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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烽:“放蛇归野”背后的兽道狂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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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い心雨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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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6-06

王垚烽:“放蛇归野”背后的兽道狂热

2012年06月06日08:24红网[微博]我要评论(117) 字号:T|T

王垚烽 时评作者6月1日,十余名北京放生客来到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将数千条蛇放归野外。大量的蛇横行并爬进村民家中,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全村男劳力均放下农活加入了“打蛇行动”。村民称,蛇的数量多,不知道是否有毒,同时担心数量如此巨大的蛇群如果在野外捕捉青蛙等动物,可能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最终,经兴隆县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赔偿了4万余元。(6月5日《京华时报》)

诚然,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准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公民对待动物的保护态度上。更何况,仁、恻隐之心、善端,历来是中华文化的核心概念。孟子就曾说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但是,从拦车救狗到野外放蛇,当动物保护日渐逾越合理范畴,上升为某种意识形态甚至宗教狂热时,我们便不得不警惕极端分子那些源自所谓“道德使命感”的肆意妄为。因为它们不仅无视他人的正当权利,挑战社会的公序良俗,甚至屡屡突破法律底线。如果说,《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动物野外放生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的规定可能并非人尽皆知,那么,出自村民之口的“蛇是否有毒,会否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等担忧恐怕是每个“正常人”都应该能想到的“常情”吧。但为什么这些自诩为“有爱心”、不杀生的“兽道主义者”却反而将其遗忘了呢?是一时疏忽还是有意为之?难道“放蛇归野”是行善,破坏生态就不是造孽吗?

事实上,拦狗、放蛇等事件的一再发生,反映出的是部分公民理性精神的缺失。从文化历史的角度看,它与近代启蒙的屡遭打断不无关系;从现实的制度层面考量,我觉得关键在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以及由此而生的法律理性的匮乏。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但主要是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的,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动物保护法》虽然成文多年,却始终停留在“专家建议稿”的阶段。法律的缺失使得“动物福利”的边界相当模糊,于是乎一方面有人将“动物福利”无限扩大,甚至不惜损害人类利益,而另一些人则将动物视作可以任意发泄情绪、虐待残害的物品。培育公民的理性精神,这是启蒙以降的一贯命题,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宗教如此、动物保护亦然,“放蛇归野”与虐猫虐狗不过是理性精神缺失下的两种对立极端表象,本质上并无差异。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制度性的保障,法律理性得不到伸张,那么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只能沦为一句空话,“放蛇归野”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离线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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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6-12
什么事都有个程序比较好,好好的村庄一群蛇横行,谁受的了。放蛇,让蛇回归大自然是好事,那也要放到该放的地方啊。
开心快乐每一天.学会忘记.学会宽容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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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6-14
狂热青年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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