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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 作者:郭敬明 (完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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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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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9-09-07
夜叉是个高三的学生,而我高一。按照那种“三年一代沟”的理论来说,我和夜叉能做朋友真是幸运。如果他早出生一年或者我晚出生一年那么“鸡同鸭讲”或“对牛弹琴”就在所难免。

    就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夜叉走进了桃成蹊。我说我在写你。他说写吧我不收你钱。我望着眼前的夜叉叹了口气。是羡慕是自卑。

    夜叉具有太多我不具有的东西。比如一个男人应有的冷静,比如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米八五的身高,比如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比如一只能画油画的右手,比如稳上清华、北大的成绩,比如其他一切可以比如的东西。

    还有夜叉家比我家有钱,他家富得不像话,就算他用钱来当墙纸贴我也不会太奇怪。坦白地说钱是样好东西,我对好东西的态度一般是“来者不拒”。这句话很可能会触动某些卫道士的神经,他们可能会说我“爱慕虚荣”什么的,同时告诉我“金钱买不到朋友,朋友比金钱珍贵”之类的。我同意我也承认,但我看不出金钱与朋友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之处。再退一步讲,古人说:“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从这句话不难得出“朋友如一千堆粪土”这个概念,这就正如数学上的A=B,B=C,从而推出A=C的结论一样。

    北京有个女生写篇《我是个钻进钱眼里的妞》仍然拿到了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而《我爱美元》的作者却被骂得狗血淋头。原来中国人的民族激情依然是汹涌澎湃的。也许作者把书名改成《我爱人民币》会少挨一点骂。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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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9-09-07
桃成蹊里的双子座人(2)



    我把写好的这一段拿给夜叉看,他看完之后说原来我一直是你的偶像啊。

    双子座·沉思者

    很多时候我在沉思,思考这个世界,思考我的生活,想得多,做得少。但这个忙碌的城市和尘世却要求我做得多想得少。所以我很多时候都有种幻想美好现实残酷的感觉。

    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睡觉时思考,吃饭时思考,连走路也在思考,为此我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汽车喇叭声吓得目瞪口呆,常常走错路,常常撞树撞人撞电杆。但我最爱思考的地方还是在车上。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

    但我不是什么车都爱往上跳,我喜欢的仅仅是那种玻璃宽大,硬座硬椅的大巴士,准确地说,我喜欢的是那种一边随着汽车上下颠簸,一边看着玻璃窗外芸芸众生奔走不息,一边思考是生存还是死亡的感觉,那时候,伤感劲儿就涌啦。

    那种感觉是在小车里感觉不到的,为此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劳碌命。劳碌命就劳碌命吧,我依旧偏爱庞大的巴士。

    我思考的东西很多,包括我这个年龄应该思考的和不应该思考的。我思考的东西大多与时间有关,对于时间,我敏感得如同枝繁叶茂的含羞草。我想自己很快就会进入高三,很快就会上大学,很快上大学,很快毕业,很快工作,很快结婚,很快把孩子带大,很快老了,坐着摇椅晒太阳,我的一生简单得只剩下几个“很快”。

    夜叉说你上辈子一定有九个脑袋。我问他你是说我上辈子很聪明吗?夜叉说不,我是说你这辈子只有一个脑袋所以你这么笨。别人都知道要轻装上阵,你却想东想西地把一个个包袱压到肩上,把一个个解不开的死结塞到脑子里,把自己搞得那么悲观,你累不累呀?以后再想不通什么就告诉自己:这是宿命。

    我的确很累,可这也是宿命吗?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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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9-09-07
桃成蹊·美丽新世界

    我对桃成蹊有种依赖,我会把稿子拿到桃成蹊去写,把作业拿到桃成蹊去做,把小说拿到桃成蹊去看,夜叉说我很可能死也要到桃成蹊去死。

    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桃成蹊里写写划划而其他人都忙着喝咖啡上网聊天谈恋爱。我是惟一一个背着书包走进桃成蹊的人。

    我很爱写东西,诗,小说,日记,信及其他。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作补偿。我写东西很拼命,常会写到凌晨一点方肯罢休。熬夜伤身,我妈常常告诉我。伟人说:人们在四十岁之前拿身体去换钱,四十岁之后再拿钱去换身体。这不仅仅是个黑色幽默而已,有太多太多的人正沿着这条轨道前进。尽管我写稿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钱,但我依然可以算是这条轨道上玩命飞奔的火车头。

