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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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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05-16
T0 错~~啥时改写这样的题材了?

好看得紧哪,有味。


T0 文佳~~~真的,有趣,乐。
看贴是学习,跟贴是友谊。朋友,你跟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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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05-16
赞自己一个,偶今天很勤奋,实在很勤奋。明天偶肯定没这么勤奋了。为什么?因为偶三分钟热度呀。


  华仔第一次见到林秀是在KTV。实在不是个相识的好地方,似乎一早注定了结局。但上天要你在那里见,你有什么办法。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叫林秀,他们叫她公主,KTV里每个穿晚礼服陪酒的都是公主。
  他注意到她,是因她人特别靓,身材又特别娇小,一条抹胸裙子随时要滑脱似。他注意了她整晚,有点激动,又有点担心。至于为什么要担心,他没有深究。到这来的男人,无非是寻些乐子,一旦深究,便无趣的很。
  他亦注意到她歌唱得普通,酒量甚至有些差。一个女人总不会十全十美的,维纳斯还缺了一条臂膀。总之他对她满意,很满意,导致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心律失常。
  于是他做了这辈子第一次失常举动,他凑上去,红着脸问:你手机号码多少?
  134……她报出一串数字,熟练得很。他突然觉得被设计,有些不爽——也许她早就等着人问,不是他也会是别人。
  但众目睽睽中,他已骑虎难下。他只得在起哄声中按下她的号码,然后打给她。
  怎么称呼?她问。
  华仔,你呢?
  林秀。这个答案让他诧异。他以为会是珍妮,露露之类。林秀?听起来多像良家妇女。
  每个男人生命里都有一个良家妇女。她们或许不美,不媚,但温柔体贴,贤良淑德,而且,坚韧如磐石。正因为家里有个良家妇女,所以需要出来走走,见识见识别处风光。他当然不希望他在别处依旧遇上良家妇女。
  她当然不是,不仅仅因为她美,更因她骨子里散发出欢场女子特有的酥媚风情。这种味道闻多了有些腻,偶尔嗅下就刚刚好。
  于是他仅仅当她是偶尔。
  偶尔心情烦闷,发消息给她,说美女陪我聊聊。偶尔推开那扇门,瞧一眼,同领班说,叫阿秀来。偶尔同朋友酒过三巡,借着酒劲电话她,说过来一起喝。
  她向来随叫随到,并及时打扮妥当。KTV里是礼服,夜排档是T恤仔裤,酒吧是浓妆艳抹外加露胳膊露腿。他认为她极之有职业道德,于是小费也给得多些。
  他同她,不外乎是一些钱,但又从来不谈钱,谈钱伤感情。
  日久天长,总会有一些情吧,友情亲情,甚至像身边一只小狗,走失了总会难过。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失了她了。这失可能已经有一段日子。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两个月前,他喝醉,她打的送他回家。其实并没有很醉,他记得他还在车上翻她手机。消息里很有些不堪入目,什么人都有,什么话都有。她说你看归看,别乱删我消息。他愤怒了,吻上她的唇。用力地,吮出血来。他说你同我有什么关系?我删你消息干嘛?
  她无言,下车,最后一眼,竟有些幽怨。
  他想他实在是不懂得这些女人。他自然不知道,在那些浮华背后,她手机里,全是他的消息。
  第一条:美女,陪我聊聊?
  第二条:你说什么颜色的袜子配黑皮鞋比较好?
  第三条:为什么不是白的?
  最后一条:我醉了,你过来接我吧。
  每个女人要的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他高估了她,亦或是她高估了他。
  他告诉自己说,离开一个人,自有另一片天地,没有谁非谁不可。
  他上网,在签名里写:音乐可以伴我一生,直到永远……
  他依旧经常去KTV,只是没有她,却又有很多个她,在寒夜中同他轻轻唱和。
  现在,他也不是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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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9-05-16
TO老大:偶以前不是写这个题材么?不是么?真的不是么?偶忘了。
不要跑,同写同写。
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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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9-05-16
T0 落: 很浪漫。第一次,领略到了落的浪漫主义思维。而且,文笔也了得,但是我也有错那样的疑问,以为那样的铺垫,应该不会是那样顺当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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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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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9-05-16
引用第15楼纠错于2009-05-16 00:09发表的  :
TO老大:偶以前不是写这个题材么?不是么?真的不是么?偶忘了。
不要跑,同写同写。

在呢,不跑。

有错的地方,总是吸引人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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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9-05-16
今天偶真的不玩了,偶睡觉去了。最后一篇,找点乐子,希望落喜欢。

