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网上热议;李克强总理发问:‘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深由感触,想起曾有两次被有关部门要求证明我就是我的经历,当时就觉得毫无道理,非常可气,现在看来真是天大的笑话!
一则;好些年前给儿子办了一个零存整取的理财储蓄,头尾需6年,由于间隔时间长,到去取钱时我忘记当时的存款的密码了,我拿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取款,用完了银行给我5次输密码的机会,都不对,我实在想不起当年用的密码。我按银行方面的要求我说家庭住址,这与登记住址是一致的,可银行柜台人员还是不给办理,无论我拿着身份证好说歹说就是不行,银行柜台人员说;身份证不一定是你的,要是别人再拿这张身份证来向我们要钱怎么办?我便从家里拿来户口薄,户口薄上的人名与身份证的人名是一致的吧,可柜台人员还在不行,说要我去派出所开证明我是我才行。我当时气愤到极点了,那有这样的事!难道我自家的钥匙丢了,家就不是我的家了?明明是我存在你们这里的钱,怎么我就拿不回来?可任凭我怎么说,控制权在银行方面,他们就是不肯,眼看着我存在银行里的钱,就是取不出来,第二天我只好依他们说的去派出所开证明;我是我。
没想到第二天到了派出所,说明情况,值班民警觉得好笑地说;这户口薄,身份证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发的,还需要什么证明?荒唐!
我到银行把派出所的原话搬给他们听,他们无语,便推说你这存折不是在我们这储蓄所办的,你得到原来办的储蓄所去取钱。同一家银行是联网的!我知道他们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如果真是象他们所说的,他们第一时间就应该告知,就不会有这些折腾了,我也不必生这么大的气了。
也是因为原先办理的那个储蓄所被兼并到别处较远的地方去了,我才就近到这的。
二则;我的房管房登记证在一次换证时房管员把我名字中的“小”写为“晓”,当时回家看到了,有想到去纠正,可房管所很远,便想下次换证再说吧,反正房管所有底在那里。没想到几年后去换证,换了一个房管员,当我拿出身份证,户口薄,还有当时房管所发的房屋维修卡证明是他们把我的房产登记证名字中的“小”误写成“晓”了,希望他们纠正,没想他们不但不同意,还不让我换证,说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我手上的这些东西不能证明我是我,要我到单位开证明:我是我。
这回我义正词严地对他们大声说;我的身份证,户口薄这些都证明我的名字中的“小”不是这个“晓”,是你们工作失误把我的名字写错,如果你们坚持不给我换证,我要去法院告你们。他们也觉得理亏,没在坚持了,说;那这事要向领导汇报一下,你留下联系电话,改正后我们通知你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