    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很自负,说孤芳自赏也行,因为老师不喜欢。我在每篇文章开头的时候我都对自己说这一定要是篇传世之作,但我天生缺乏耐性,写到后来传不传世也无所谓了,草草收场。所以我写的小说前半部分人物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到后来不想写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全部死掉,剩一个人来收尾就行了。写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人不用偿命。

    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头重脚轻在所难免。夜叉读了我的小说之后问我,你写最后部分的时候是不是尿急呀?

    桃成蹊的环境很中庸,不会太安静也不会太喧闹,音乐不痛不痒,灯光不明不暗,这样的环境可以给我最大的自由,我认为这是最适合我写作的美丽新世界。

    双子座·迷路

    我降生到这个世界十七年,有十六年在迷路。剩下的一年我停在原地思考我为什么迷路。

    我想上个普通的高中,结果我被送进了省重点。

    我想读文科,结果鬼使神差地进了理科。

    迷路。迷路。迷路。

    都说是久病成医,但我足足迷路了十七年,我是久病不愈。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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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9-09-07
桃成蹊里的双子座人(3)



    我一直迷路的原因恐怕得归结于我是个双子座的人,有着双重性格。我有一些朋友说我是个彻头彻尾无药可救的小疯子,而另一些朋友说我像个温文尔雅书卷气的书生。要不就是我矛盾得要死,要不就是他们辨证得要命。而我认为多半是前者。一句“我是双子座的”就可以解释很多事情,但“很多”不是“全部”。比如我做不出一道物理题我就不能说:这很正常,因为我是双子座的。

    星座书上说:双子座的人永远不安分,渴望扮演不同的角色。

    很对,但没人知道我想扮演什么。夜叉有句口头禅:打死我也想不到。我相信,打死再多的人都想不到。

    流浪作家,小太监,乞丐。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

    一直很喜欢流浪作家身上那种若有若无的自恋气质。夜叉说“自恋”是“自信”的比较级。大凡作家都自恋,视文学的神圣如贞操。但在物质需要飞扬跋扈的年代,精神方面的执著往往退居二线。也听说过知名作家为了生计而被迫写鬼故事的。而流浪作家压根就不在乎什么钱不钱的事儿,一个旅行包,一支笔足够了。路上没钱了,在饭馆里打一阵工之后继续上路。三毛为了钱会跑到撒哈拉去?怪事!

    相信小太监会令大家大跌眼镜甚至跌破眼镜吧?其实我主要是喜欢那种古代的氛围。天色微亮的时候,小太监捧着个金盆,穿过朱门红柱的走廊,步履匆匆怕金盆里的水冷了主子生气,单薄的身影荡开悬浮不动的浓雾。这是我所向往的单纯宁静的生活,没有正弦函数和全校排名。夜叉说这反映了你血液中有奴性。我不同意,其实它反映的是我对这个社会的一种畏惧,一种退让。

    更彻底的退让就是当一个乞丐。因为乞丐的欲望已经降到了只剩“生存”二字。乞丐浪迹于城市的每个角落,比任何人都敏锐地观察着这个尘世。所有为名为利为权奔走的人们在他们眼里只是粉墨登场的跳梁小丑。乞丐是另一种形式的得道高僧。看破红尘得先看不起红尘。无处不在的竞争已经把人们训练成了各种各样的机器,六七岁的小孩子为上重点小学而竞争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托儿所里也有婴儿爬行比赛。我对乞丐的感觉无法说得很清楚,一句话,就像麦田守望者唱的那样:他没钱他孤单他流浪可我喜欢。

    并不是我有多高尚,多纯粹,多觉悟,我也在人流俗世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为将来的名、利、权头悬梁锥刺股。所以现实与理想的落差让我觉得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路,就像王菲唱的一样:红灯绿灯红灯。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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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9-09-07
所以当我看到成龙在屋顶上大喊“我是谁”的时候,我的眼睛会有点湿。