  大家想必都听过沉鱼落雁一词,但这词的真正来历,又有谁知道呢?
  世人实在以讹传讹,而我有必要在此正名一番。所谓一个女人美到人神共愤沉鱼落雁?非也非也。沉鱼,是不才的大名。
  想当年,我柳沉鱼柳公子也是相当有名气的一个人。为什么有名?除了我才高八斗貌若潘安,还因为,咳咳,我有一双大脚,而这脚吧,还奇臭无比。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脚,我是天天洗,洗到池塘里的鱼全翻了白眼。爹隔了五丈远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作孽,还不小心晕过去两次。我不得不用娘的裹脚布把脚裹上十层,再套鞋袜,还得在脖子上挂个牌子,上书:请保持十丈安全距离。不过我怀疑,等人看清这行字,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脚臭,我一直娶不到老婆,连个红粉知己都没有。甚至不能去妓院,嬷嬷命人在门口写了字:柳沉鱼与狗不得入内。我感觉倍受歧视,但又无可奈何。告到衙门也没人理,知府老爷知道我去便称病拒不升堂。到底是读书人,很给我些面子。
  我于是整日阶在街上晃,希望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来,又或是马路边有人卖身葬母。再者街面上空无一人的感觉也不错,好像钦差大臣巡逻,百姓都急忙往屋里躲。
  忘了是第几次巡街,我终于碰上一个人,一个女人。当日我的模样一定不好看,因我自己都感觉下巴忘了合拢,口水滴答滴答就掉下来。但这个女人,居然没有跑,没有晕,还扭头对我笑了笑。
  那一刹那我感动得落下泪来。我以为有奇迹发生,我的脚定是好了,突然就没味了。于是我在石阶上坐下来,身心激动地扒掉了我的鞋袜,一层一层掀开我的裹脚布。我做这些时,那个女人好奇地蹲在我面前看着我。
  靠,真TMD臭。我以为我已经练到百毒不侵了,起码裹上裹脚布时闻不出啥味来。但这个女人,她居然居然无动于衷,害我空欢喜一场。
  但我心里实在是欢喜的。终于找到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如此淡定地面对我的脚。我情不自禁地便哼起歌来: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听说后来有个叫林夕的将它扩展成一首歌,从此流芳千古,但我怀疑他并没能弄清我本意。我本意是要谢谢我面前这个女人,当当当,沈落雁小姐出场。
  我其实并没有见过几个女人,所以我觉得,客观来讲,除了我娘,她是最漂亮的女人。他们说她头大,我觉得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头大说明她聪明,古龙就最喜欢聪明的女人,他笔下的苏樱我一直很欣赏。哦好吧,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时我要做的,就是迅速拉手,造成肌肤之亲之实,然后叫爹妈下聘立刻迎娶过门。沈落雁,哦,不,我老婆很配合,她说她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遇见我。心里小激动一下啦。
  后来我知道,我老婆的病症是失去嗅觉。这没什么不好,我甚至不用洗脚,在她面前,我的自信心得到高度膨胀。因为我的脚,同一朵花,没什么分别。我亦知道了她名字的来历。因为她出生时头太大只,被一只雁飞下来啄了一口。
  我们实在很相配。不是么?
[ 此帖被纠错在2009-05-16 01:49重新编辑 ]
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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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9-05-16
哈哈~~~~~错错编起故事来,可真逗呢

就象错平时说话,有那么重的味道。有趣,太有趣哦!

期待着继续,错那么久不写,实在是太浪费太可惜了。以后你得抓紧补上,让你的文思笔才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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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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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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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9-05-16
留字:三。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
离线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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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9-05-16
回 14楼(纠错) 的帖子
这篇写的太有意思啦!入骨三分啊!我留一字“离”
奔忙于生活的我,闲时爱在书本上找些不知名的东西,喜欢爬在格子上写些不痛不痒的文字。
离线游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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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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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9-05-16
引用第16楼秋绪于2009-05-16 00:14发表的  :
T0 落: 很浪漫。第一次,领略到了落的浪漫主义思维。而且,文笔也了得,但是我也有错那样的疑问,以为那样的铺垫,应该不会是那样顺当地就……

偶只有一分钟热度:))
呵呵,结局并不完美呀!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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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9-05-16
见到这字,是不由自主想起胡适那一首《多谢》: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匆匆离别便经年,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忘得。
所以这一篇,是与ID全不相关的一篇。

  山高路远,是为了,来赴一个约。
  半个世纪前,我与她,曾过神仙生活。看山看月,晨钟暮鼓,是愿世事就此停顿了,只我与她,从夏天住到秋天。
  那年秋天,开得好样桂花。
  我与佩声一同去看,过翁家山,在亭中喝了茶,借了棋盘棋子,下了一局棋。
  是佩声赢了,我贪看她鬓角发梢,亦觉什么都是好的。
  又同佩声至陟屺亭内闲坐,我讲莫泊桑《遗产》与她听,她睁大眼睛望我,偶尔问,后来怎样呢,我便时常停顿,亭外花开正好,也统共不记得,如此便坐一日。
  又牵过手看月,这时我唤她娟,因别离在即,月色也觉惨淡,我心犹疑,竟不知如何同她说起。她是一贯只得天真,对世情也不以为意,又一贯依赖我,信我必能给她善待。
  如此说来,我竟是负了她了。
  她曾提起初次见我,是十五岁。她唤我穈哥,说我并不予理会。又说初次见你,你便是别人的,因此知道一切念想都是虚妄,如今得来,已是恩赐。
  她是一直懂得心足,我略微挣扎下,便也心足了。
  很多事,是不由人选择。我又疑心那三月是幻,在自己心里,构筑一个世外桃源。然我并未曾忘得。
  却亦不再提起。
  最后一面,是24年前,于沪匆匆一会,竟成永别。当日她不知为何提起后事,说妹若过身,必葬于杨林桥边,穈哥回乡必会见得。
  我欲取笑她,却并不能够。
  如今她终于做到了。
  于是我今是要回去,赴最后一个约。
  安徽绩溪上庄村杨林桥边小路旁,佩声等我同归。
  不知为何,日夜兼程赶路时,又想起当日烟霞洞外的星。佩声曾作一首《无题》: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念年辛苦月华知,一似霞棲楼外数星时!
  如今我独自踏月归来,却再见不着她了。
  入目是灰扑扑墓石,头顶昏鸦。碑上刻了她名,亦有一行小字,却是我那首《多谢》: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匆匆离别便经年,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忘得。
  我又如何忘得。
  我颤抖着抚摸她小照,手却自墓石中穿过。呵,是,我忘了,我亦早已不在了。
  2009/05/1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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