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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最有效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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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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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0-11-30
今天《新安晚报》刊登了一篇消息,报道说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被双规。文章详细地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看后不难发现,她的受贿行为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利用职权,收受银行的存款回扣;一是收受下属的贿赂。后者是官场的腐败问题,前者则是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

正是因为我们的制度设计有问题,才导致了无论中央下发多少个文件规定,还是无法遏制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比如,开宝马的人可以领取低保金,过桥过路费超许可年限收费,等等。这些问题的要害,最根本的一点就是预算财务不公开。

具体到本文,江苏省财政厅每年的非税收入征缴到底是多少,都干了什么,如果采取公开的方式管理,我想这位美女厅长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所以,我认为公开才是最有效的管理。

难道当权者不知道这个道理吗?非也,非也!他们当然知道,只是他们不愿意做罢了。为什么不愿意做呢,道理也很简单,什么都公开,权利便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我是上级任命的官员,我为跑官花了成本,怎么能让你们这些百姓知道呢!你们知道了,我怎么收回成本攫取暴利呢,再说了,公开制度那是民主政体下的产物,我们毕竟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嘛,等过了河上岸再说吧。

我常常在问,什么是“人民政府”,它的含义是什么,有人笑话我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想啊,人民政府就是为人民的政府嘛。可是,我还是搞不懂,既然是这样,难道说还有不为人民的政府吗?既然是为人民的政府,难道事情不该让人民知道吗?退一步说,即使还做不到全面公开,那也得找个突破口,从某个方面做起,坚持下去,逐步推进。公开吧,我的人民政府!
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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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0-11-30
端木看问题很准确,一语中的。

我想,政务公开搞了十来年,究竟有多少成效?该检查一下检讨一下了。

如果,政务公开是正确的有成效的,还应该再深化再扩大范围地公开。
看贴是学习,跟贴是友谊。朋友,你跟贴了吗?
我的个人主页:http://www.hycs.zj.cn/bbs/u.php?u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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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11-30
这个公开,做起来很难!张美芳属于运气不佳而已,深究下去,株连一大片,倒下一大片,好戏连场……俺小百姓靠边站。

好,送花花啦~~~
做一个快乐的人!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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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11-30
回 2楼(美丽的神话) 的帖子
凡事靠边站,那是良民的表现;凡事用法眼,那是公民的义务。

在过去,良民是受褒奖的,是大力提倡的;在现代社会,良民要转换成公民才是,否则,社会的进步就慢。君不见很多的法律出台,很多的行政废止,都是那些不愿意靠边站的公民斗争得来的吗?没有一个个悲惨的自焚者,能有禁止强拆吗?从这个意义上讲,良民在享受着公民的斗争果实。

在形式上,一个自然人只要出生,就成了公民,但是,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很难很难,甚至大部分人实际上还处于良民状态而不知。

我用一个比喻来说明二者的区别。就像大家一起拉纤,良民肩上也是扛着一根纤绳,却不使劲,低头弓腰使劲的是那些公民。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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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11-30
回 1楼(秋绪) 的帖子
谢谢老大鼓励,最近没有片子发啊,有时间发几张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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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11-30
回 3楼(端木天) 的帖子
端木天以偏概全!不知你属于良民还是公民?凡事并非都得挺身而出嘛,能促进社会进步并非只用法眼。偶的书柜还有个浙江团省委颁发的贡献奖牌~~~
做一个快乐的人!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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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12-01
回 5楼(美丽的神话) 的帖子
查,回老佛爷,端木天是公民,我看见他进男厕所了(娘娘腔)

哈哈,下面我拉长着脸严肃地说了哦~~~~

“凡事并非都得挺身而出嘛”,这话很软,要是配上你的吴越软语,更软了。我们遇到的很多事情完全可以挺身而出,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可怕,做也就做了,没什么了不起,又不是让你提着脑袋冲锋陷阵。当然,女人除外。

是啊,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的力量很多,并非只用法眼。但是呢,目前用法眼看待一切问题最急迫。我还给你举一个例子,邻居家失火了,你到了现场一看,说我回家拿水桶去。回家拿水桶对不对,当然对了,但是,在急迫的火灾面前,回家拿水桶就显得不对了,外人还以为你逃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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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12-01
回 6楼(端木天) 的帖子
邻居家失火了,端木天将会怎么做?请详细告知,别说这是未知数无可奉告了。
做一个快乐的人!
离线端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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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12-02
回 7楼(美丽的神话) 的帖子
回老佛爷,我肯定是有问必答,哪敢不应声呢。

我还真遇到邻居家失火的事。

我有一个小套房子,是一楼,给父母住了。那天下午我去看父母,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楼上失火了,我跑出去一看,是我楼上的二楼阳台着火了,烟雾很大,但是看不见火苗。我立即拨打119,然后上二楼,二楼相邻的那家与这家之间,有三根用角铁搭建的留晒被子的连接,这家家里正好有塑料软管,我接上水龙头,从卫生间拉出来,我翻趴角铁架,用一根棍子砸烂阳台的玻璃,对着冒烟的地方喷水。因为火势不大,几分钟就扑灭了。过一会救火车也来了,没用就走了。

失火这家的房子户主不在,租赁出去了,租住户是做生意的,阳台上放了杂物。也不知道火源是从哪里进来的,引燃了废纸,再烧着了一块塑料。

另外,我参加过消防学习,还有一个消防员什么证件呢,哈哈,现在都不知道放哪里了。所以,你这问题问的算是撞枪口上了。

相关连接:据消防大队人员开会介绍,我国火灾中死亡人数,80%是由于对消防知识不懂,造成的死亡,还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年广州白云宾馆失火,在死亡的8人中,全部是中国人,外国人无一死亡,当时住着很多外国人。可见,火灾中的逃生也是一个人必须学会的常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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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12-08
公开,分立,独立,监督。
呵,说来也不大可能。
然后。。看看热闹,笑而不语。。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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