    桃成蹊·静夜思

    我是个奇怪的人,从晚上八点开始我不是越来越疲倦而是越来越清醒,我想我是在美国就好了。

    书上说:“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灵魂最后的坚守。”我并没有那么伟大。并且我知道高中生是没有资格去坚守什么的,那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生存的全部意义就在于高考,而高考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将来能生活得好一点,而生活得好一点则是为了将来能舒舒服服风风光光地死掉。

    但如果我现在去死的话我依旧可以死得舒舒服服风风光光。我所需要做的惟一一件事情就是从这个窗口跳下去。我家住在第二十层楼,离地六十米,通过自由落体公式我可以计算出我在死亡之前可以享受三到四秒的飞翔感觉,然后“砰”的一声把整个城市惊醒,在万家茫然不知所措的灯光中,我在街心摊成一朵红色的玫瑰,接着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我的灵魂微笑着升入天国,找马克思、张爱玲聊聊天。

    那么我们现在这么拼死拼活地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困惑。没有人给我指点。长辈们总叫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但河水中却没有供我们摸索的石头,冷不丁还会摸到一把锋利的匕首。

    星期六晚上我常把夜叉约出来,坐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看车,喝喝可乐,对着路过的美女吹吹口哨,活脱脱像个痞子。痞子也是分很多种的,痞子蔡那种网络英雄注定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只能是那种人见人恨的学痞地痞。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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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9-09-07
桃成蹊里的双子座人(4)


    在这种时候,我和夜叉往往会讨论一些沉重的话题。

    也许大人们都认为“沉重”是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身上的。他们认为我们永远都该阳光灿烂,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像三毛一样大喊: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但他们永远也不知道,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问这种浪漫而没有价值的问题了,如果要我们问,我们就一定会问:高考考什么?请你告诉我。

    世界杯的主题曲已经被我们改成了“啊累啊累啊累”,但长辈们还是在说:“你们玩得太好了。”谎言重复一千遍也是真理,于是我们向题海更深处猛扎。

    我对同桌说我除了上语数外理化之外,其余的课都在回信,这样是不是很堕落?同桌说:我除了体育课之外都在睡觉,那我堕落吗?我觉得说“是”太伤人了,说“不是”又太虚伪了,所以我只好斜四十五度晃动脑袋。我拿这个问题问夜叉,夜叉说我也常上课写信。我问,那你的成绩为什么还是那么好?问完之后我觉得这是个傻问题。并不是所有顶尖的学生都会上课认真听讲,就正如并不是所有上课认真听讲的就都是顶尖学生一样。

    人和人本来就不平等。

    老师和教堂里的神父都说,人世美好生命可贵,你们要相信人相信爱,没有什么错误不可原谅。

    只有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双子座·开始

    夜叉顺利地考上了他理想的大学,我目送他的火车越走越远,最终跌到地平线以下。星星很赏脸地布满夜空,为夜叉的离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背景。夜叉走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要相信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回家的路上一片霓虹。我对自己说: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你的未来一片光明,青蛙复生,美人鱼唱歌,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诚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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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9-09-07
十二月(1)



    十二月到了,空气降温再降温。我想我要穿厚一点的毛衣,厚一点再厚一点不要感冒。

    1

    如果时光倒退两年。

    我最近常想这个问题。

    如果时光倒退两年的话我想我不会上这个应该被诅咒的高中。我会随便挑所中专随便挑个专业然后随便地生活,并且义无返顾。我会把自己的生活挥霍到近乎放肆,我会做好“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准备。我会写很厚很厚的稿子然后交给我所熟悉的编辑。我会坚持不懈地做我的电台节目努力做到世人皆知。我会学会弹钢琴会让十个手指富于灵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自己的双手来使用左手定则右手定则。

    可是爱因斯坦说:以上第一句话错误,所以整个假设失败。

    可恶的爱先生。

    不过比起牛顿来说他算是很可爱的了。几乎整个高中都在绕着牛先生跑,自然他的吸引力非同一般。而万有引力告诉我质量越大引力越大。于是我知道了:原来牛顿是个大胖子。

    但万幸我的物理还没失败到一塌糊涂的地步,考试时我也不会死得太难看。我和小A曾经讨论过“死得难看”这句话。我说那应该是人生至大至大的悲哀了吧。小A说就算生前闭月羞花但死时面目狰狞皮开肉绽,恐怕连情人看了也不会伤心只会恶心。我问他:如果生前已经很难看了呢?小A说:那就赶快埋掉,不要折磨大家了。

