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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回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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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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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4-20

2012年4月20日,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高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1年11月4日,吴英案被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金华市中院开庭,吴英二审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0年4月01日,吴英提交29页手写上诉材料,详细回忆了每一笔集资借款的来龙去脉,并交代了其中4.729亿元的30个去处。在材料中,吴英努力证明自己没有任何“欺诈行为”,使用了很大篇幅来证明其经营本色酒店、洗衣店等有大好前景。

2009年12月28日,吴英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提出时上诉、

2009年12月18日,吴英被金华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3月25日,东阳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的债权人名单逐渐浮出水面。

2007年3月16日,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于3月16日被批准逮捕。

2007年2月10日,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吴英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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