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安晚报》A08版,有篇文章,题目叫《刘丽,中国被你感动》,我看完之后,心有戚戚,一点没有被感动。
文章说,刘丽,29岁,安徽颍上县人,农村姑娘,在厦门做洗脚妹。10多年来,她用打工赚来的钱资助过颍上及厦门近百名贫困学生,现在固定资助的学生还有37名。被评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
文章说,她的家人至今还要还债,生活困顿;谈到未来,她说,爱情需要缘分,幸福可遇不可求,现在在她心中,分量最重的是那些寒门学子;她还想在家乡建一所学校,她还想在厦门买一套房子。
文章很短,基本内容如上。我首先对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反感,短短的文章里充满了很多模棱两可的说辞,感觉是雾里看花;其次对刘丽行为的迷惑,她到底是怎么样的心态呢?
一,家中父母外债在身,做儿女的,当首先解决这个问题,无论是孝道还是责任,都是应该做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宣传大公无私精神,而在儒学为尚的台湾,他们提倡做人要先私后公。孰是孰非,我不想说,我只想说,顾好自家,行有余力为大家,方是正常的行为秩序。
二,社会上有一种华而不实的观念,把助学看得很高尚。这是因为他们错误的推定:知识改变命运。我认为,改变命运的首选是勤劳,而非知识。相反,在目前中国的教育环境下,上学往往消磨人的勤劳,使很多孩子成为文不能文、武不能武,高不成低不就,这对孩子的人生没有好处。
三,姑娘家毕竟是姑娘家,29岁不算小了,个人问题都不解决,与那“一屋不扫可以扫天下”没有区别。
我们的社会,需要正确观念的引导;我们的生活,需要健康心态的支持。几十年来,我们被感动的太多了,今后,还是少点感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