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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的呼唤“海悦城杯”中国(洞头)海洋海岸全国摄影大展 (截止2013年10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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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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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4-14

海洋的呼唤“海悦城杯”中国(洞头)

海洋海岸全国摄影大展 

 

一百多个岛屿如珍珠镶嵌东海,三百多公里海岸线似彩带环绕碧波。礁石、沙滩、海浪、滩涂,蓝天白云、绿树成荫,闽瓯人文、渔家风情,海岛洞头魅力无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洞头县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战略,打造国家级海洋公园,全方位展现洞头独特的海洋海岸风貌,展现多姿多彩的海岛生态、旅游、经济、文化等魅力,展现海岛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洞头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海洋的呼唤——‘海悦城杯’中国(洞头)海洋海岸全国摄影大展”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外宣办(温州市网信办)、《中国摄影》杂志社、中共洞头县委宣传部、温州新闻网、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洞头华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温州都市报、中共洞头县委外宣办(洞头县网信办)、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洞头县摄影家协会、各街道(乡镇)。

二、活动时间

20133月-20141月。

三、活动主题

海洋的呼唤

四、日程安排

1.20133月初,启动前期工作;

2.20133月上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信息;

3.20134月上旬,举办开幕式,开始向全国征稿;

4.20134月至201310月,组织开展采风活动;

5.201310月,结束征稿;

6.201311月中旬,完成评审;

7.201312月下旬,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8.201312月下旬,举行颁奖活动,制作画册;

9.20141月,举办获奖作品展。

五、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投稿的摄影作品须紧扣本次大展主题——“海洋的呼唤”,并拍摄于洞头县域内,重点突出反映洞头的海洋海岛自然风光、旅游生态、人文历史、社会风貌。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投稿作品均系未在全国性影展、摄影比赛入选的作品。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0幅(组);鼓励纪录类作品。投稿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但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

2.投稿方式:本次大展专设官方网站(网址:seaphoto.com.cn),作者须先在官方网站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真实电子信箱。注册成功后,进入网站专区投稿。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要求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应在600-1000像素之间。更多投稿说明详见官方网站。

3.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4.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宣传活动;被用来制作大展主题画册或用于展览,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参展作品的投稿人要确保其作品无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纠纷,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6.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7.部分入围的作品将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及温州网上。

8.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或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数字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作品评审

1.大展只接受网络投稿方式。

2.大展评选方式:

由网络投票、短信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大展分为“月赛”和“总决赛”2个阶段,在征稿期间,4月至9月每两个月产生5幅优胜作品(其中3幅由网友投票决定;2幅由《中国摄影》资深编辑推荐);10月份为单月赛,同样产生5幅优胜作品。7个月共产生20幅优胜作品;征稿结束后,20幅优胜作品将直接进入大展终评阶段;当前两个月获奖作品不再参加下两个月的评选,同一作者最多有两幅作品入选。

3.由主办方共同邀请国内著名摄影家、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会。

4.所有总评选的入围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5.获奖作品共122幅,其中奖项设置为:典藏奖2个,各奖20000元;收藏奖4个,各奖10000元;佳作奖6个,各奖5000元;优秀奖10个,各奖2000元;入选奖100个,各奖500元。同一作者获入选奖的数量不限,获优秀奖及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

七、作品展示

1.制作画册。组委会将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编印成册,用于相关宣传推介活动。

2.网络展出。在温州网及其支站、洞头政府门户网站等有关网站开辟摄影大展专栏,同时联合新华网浙江频道、人民网、中新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络媒体,开辟大展专栏,加大宣传展示力度。

3.室外展出。组织在温州各县(市、区)及洞头县各街道(乡镇)及主要旅游景点展出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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