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锦鸣 (独家授权,谢绝转载)]
18. 胡杨作证
秋天到了。这是新疆一年中最为壮美的季节。清亮晶莹的渠水在汩汩流淌,几片落叶飘洒在水面上,倒影着湛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彩。果园里,香梨、黄杏、苹果、葡萄舒展着最美的身姿向大地炫耀。春有它的妩媚,夏有它的热烈,而秋,则以其丰硕喜悦人间。
此时,我与凝云的友情也在日益加深。
其实,男女之间的友情与爱情仅仅是一纸之隔。
从相识到相知,现在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不知何时、不知由谁首先能将它捅破。
我们都在机关工作,都表现得很谨慎,都很注意周围的影响。并且,我们都很腼腆,都很难放得开。虽然我做着青年工作,时常接触男女青年,但是,在爱情上却总是被动与等待,从不敢主动向人示爱,怕失了自尊。而凝云,从小受到家庭传统思想的影响,更不会主动求爱。其实,主动者才是男女双方爱情博弈中的最大收益者。可是,我们都不敢迈出主动这一步。就在这时,一位长者出现了,他叫魏思征,我和凝云都熟悉他,称他为老魏。
老魏当年50多岁,甘肃甘谷县人。18岁时来到新疆,就读当时的迪化(现为乌鲁木齐)水利学校,毕业后留在新疆省伪水利厅任职。1949年9月25日随新疆省警备司令陶峙岳将军起义。1954年,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在兵团农九师从事水利工作,1965年调入新组建的农三师工程二支队。当时,魏思征在水工团小海子水库南闸工作,单身一人,妻儿仍在甘肃老家。老魏性格内向,面目和善,心地极善良,历经世事沧桑后,处事极为小心。不知从何时开始,老魏同凝云、王菊芳关系极好,视她俩为女儿,每到团部办事,总要去她们住处看望,而她们每每在周日去南闸老魏处游玩。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支边青年大部分调回家乡后,老魏也退休回了甘肃老家。此后,曾专程来到黄岩看望凝云和王菊芳。老魏曾经给凝云来信,说是退休回到家乡后,家乡经济很落后,群众生活仍然困难。凝云给他寄去200元钱,结果被他如数退回。此后,老魏与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时常怀念他。
一天,老魏到团部组织科来找我,约我到我的宿舍谈话。他对我很了解,开门见山提起了我与凝云的事。尽管我心里一百个愿意,但表面上仍告诉他我要慎重考虑。以后的一段日子里,老魏多次“做”我的思想工作,他的热心很是让我感动。其实他哪里知道我的心早已非凝云莫属了。他在凝云那边又是如何推崇我,我至今不得而知。但是可以想见,他一定在她面前说了我一大堆的好话并言我如何钟情于她的一类话,天下做“红娘”的恐怕都是如此这般的。直到我们相恋后,凝云翻阅了我这一时期的日记,才笑着对我大呼:我们都上了这个老头的“当”了。
俄罗斯著名社会学家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一书中说:“爱情总是男女之间热烈而激动人心的感觉。它的奔腾激昂、它追求幸福的轻盈步伐,就是血液的流动节奏;它的语言就是高尚的诗篇,是美妙的音乐;而爱情的目光就是明媚的光辉。”的确如此,心中有爱,生活不再枯燥乏味,天空似乎充满了阳光,才真正感觉到了“边疆处处赛江南”。每天晚饭后,我们相约在胡杨林的深处,携手缓缓前行,娓娓交谈着共同留恋的学生时代,背诵着唐诗宋词,直到月光洒满胡杨丛林,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别。曾记得培根说过,比宇宙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而人的心灵在恋爱季节不但广阔,并且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其间,凝云赠给我北宋秦观的一首《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回赠了席勒在《爱情的凯歌》中的诗句:
神仙因爱情而幸福,
我们有了爱情,
宛如神仙一样。
在有天堂般爱情的地方,
那里人间的一切,
仿佛都是天堂。
后来,我体会到,恋爱是精神上的美味佳肴,恋爱是九月里飘香的果园。
不久,我去了二连工作组,二连离团部三十多公里,我们吃住都在连队,很少回到团部机关。凝云就托人给我带些衣物和咸菜,使我感到有了恋人的温馨。
慢慢地我又感受到了,爱情就是无数个甜蜜而又辛酸的日子。
有一段时间,凝云不怎么搭理我,见了面脸色也不似以前晴朗。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忐忑不安。有一天傍晚,她突然问我:
“你除了我,还有恋人吗?”
我惊诧极了,“你这是从何说起?”
原来,她几个关系挺好的女友,在我们相恋后,对她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凭着女性的敏感,以为我与她们之间有着暧昧。我感到委屈,都在一个单位工作,有多少隐私瞒得住别人?彼此在感情方面的经历都清清楚楚,况且,我自以为还是一个正人君子,道德操守还过得去。
凝云听了我的解释,情形慢慢开朗起来,凝视着我说:“我相信你。”误会冰释,我俩和好如初。
以后,类似“辛酸”也时有发生,但是,每当误会消除后,反而情更浓、意更切。“误会”反而成了爱情的催化剂。当然,误会毕竟是误会。
生活虽然艰苦,可心情却有了变化。什么是患难之交?什么叫贫贱夫妻?我体会到,在特殊环境下发生的爱情和婚姻,是经过淬火的锁链,它将两颗心连接在一起难以分离。事实证明:我的战友们,在新疆艰难困苦岁月里彼此结成的婚姻,极少有离婚的现象,哪怕日后其中一方地位发生了变化。
爱情之果渐渐成熟。我与凝云商定,各自征求家中父母意见。其实我们远在万里之遥,父母鞭长莫及,不管你找的是什么样的对象,他们也是无可奈何的。但是,这毕竟是一道程序,或者说是为人子者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一个月以后,凝云母亲和我的父母都分别回信。他们在信中除了同意我们的选择外,都叮嘱我俩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积极努力做好各自的工作,为将来自己的事业奠定基础。我与凝云交换了信件,相对会心地一笑。
1975年冬,我们商定一起回家探亲,途中就算是旅行结婚,一切从简,这样两地都不麻烦。其实,这也是我们这批支边青年不约而同选择的结婚形式。
我在政治处工作,婚姻登记由政治处负责。具体承办的是一位叫杨红的女同志,团政委的夫人。我与她同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上经常互相照应。每逢她出差,就委托我代为办理团里青年婚姻登记的有关事宜。那一段时间,她恰好去了乌鲁木齐开会。
1975年11月9日傍晚,我一个人来到办公室,给自己和凝云各填了一张结婚证,盖上了鲜红的印章,然后揣在怀里,约凝云在老地方见面。当我小心翼翼地递给她一张结婚证时,她一怔,随即嗔怪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我轻轻地揽过她,深情地对她说:“从此以后,我们将永不分离。”“永不分离”,她也喃喃地回答着我。
没有鲜花,没有礼炮,也没有美酒,更没有亲人在侧、宾客盈门,有的只是皎洁的月光、浩瀚的夜空。在这万籁无声的大地上,二颗心在剧烈地跳动,在默默地祈祷着幸福的未来。此刻,只有——胡杨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