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426阅读
  • 3回复

评论:打砸日货不是爱国 是犯罪是害同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秋绪
 

发帖
24406
蜂蜜
223945
威望
220
宣传贡献值
578
交易币
0
好评度
306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9-16
 

评论:打砸日货不是爱国 是犯罪是害同胞

2012年09月15日07:21新京报[微博]
 
 
  ■ 来论
  违法的虽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
  8月19日,深圳有人发起了“抵制日货”行动,但其中个别人借机滋事,把一些市民的日系轿车砸坏。警方证实,4名人员因打砸日系轿车,已被检察院批捕;当时还有个别人员煽动群众冲击警车,警方也已进行调查。
  表达爱国,天经地义;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否则爱国行为,就会异化为违法犯罪。8月19日的行动中,一些人实施的打砸、破坏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毁坏汽车的行为,案值可能突破5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这次深圳检方批捕的3人,涉嫌的罪名应该是“故意毁坏财产罪”或“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三至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日系车是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这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打砸这些财产,并不会对日本政府造成任何损失,倒霉的是自己的同胞。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让人遗憾的是,在之前的2005年、2008年的若干次爱国行动中,都发生过违法的打砸事件。虽然,违法的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不懂得“守法是爱国的前提”,难免重蹈覆辙,自酿悲剧。
  在日本做出侵犯我主权的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行为应该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因为无论是中国公民的合法私产,还是在华日本人的安全,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是爱国的应有之义,相反,僭越法律底线的所谓 “爱国”行动,只会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是不折不扣的“害国”。
  拥护政府的外交行动、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团结自己的同胞,才能形成爱国的堂堂阵列、浩然正气;日本右翼势力才会有所忌惮。爱国切忌走向偏执、违法的歧路,那只会伤害爱国共识。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看贴是学习,跟贴是友谊。朋友,你跟贴了吗?
我的个人主页:http://www.hycs.zj.cn/bbs/u.php?uid=2
离线江南风

发帖
1274
蜂蜜
1753
威望
12
宣传贡献值
0
交易币
0
好评度
107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9-16
赞同。我认为打、砸、抢的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爱国者,反而给国家添乱,有些对现实不满的只不过趁机捣乱而已。
离线老恐怖

发帖
12738
蜂蜜
21096
威望
30
宣传贡献值
8
交易币
0
好评度
312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9-17
叫大家以后不要最买日货就是了,买来了的就不要打砸它了,实际上日产汽车根本不省油,还是很不安全的,以后我们就不要再买日产车了,家用电器现在国产的已不比日产的差,也就不要买了,如果我们中国做到象日本人样,好的自己用,差的出口,这样的话,我们中国的产品是不比日本的差了
离线端木天

发帖
2171
蜂蜜
4209
威望
46
宣传贡献值
157
交易币
0
好评度
493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2-09-17
无语。唯一能做的就是顶一下。
快速回复
限400 字节
摄影、文学原创与慈善公益信息平台——蜂鸣网欢迎您!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