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堰画乡”台州影友摄影创作组团公告
http://www.tzphoto.com.cn/bulletininfo-148.html欢迎各位影友参加活动
古堰画乡位于中国摄影之乡丽水市莲都区,这里山清水秀,风光旖旎,八百里瓯江最瑰丽的河段穿流其间,千年古樟、千年古堰、千年古村、千帆竞发、千家画廊构成了原生态梦幻般的童话世界,这里是一个能赋予书画家、摄影家无限创作灵感的艺术殿堂!应莲都区人民政府、丽水市摄影家协会邀请,特组织本次台州影友集体创作活动。
活动时间:
2009 5.1----5.3
活动内容:
集体拍摄(旅游节开幕式、时装模特秀、折子戏、民族服饰表演、瓯江帆影、打渔人家)
自由创作(古堰画乡美丽的山水风光、纯朴的乡村风情)
活动安排:
5.1早上6:00椒江出发,9:00左右到达古堰画乡
5.3 下午14:3 0开始返回,18:30左右到达椒江结束此次摄影之旅。
活动领队:
朱连明(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市摄影家协会秘书长,电话:13605861136)、应利民(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电话:13906599212)
活动费用:
集体出团影友 580元/人 限人30名(车费、门票费、集体拍摄场景组织费、市区四星标准酒店住宿费、五个正餐餐费、保险费)
自驾出团影友 380元/人(门票费、集体拍摄场景组织费、市区四星标准酒店住宿费、五个正餐餐费、保险费)
报名时间:
即日起----4月29日18:00时止
咨询及报名电话:
电话:0576---88855087 88855096 手机:13357661846(陈小姐 )
银行帐号:邹如明 建行6227 0014 8001 0004 691
地址:东环大道99号 国立旅行社 (君悦大厦对面)
本次活动作品可投稿参加
“瓯江行”摄影大赛 (截稿时间2009年8月1日、最高奖项10000元)
“古堰画乡旅游节”摄影大赛 (截稿时间2009年6月5日、最高奖5000元)
《中国影像》杂志优秀作品选登。
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集体出团影友可通过当地摄影家协会报名组团,也可直接报名参加,个人报名请在指定帐号预先支付定金100元,椒江影友5月1日6:00之前到星星广场集合上车;黄岩影友请在6:50前在滨江公园门前集合:临海(7:20)、仙居(7:50)影友分别在台金高速公路临海城南、仙居入口上车(不方便在以上四个集中地点上车的影友推荐自驾出行);
2、自驾出团影友请先电话报名预付定金100元,5月1号上午8:30时在丽水时代广场酒店报到(酒店地址:丽水市大洋路598号,往返途中行车安全各负其责);
3、集体活动务必请各位影友自觉遵纪守时、服从指挥;
4、创作活动如有变化调整,须经领队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主办单位: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影像》杂志社台州联络处 国立旅行社
附一:
古堰画乡旅游节摄影大赛 (5月1日---31日 ),参赛作品必须近期在古堰画乡景区内拍摄,照片格式为10英寸或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参赛作品需注明题目、作者、通讯地址、电话;投稿概不退还;截止时间为6月5日.参赛作品寄送到古堰画乡管委会。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
说明:大赛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使用不需另付稿酬;获奖作品在主办方合法使用中产生有关名誉权、肖像权等著作权方面纠纷的,法律责任由获奖作者承担;获奖名单于6月15日公开;个人所得税由作者承担。
附二
“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自2005年举办以来得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支持,每年都产生了一批精品力作,也成为大家到中国摄影之乡——丽水进行创作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2009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继续联合举办“2009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作品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旅游局
三、活动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反映丽水自然风光、风土民情、特色文化、人文精神等。
四、征集办法
1、参展作者为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
2、2008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之间在丽水境内拍摄的作品均可以参加。
五、征集规则
1、紧扣主题,反映丽水自然风光、风土民情、特色文化、人文精神,方视为有效作品。应征作品必须是2008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之间在丽水境内拍摄。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外地组作者数量不限,本地组作者限投10张,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即长边为25厘米,勿装裱,不收组照。
3、参展作品应当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对画面所做的任何修改仅限于修饰作品的微小瑕疵,不允许改变一次性拍摄的画面内容。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稿酬作品的影像原始性和创作时间进行复查,并在网上公示,如有违反展览规则的,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和作者的参展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4、所有的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贴于作品背面,同时附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本传至组委会邮箱。
5、所有入选作者将获作品集一册。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丽水作者和外地作者作品分开登记,分开评审,丽水以外作者作品在本次入选作品占50%,组委会领导和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展。
7、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8、入选作品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9、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10、所有佳作及入围作者均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11、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12、截止日期:2009年8月1日,以收到为准
六、佳作回报
展览评选分丽水作者组和外地作者组,每组各设:
特级佳作3幅,稿酬各10000元;
高级佳作6幅,稿酬各5000元;
佳作12幅,稿酬各3000元;
入围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七、审议办法
由组委会组织摄影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八、作品邮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098735、0578-2098738,E-mail:whjzwh@163.com
九、展览时间
中国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9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将进行颁奖和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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