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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09-25

狐狸为什么要骗走乌鸦的肉

 

 

 

在狐狸骗走乌鸦那块肉的事件上,人们只是声讨和谴责狐狸的贪婪、狡猾,而同情乌鸦的遭遇,却很少了解这事件的背景,更没有探讨狐狸为什么要骗走乌鸦那块肉这样的深层次问题。

首先要从这两个人物的社会角色上入手。乌鸦是这片森林里的警察,而且是一个小头目,掌握着公权,过着上层的生活;而狐狸里,属于下层民众。譬如,在居住上就显示出来,乌鸦的房子高高在上,明亮,通风,卫生又安全,而狐狸呢,只能住在阴暗潮湿的树洞里。而且乌鸦只顾自己快乐和方便,几乎天天是人来客往,高歌烈舞,划拳斗酒,炒得狐狸不得安宁,更可恶的是,随意往下吐痰,扔垃圾,甚至喝醉了就往下呕吐。狐狸就愤愤不平:哼,我就再没有什么东西吃,总不会吃你的呕吐物吧。

再回到这件具体的事情上来。那天,乌鸦叼着的那块肉是一条野狗送的,因为那条野狗要迁到这片森林里生活,就得经过乌鸦同意盖章才行,送块肉表表意思应该是最正常的事了。看着乌鸦叼着肉站立在枝头得意洋洋趾高气扬的样子,狐狸就气不打一气来。傲什么傲,显摆个鸟,不就是有点权吗?腐败的狗官。转而一想,我整天东转西跑,却前心贴后背,饿得瘦骨伶仃的。你却过着悠闲的日子,吃穿不愁,养尊处优,叫我心理怎么能平衡得起来,怎么也得整治整治她,也给自己弄点实惠。

思考再三,狐狸要采取行动了。狐狸善于抓住乌鸦的特点,也可以说戳到她的软肋,这也是它的高明之处,也许狐狸太了解这乌鸦了。

乌鸦太太,您的羽毛真是太漂亮了。”狐狸开口了。这乌鸦原来也只不过是极其普通的,说句实话,长得灰不溜湫的,愧对大众,与野鸭灰兔为伍,大家还嫌它不吉利呢。只不过因为某一机缘,乌鸦在酒席上碰到了山大王老虎,便使出撒娇发嗲的本领,再加上会喝,就把老虎迷住了,以后就时常上山大王家的门,再接着就谋上了这个差使。暗地里,狐狸也是直骂娘,这些当官的,这样的女人都看得上,也真是没档次。所以没档次的官,提拔起来的下属也就是垃圾一个。话说乌鸦自从担任这个职务后,顿觉自己高雅起来,漂亮起来,对什么都显示出不屑一顾的神态来,好像全世界数她最漂亮,最艳丽照人了。所以狐狸这第一招,就击中乌鸦的兴奋点,让她有了与原来羞与为伍的狐狸有了谈话的欲望。平时乌鸦可没有好脸色给狡猾看的,而狐狸尽管是一个草民,但最看不起乌鸦那种小人得势便不可一世耀武扬威的嘴脸,更不会去阿谀逢迎溜须拍马了,所以平时也是视同陌路,不相往来。

但今天狐狸是有备而来的,所以也就屈尊起来。接着,乌鸦讨好说:“乌鸦太太,您四个女儿都好吗,一定越长越可爱了吧。”这乌鸦一口气生下的四个宝宝,真是与她们的老娘一样,一个字:丑。但乌鸦一直觉得自己的女儿就像自己一样,长得是天香国色,花容玉貌,一有机会就在别的跟前夸个不休,乐此不疲。

    狐狸口里是如此说,心中却恨恨地骂着:奶奶的,乌鸦一家团团聚聚,欢欢乐乐,而自己则还是光棍一条。乌鸦的女儿还这么小的,家里却堆着吃不完的食物,有时候还把腐烂了的食物当作垃圾扔了,就是现在乌鸦叼着的这么大的肉,他们怎么能吃得下呢?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却没有肉吃,就连粗粮也得不到,这是资源分配的不对称,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啊

见乌鸦越发得意,兴奋状态直线攀升,狐狸便乘热打铁:“乌鸦太太,您不但长得漂亮,秀丽可人,您的歌声可更优美动听啊,全世界的人都以能听到您的歌声为最荣耀的事喽。如果今天能够听到你唱的歌,这是我今生最大的荣幸了,就是死掉也是含笑而去了。而狐狸心里却在继续骂着:多么的难听啊,沙哑又跑调,谁听谁上吊。但乌鸦正沉浸在美妙的感受之中,昨晚带着手下人到在卡拉OK厅潇洒,自己一曲唱罢,包括歌厅老总在内的都使劲鼓掌。现在也该露一手,也给那些百姓一些高雅的艺术教育,促进素质的提高。

在这个时候,乌鸦完全得意忘形起来,扑打扑打了翅膀,伸了伸脖子,“哇——”的一声唱起来,结果大家已经知道,狐狸望眼欲穿的那块肉倏地垂直掉了下来,掉进了狐狸张开的嘴巴里。这个时候狐狸还会再聆听乌鸦的什么歌声吗,叼着那块肉,进入洞里,“啊呜啊呜”地饱餐一顿,最后摸摸自己的肚皮,长叹一声:真舒服啊!

