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浙江”浙江省青少年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明办、团委,各省属企业、高校宣传部、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省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美丽浙江”浙江省青少年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本次大赛以“美丽浙江”为主题,旨在鼓励青少年以自己的视角,发现和记录浙江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变化、社会生活,通过“环境美”、“人文美”等维度,引导青少年捕捉美、记录美、传播美、弘扬美,争做“最美浙江人”。
二、参赛对象
1、少儿组(年龄10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包括14周岁)
2、少年组(年龄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包括18周岁)
3、青年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
三、活动时间
1、作品海选阶段:4月7日—6月5日
2、作品评奖阶段:6月6日—6月19日(网络投票评选);6月20日—6月26日(专业评审团终评)
3、大赛颁奖、巡展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四、参赛方式
1、摄影作品分少儿组、少年组和青年组三个组别进行参赛。
2、摄影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角度独特、积极健康,真实反映青少年心中的“美丽浙江”。
3、参赛报名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摄影作品时请登陆新浪网《“美丽浙江”浙江省首届青少年摄影大赛》主页(http://zj.sina.com.cn/hd/wsyds2013/index.html),登陆活动专题,点击“我要参赛”,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参赛(参赛者需要用新浪微博账号报名)。
五、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将分为海选初评、网络投票复评、专家评审团终评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1、海选初评阶段:由组委会评审团(非专业)、新浪评审团联合初评;
2、网络投票复评阶段:由网友评审团投票复评,其中网络投票数量将成为终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专家评审团终评阶段: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终审评定。
六、奖项设置
少儿组、少年组、青年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参赛注意事项
1、注册个人信息时,要求填写本人准确真实的信息,包括参赛者姓名、参赛组选择、联系方式等(在校学生需填写学校、班级,少儿组和少年组需填写监护人姓名),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将对参赛个人信息严格规范管理,只用于比赛相关事宜。
2、每位参展者限投3幅作品,参赛作品为数码作品,单幅、组图均可。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展作品用数码相机、高像素手机拍摄均可,数码拍摄的作品像素不得低于400万,比赛摄影作品采用JPG格式,大小要求在2M以上。
5、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或用于非商业性推广,不另付稿酬。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美丽浙江”浙江省青少年摄影大赛是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是“争做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的生动载体。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工作力量和条件保障,努力将活动办出成效、办出影响。
2、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动员本地区、本单位青少年积极参赛,并确定1名大赛联络员(填写附件,于4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负责做好具体组织联系工作。团省委将在大赛期间开展督促检查,了解参赛组织情况。
3、加大力度,深入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介,特别是应用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活动,扩大思想文化工作在青少年中的影响。
联系人:臧丛林,联系电话:0571—87051480,电子邮箱:zjzyz1993@163.com。
附件:“美丽浙江”浙江省青少年摄影大赛联络员
登记表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
2013年4月2日
附件:
“美丽浙江”浙江省青少年摄影大赛
联络员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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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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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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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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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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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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