    所以我常告诉自己一定要死状优雅。我的设想是在庭院清亮的阳光中我坐在摇椅上慢慢摇,手中最好抱一本《追忆似水年华》什么的。等到人们发现我已经over的时候我会在天空以透明的姿态俯视苍生。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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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9-09-07
多好的想法!我将之告诉小A,小A说我eattoomuch。

    2

    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

    可是一道被数学老师称为“是人都会做的题”被我做错了,惟一的结论是:我不是人。我不是人那我是什么?当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物理老师正在讲不是平抛运动但类似平抛运动的运动叫做类平抛。于是小杰子回答我:类人。

    类人?是挺累人的。

    我觉得自己累出了一定的水平。我每天要背五十个单词做五十道理化题写五百字的限时作文同时看五千个朝气蓬勃的人在校园里仰起他们自信的脸孔以衬托我的不自信。我常常忘记时间因此常常迟到因而被老师骂得很惨。我常常犯一些诸如二加三等于六之类的错误因而使我的成绩动荡。我因为太单薄而在一千五百米测验中拿了个令人喷饭的成绩七分零八秒。

    小A说得好,天嘛是用来刮风下雨的,地嘛是用来长花长草的,而我则是用来告诉世人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倒霉的。

    我的确倒霉。

    一个保守一点估计七十五公斤的男生居然可以把自行车准确无误地骑过我的脚背,然后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扬长而去。我想我一定要对下一个骑车撞到我的人先说对不起,以此来刺激他的良知。果然我再一次被车撞了,于是我说:对不起。然后我等着他脸红等着他道歉。结果他头也不回地说了句“没关系”之后再一次扬长而去。

    我想我是个天才。我是个倒霉的天才,我要不是个倒霉的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
离线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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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9-09-07


    不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英勇地去死,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事业而卑贱地活着。

    其实把上面一句话中的“事业”换成“爱情”也一样。

    小杰子说让我死吧让爱情留下。我说让爱情去死吧我要卑贱地活着。

    小杰子正与一女生进行着爱情马拉松,不过跑到现在也没确定关系。但他乐此不疲。他说摘不到的苹果才是最好的苹果,所以他每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后都会跑到楼道口去“站成一块风中的望妻石”。

    小杰子总是说我没追求,但也要有人追才行啊。我始终认为二中是不会有什么美女的。小杰子曾经带我去看过一个他口中所谓的美女,结果是我回来看见谁都觉得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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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9-09-07
十二月(2)



    4

    十二月十三日我指天誓日地说要是明天我再收不到稿费我就去死。结过十二月十四日三张汇款单低眉顺眼地躺在我的邮箱里。于是我跑到街上疯狂shopping,最后口袋里只剩下一个硬币了,我用它打电话给小A,我告诉他我在三个小时内花光了我三个星期写字挣来的钱。

    一下子花光自己千辛万苦挣来的钱会有种血淋淋的快感。

    我不说假话。

    5

    在我开了一个星期的夜车,做完了一整本习题集,并且喝完了一整瓶二百克装的雀巢咖啡可是数学仍然不见起色之后,我骄傲地宣布我和数学反目成仇了。它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横竖就这样了。可是在我对它翻脸之后我的数学马上考了个很高的分数。真的很高,离满分都不远了。

    那天去讲台上拿试卷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楚。厚厚的一叠试卷,最上面的是分数最高的,越往下分数越低。我习惯性地从中间翻开往后找,结果找到只剩几张试卷了也没看见我的。于是我想这就是数学对我的报复。当时我在祈祷我不能是最后一名我一定不能是最后一名。果然最后一张不是我的。而问题在于我的试卷在哪儿呢?正当我在纳闷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名字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最上面一张试卷上。

    原来数学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

    数学带来的喜悦一直延续到下午测验一百米短跑冲刺的一刹那。因为在那一刹那我把脚给扭了。在脚踝传来巨痛的时候我耳边传来清晰的“咔嚓”的声音。于是我吓得六神无主,心想:断了断了肯定断了。结果当我在跑道边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操场边有个小孩把树枝折得“咔嚓咔嚓”响。

