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刘翔事件,引发大家一系列的讨论,说来说去,矛头指向了我国现阶段的体育政策,即“金牌战略”。所谓金牌战略,就是举国体制下,弄一些专业人员,由政府出钱、出人、出场地,让他们在比赛中夺金。按照《人民日报》文章的说法,金牌战略的意义在于:鼓舞人心,加强凝聚力,为国争光。不同意见者认为:发展到今天,我国已经到了以全民健身为主的阶段,争取金牌已无实际意义。
我作为一个老百姓,该如何看待双方的观点呢?假如我能左右政府政策,又该如何处理呢?我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我要亮明我的观点,我对两方的看法都不赞同,又都不反对,而是两者的中和,即:调整金牌战略、加强全民健身。下面分别说说理由。
之所以不能丢弃“金牌战略”,是因为目前我们还需要它。1,政府体制框架内的体育总局这些人如何安置。不搞金牌了,意味着这些人要么自然消退,要么工作性质升级,而这两种状态是政府不愿意办、这些人干不好的。不是我瞎说,有实践为证。让这些人消退,意味着政府失去一个人事周旋的地盘,意味着政府短期内麻烦的增加,在得过且过的政府思想指导下,当然不愿意办,诸位回头看一看,我们的政府历次精简机构,简了吗?没有,不简反增,我们的改革真的改了吗?没有,遇到难题就放下。让这些人工作性质升级,也行不通,看看我们一个足球职业联赛,搞了快20年了吧,搞得一塌糊涂。2,我部分赞同《人民日报》为金牌意义下的调调。我们历来推崇民族情绪,而金牌的确具备这样的功能。我们的政府也需要这样的民族情绪,以转移、缓解和淡化一些社会矛盾。3,在国际舞台上,作为一个政府,总得有点东西摆在人家面前,就像大家一起旅游,你总得有点东西可以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的一样,金牌,正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之所以要加强全民健身,道理很简单,你金牌再多,和国民的身体健康不是一回事。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不再说多了。
任何政策都要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金牌战略不能丢弃,那只能调整。如何调正呢?我设想如下。
把金牌战略与全民健身结合起来。怎么结合?就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把那些民众参与广,符合国情的项目,在国内大中小城市中推行职业联赛,培养我们自己的体育市场,而不是一味地跟外国学。人家足球搞得好,是因为人家有群众基础,我们就搞乒乓球、羽毛球,不见得非要搞足球。在这个前提下,政府同样可以保留一些专业队,让那些愿意参与的人,去争取金牌。
一句话,政府的决策要实际一点,要对民众有利一点,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把自己的体育市场搞起来,进而带动一批相关产业。这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非要那些虚幻的面子呢?
政府的决策,一方面是政府的执政能力,一方面也是我们民众的推动。假如我们的民众还停留在过去的民族情感上,那政府是不会调整战略的。因为它迎合民众的心理。在这里附带说说有关体育的民族情感。
我们过去有个说法,把体育比赛取得金牌,说成是民族自豪感,说是雪耻。雪什么耻?当然是“东亚病夫”了。岂不知这是我们自己感情用事,过度敏感而形成的一种精神包袱。
东亚病夫,是十八世纪西方殖民背景下的一个政治词汇,它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我们后人理解的对人。首先被称为“病夫”的政府,是土耳其政府,其表象是:政府腐败、观念落后、习俗丑陋、改革不力。后来,西方国家用枪炮逼着清政府改革,可清政府就像扶不起的阿斗,于是,在西方人眼里,清政府就像一个“病夫”一样。辛亥革命前后,大批的志士仁人,痛心于国家不振、民族不兴的局面,借用“病夫”一词,来说明当时的国民身体。的确,当时的国民,由于饥贫,由于习俗,由于鸦片,男子壮丁身体普遍很差。后来,随着报纸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把国民称呼为“东亚病夫”,久而久之,我们就认同了这个说法。大变革的时代,还产生了“炎黄子孙”、“中华民族”等等一些词汇,这是另外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