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暧昧,一定得意到猖狂。
好象暧昧以前是棵长在阴暗角落里的小草吧?记忆里好象那时很少有人提及它的名字。更怕沾惹上它,甚而把它视为瘟疫般躲蔽。但是现在的暧昧已今非昔比,放眼望去,仿佛草色连天啦!
这都怪赖昌星那家伙。不,是怪加拿大那地儿。遣就遣,放就放呗,搞得如此暧昧!使言词短缺的我一下子想到了暧昧这家伙!
对,就是暧昧。现在才觉得暧昧这家伙的好处,真是用哪都显得那么贴切!难怪什么娱乐都最爱这家伙了:谁谁谁暧昧!这下暧昧可真是今非昔比堂而皇之地露脸啦。
也难怪暧昧如此得意猖狂,但凡只可意会的、心照不宣的东西,就全得依仗它的效劳。什么腐败啦、受贿啦、二奶小蜜情人啥彩旗之列的,一归终,竟全是暧昧的天下!
好象有一种例外——红尘嘛,事情大都有例外,暧昧也概莫能免。无论它练就了怎样的上天入地、化影无形的护体神功与时俱进着,但一遇到网民们,暧昧大多就会见风转舵,另辟航向——那就是——“见光死”!到底是抵抗不了阳光的紫外线的扫描而露出了其最本真的嘴脸。
事到如今,设身处地的想想:暧昧这家伙也真够不易的,修炼到如此神功,岂是一日之劳速成?当然也得学会保护自己不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来暧昧这家伙跟人混久了,也就学会了忘记“本真”是啥玩艺啦。
唉,可怜的暧昧!!
2006-6-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