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让世人震惊!各地教育部门以此为戒,开展了相应了督导和检查。合肥也不例外,要求所有幼师必须持证上岗,提高幼师待遇。这一举措,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根据我的经验,政府部门对一件事的处理,往往喜欢做表面文章,喜欢说大话,事情一过,就束之高阁,悠哉游哉了。这也是为什么对有些事情屡禁不止的原因,即,缺乏常规的检查和处理机制。
幼儿园的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除了具有“师”的性质外,更多的带有“母”的性质。因此,政府要求的持证上岗,仅仅是对幼师“师”的方面的要求,这是不够的,远远不够的!在我看来,幼师“母”的性质大于“师”的性质。就是说,一个有爱心、会照顾孩子的人士,要比那些幼师学校毕业的学生强很多。
颜艳红案件,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一,要在幼儿园内实行“自诉制度”,就是幼师每天必须像园长或值班园长自诉自己班里的情况,以预先发现不良苗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儿童有害的行为;二,幼师自己没有孩子的,绝对不能担当班主任,只能做副手。
大家想一想,颜艳红为什么能在那么长的时间内虐童,不就是园方管理的问题吗,如果管理到位,她颜艳红也不会在邪恶的路上走那么远。颜艳红,当今的女魔头,令人愤怒!监管部门的失职,同样令人愤怒!!因此,对这个事件的处理,绝对不能放过温岭的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