的是看客的愚昧与麻木,但是今天呢?看客们不再愚昧,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和见解,但是又怎样?古时有“观民风者”,今天,谁来听听民风呢?

白马先生说,大家的呼声太小了。呵呵,呼声大了又怎样?难道有人愿意趟这潭混水?不怕扣上非法集会的罪名?再说了,中国的老百姓历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现在,我只祈福被抓走的人,早早出来,破财免灾!



第三件事——让座事件:

龙儿,已经不可能成龙了,要么是猪,要么是虫。我想,龙儿,是不想成猪成虫的,但是他的奶奶,他的爸爸妈妈,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已经将之奉养若此。

对于上车让座的问题,我曾这样教育我的学生和孩子:

中国的公交与发达国家比不了,人家没有座位是不收费的,可我们的国情不行,特别是私人承包的公交车,无座位照样收费,而且不塞得像沙丁鱼罐头不罢休。这种情况下,购票只能是乘车。同乘一辆车,看见需要座位的老人和孩子,或者出于尊敬,将座位让给长者或老师,是我们每个中国人应有的风格。传统美德不应因为权利和义务而放弃。赠人玫瑰是一种境界,手有余香是另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更高一些,已赠人玫瑰了,为何不把香味留给自己呢?“帮助别人——是一项投资;成就别人——是一项最成功的投资!一心想着让自己成功——往往很难成功;一心想着让别人成功——自己成功的机会,挡都挡不住!”。

但是面对白马遇到的尴尬,较真的人,也许会把座位要回来,当然,这一过程中免不了斗气伤神。更多的人,可能是望着大娘白花花的头发,摇摇晃晃的身子,看着坐在她身边胖嘟嘟的孙儿,摇头叹息了吧?

可悲的奶奶,可悲的年轻人!

青玉临屏
[ 此贴被青玉在2007-08-31 21:58重新编辑 ]
离线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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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9-01
引用第3楼小筑2007-08-28 17:08发表的:
呵呵,从小事可以看出社会的整体现象,弱势群体的无可奈何. [表情]


我们老百姓,每天就在这样的小事包围中生存着。。。
离线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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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9-01
引用第4楼青玉2007-08-31 15:24发表的:
事不在小,关乎民情生态,那么事就有了滋味。
第一件事——存车事件:
白马先生的老伴维权意识很强,这不是坏事。生活中,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差,造成太多“哑巴吃黄莲”的事发生。那么什么是维权呢?在《消法》中有九条权利的说明:
.......


俺只是客观地写出了三件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被青玉分析得头头是道,俺就边看在不停地点头,点到脖子都有些累了为止。

这篇小文,我没有加入惯常的任何议论,纯粹白描。感觉要说的太多,倒反而无言了。

很多事情,我们有声音,但就是声音太小了,不足以引起反响啊。

再次感谢青玉朋友,你的认真态度让我感动。

说实话,俺走很多论坛,但只有这里,发了东西会得到这么认真的阅读和回复,不止一次让俺感动。
离线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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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9-03
所以这才是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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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溪畔青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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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9-05

引用第2楼白马非马2007-08-27 08:26发表的: ^_^,俺最后一句话有些多余,让你不好回复了。回复就等于承认自己和俺一样无聊,对不起了。

因为无聊才有时间看贴呀:))

刚想现在无事好好跟贴的,一看上有青玉的跟贴,话被她说的差不多了,我也就只顾点头,不用画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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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9-20
一般有凑热闹围观的我都不看,与我没什么关系,如果能看到我的话,要么我是当事人和对方打起来了,要么我就是过去管闲事的,总之我不参与的事情就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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