    我坐在跑道边上不能动弹,那模样不是一般的傻。我想我注定还是要倒霉的。而这时老师宣布后天测验三千米长跑。我听了之后差点吐血。不过老师马上回过头来对我说:当然你是不用跑的。

    我一下子又高兴了。我像是塞翁一样看着自己心爱的马儿跑了之后几个月它居然拖儿带女屁颠屁颠地跑回来了。

    我想我是个幸运的天才。我真是个幸运的天才,我要不是个幸运的天才那简直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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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9-09-07


    学校的老师实在太过分了,平安夜居然用来考试。坐在教室里做英语试卷的时候我在想家里会不会有人想起把我千辛万苦布置好的圣诞树搬到大门口去。我在想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忘记给我买礼物。我在想我们家没有烟囱圣诞老人怎么爬进来怎么能在我的床尾挂上心爱的玩具。我在想也许圣诞老人可以从空调的排气孔爬进来。我在想今天很冷云层很厚这个南方的暖城会不会破天荒地下一次雪,那我就不用拿着喷雾雪花到处制造气氛了。我在想我家楼下的饭馆里会不会摆出热气腾腾的烧鹅,玻璃窗外会不会有一个小女孩在擦完三根火柴之后就被冻死了。

    我把我所想到的一切写进了英语作文里,后来老师给了我一个满分。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满街都是“圣诞快乐”的字样,成千上万的小孩子在街上疯跑,每个司机都笑眯眯地减缓车速。孩子们都穿得很厚,像一个个的胖雪人。

    在我家楼下我看到一个男人正在笨拙地把小天使往圣诞树上挂。等他弄好之后我发现他把绳子系在小天使的脖子上了。很明显:小天使被吊死了。我很想走过去把小天使救下来,但最后我还是没有行动。

    因为我想快点快点快点回家。

    平安夜我睡得很安稳,因为我相信圣诞老人一定会从空调的排气孔里爬进来。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意开了一扇窗户。

    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床尾放着个大盒子,包装得极为漂亮。于是我拿过来就拆,一边拆我一边想会不会是我向往已久的一千块的大拼图呢?结果当盒子被打开之后三本厚得足够砸死人的题库触目惊心地掉了出来。

    我为此生了一上午的气。我独自在九鼎百货的大门口坐了一上午,吃掉了整整三桶冰激凌共重1.5公斤。吃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拍拍屁股就tomorrowisanotherday了。是谁说过:把痛苦溺死在食物中。

    回到家我就看到了妈妈给我买的直排轮安静地放在我的旧滑板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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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9-09-07


    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十二月就要过去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感冒了。一天用掉三卷手纸的滋味不太好受。于是我想:明年也就是明天我要穿厚一点的毛衣,厚一点再厚一点,不要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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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9-09-07
消失的天堂时光(1)



    1

    崇明又在吃安眠药了。原来他一粒一粒地吃,现在他一把一把地吃。我曾经把他的安眠药全部收起来,他也没有反对,只是每夜端着一杯咖啡,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像只郁闷的狮子。

    彻夜彻夜的脚步声最终让我手软把药全部还给了他。我当时的感觉像是把一根绳子给了一个想要上吊的人。

    崇明是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缩影,是个富有而寂寞的孩子。

    崇明十八岁的时候一场空难把巨额保险和庞大的家产一股脑砸给了他。他立刻成了一个令人羡慕也令人可怜的孩子。

    我不需要你的可怜。这是崇明常说的一句话。

    崇明现在二十二岁了。好听一点说他是个先锋诗人,流浪作家,网络写手,现实一点说他是个无业游民。但还算幸运,他有足够的钱供他挥霍一生。

    而我是个普通的高二的男生,我身上惟一不普通的地方就是我有个很了不起的妈。我妈不是白领,她是金领。所以我也握着大把大把的货币,和大把大把寂寞的时光。

    2

    我之所以和崇明住在一起,也是由于我妈的缘故。

    我所就读的中学是全国重点,但我妈对学校住宿条件的评价却是:那不是住人的地方。

    所以我就搬来和崇明住。

    听我妈说,我姑姑的舅舅的侄子的某某某的某某某的儿子就是崇明。我记得当时我很没规矩地大笑,笑得带点讽刺带点阴冷。真他妈滑稽,我八成与克林顿也能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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