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说这个话题呢?基于两点,一是在政府“抓大放小”政策实行后,社会上出现了多以千万计下岗工人,他们当中有不少人至今仍生活在贫困下一下,日子过得很苦;二是我个人最近参与的本市烟花爆竹公司的改革实践。前者让我反思有关改革的问题,后者让我有了发挥自己思想的地方。所以,想谈谈改革的问题。
过去,有人说改革是探索着、摸索着前进,还形象地打比方,说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个观点的意义在于鼓励人们去改革,鼓动的成分大些,而不是改革的原则性。遗憾的是,我们却把它理解为原则了,于是,瞎胡来的事情层出不穷,还美其名曰“交学费”。改革不是小事,没走一步,都应该预测或预估改革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少走弯路,甚至是错路。
烟花爆竹经营是一个需要许可的行业,目前政府在整顿,通俗地讲就是不允许个人经营。本市有四家烟花爆竹公司,这四家公司实际上就是出租自己的仓库,然后给个体户开许可证,由他们自己经营,本身不经营。这种模式运行了5、6年,各家公司都不赚钱,加之罚款重,日子不好过。于是,去年下半年,四家公司开始酝酿合并事宜,经过了上百次的争吵、会谈,终于在今年3月份达成一致意见。
合并后第一大难事,就是如何安排众多的个体户。你把人家的经营权收回了,他们要吃饭啊,怎么办?我的意见是新公司在招聘区域代理的时候,首先在这些人员中聘用。我的意见遭到了反对,原因是他们自己早就想自己或自己的亲朋来干了。反对不要紧,慢慢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一次不行再来一次,慢慢这些粗人也开始明白了,事情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你夺人家的饭碗,别想自己吃好饭。
本市现有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不可能都安排代理,而这部分人还要吃饭啊,怎么办?他们根本就没考虑这些,当我提出这个问题时,他们面面相觑,说,谁还能养他们,自谋出路去。我的天啊,这话我们的政府也曾说过,叫下岗工人自谋生路,原来政府的思路是有基础的啊,这帮人上人嘴巴一张,叫人家自谋生路,凭什么?你凭的除了执政权,别的没有了吧。我的意见是,两结合,即,结合他们现有的库存金额,结合他们自报的年销售额,估算出他们的年利润,给予扶持再就业,第一年照顾利润的30%,第二年20%,第三年10%,三年完成。另外,把这些人员造册登记,如有需要,首先安排他们。总之,我们要始终想着他们。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深知政府改革做的不到位的地方,知其痛方能患于前。真的希望我们的官员们,在以后的改革中,多考虑后果,少玩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