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真的不玩了,偶睡觉去了。最后一篇,找点乐子,希望落喜欢。
大家想必都听过沉鱼落雁一词,但这词的真正来历,又有谁知道呢?
世人实在以讹传讹,而我有必要在此正名一番。所谓一个女人美到人神共愤沉鱼落雁?非也非也。沉鱼,是不才的大名。
想当年,我柳沉鱼柳公子也是相当有名气的一个人。为什么有名?除了我才高八斗貌若潘安,还因为,咳咳,我有一双大脚,而这脚吧,还奇臭无比。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脚,我是天天洗,洗到池塘里的鱼全翻了白眼。爹隔了五丈远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作孽,还不小心晕过去两次。我不得不用娘的裹脚布把脚裹上十层,再套鞋袜,还得在脖子上挂个牌子,上书:请保持十丈安全距离。不过我怀疑,等人看清这行字,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脚臭,我一直娶不到老婆,连个红粉知己都没有。甚至不能去妓院,嬷嬷命人在门口写了字:柳沉鱼与狗不得入内。我感觉倍受歧视,但又无可奈何。告到衙门也没人理,知府老爷知道我去便称病拒不升堂。到底是读书人,很给我些面子。
我于是整日阶在街上晃,希望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来,又或是马路边有人卖身葬母。再者街面上空无一人的感觉也不错,好像钦差大臣巡逻,百姓都急忙往屋里躲。
忘了是第几次巡街,我终于碰上一个人,一个女人。当日我的模样一定不好看,因我自己都感觉下巴忘了合拢,口水滴答滴答就掉下来。但这个女人,居然没有跑,没有晕,还扭头对我笑了笑。
那一刹那我感动得落下泪来。我以为有奇迹发生,我的脚定是好了,突然就没味了。于是我在石阶上坐下来,身心激动地扒掉了我的鞋袜,一层一层掀开我的裹脚布。我做这些时,那个女人好奇地蹲在我面前看着我。
靠,真TMD臭。我以为我已经练到百毒不侵了,起码裹上裹脚布时闻不出啥味来。但这个女人,她居然居然无动于衷,害我空欢喜一场。
但我心里实在是欢喜的。终于找到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如此淡定地面对我的脚。我情不自禁地便哼起歌来: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听说后来有个叫林夕的将它扩展成一首歌,从此流芳千古,但我怀疑他并没能弄清我本意。我本意是要谢谢我面前这个女人,当当当,沈落雁小姐出场。
我其实并没有见过几个女人,所以我觉得,客观来讲,除了我娘,她是最漂亮的女人。他们说她头大,我觉得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头大说明她聪明,古龙就最喜欢聪明的女人,他笔下的苏樱我一直很欣赏。哦好吧,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时我要做的,就是迅速拉手,造成肌肤之亲之实,然后叫爹妈下聘立刻迎娶过门。沈落雁,哦,不,我老婆很配合,她说她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遇见我。心里小激动一下啦。
后来我知道,我老婆的病症是失去嗅觉。这没什么不好,我甚至不用洗脚,在她面前,我的自信心得到高度膨胀。因为我的脚,同一朵花,没什么分别。我亦知道了她名字的来历。因为她出生时头太大只,被一只雁飞下来啄了一口。
我们实在很相配。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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