狐狸最大的直接的得益是吃上了这顿美餐,但更大意义的是,狐狸为报复了乌鸦,戏弄了乌鸦,而感觉莫名的快感,一会儿就美美的睡着了,并打起了呼噜声。

狐狸认为,这手段尽管有点不光彩,但事件本身包含着正义的成分,就是这么一块肉的价值,够不上违法犯罪,不至于判刑枪毙吧,管他的。但狐狸这块肉是否吃了就吃了呢,当然,如果乌鸦私用了公权,给这一事件,另外定性也不是困难的事情。

那么,结果究竟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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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9-25

颠沛流离的爱情 ——别解中国历史传说·有巢氏

 

 

 

那个时候,在密林深处,生活着一群群长着厚厚的皮毛,尽管直立起来行走了,但仍是佝偻姿态的动物,叫猿人,但却是我们的祖先哦。他们居住在山洞里,靠采摘树头果子裹腹,还要高举起木棒和石头抵御猛兽的侵袭和伤害。

其中有一个叫大春,请注意,别一见这标致的名字就先入为主,以为这大春是名如何的清秀高朗的帅哥,可千万别走了神哟。其实大春是一个黑乎乎的矮墩墩的猿人而已。但大春有着一付结实的身板和一股蛮力,随着年龄的渐长,体内有一个股对异性的欲望蠢蠢欲动。   

大春与同伴男性不同的是,不是逮住身边的异性就要做那个事,而是讲究情调的家伙。大春瞄上了情窦未开的花儿。大春长得木讷,但有心眼,于是事事关心照料她,采摘到果子,大春总先递给花儿;打到了羊啊牛啊这野兽归来,大春总用石斧抢先割下一块肉给花儿吃;晚上,大春和花儿坐在山洞口,看望满天的繁星,迎着徐徐拂面的春风,显得很惬意。大春就会吟咏起“花儿开在春天的枝头……”的诗句来,让花儿陶醉在美好的遐想之中,大春会趁机揽揽花儿的肩膀,关切地问:冷吗?有话道,人心都是肉长的(猿人也是人哟),异性情感的东西,犹如灯一般,一点拨就亮堂起来了。一切都显得自然而然,花儿也从原来不谙世事的小丫头成为具有细腻感情的大姑娘,再到实质性女人的跨越。

本来这个爱情故事就已经结局了,已经够完美了,大春也够有成就感了,花儿也该陶醉在幸福之中。但事情并没有完,问题还是出在大春身上。大春对着花儿有着极其的痴情和占有欲,时时刻刻守护着花儿,而且竟然不让别的男人沾花儿的身。如果有谁在打花儿的主意,那大春就犹如发怒的狮子要与谁拚命。这下同居山洞里的同伴郁积的情绪终于炸了锅。

“真是岂有此理。哪有道理你大春独霸着花儿。”

“有没有搞错啊,我们这是群居群婚时期。”

“大家都是一家人,他竟然破坏我们的生活法则。”

“宰了这小子。”

真是群情激愤,不光有人直喊要宰了大春这小子,更多的人则是合计着今晚要在山洞里对花儿采取“集体行动”,而且要当着大春的面。

那边,大春躲在一大岩石下,抱着花儿谋划着,最后,大春一声猛喊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站立起来,一手拍拍屁股,一手拉起花儿的手,说,“走。”

大春带着花儿出走,离开了原来的生活圈子,开始流浪般的生活,但没有哪个群体会接受他们,让他们进入山洞里,因为他们的事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这样的异类简直是背离祖宗,叛变集体,破坏规则,遭到大家强烈的谴责和唾弃。

颠沛流离的日子里,大春面对天空,歇斯底里里哭喊着:“我错了吗,我错在什么地方呀?不就是一个爱吗,不就是我太爱花儿了吗?”

对于他们来说,最为紧迫的是找一个安身之地,特别是花儿有孕在身了。那天,大春蓬头垢面,呆滞的目光触及一只乌鸦叼着树枝正站在大树的枝叉上筑巢,脑子里像闪射了一道雷电,顿时大腿一拍,喊道:“有了。”

大春拉过花儿如此这种般地说了,花儿腆着肚子仰着脸问:“行吗?”

“不敢说百分百,但事到如今,不妨一试,俗话说,活人难道被尿憋死。”大春激动地说得直飞唾沫。

大春开始行动,抡起石斧石刀,砍斫一大堆木棍,运到树上噼哩啪啦起来,三天之后,一个大鸟巢诞生了。当花儿在大春的牵拉下,进入这大鸟巢,抬头一番打量后,喜不自禁地抱着大春哭了起来。

此后,别的猿人经过这里看到这只大“鸟巢”时,都会指指点点,讥笑大春和花儿为“这对鸟人”,并幸灾乐祸地说“这就是下场。”

但慢慢地,大春和花儿觉得,这“鸟巢”的好处也显露出来:通风,明亮,卫生、安全,还有其隐秘性……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大春和花儿就在这上面生儿育女。当家庭成员越来越多了,大春也不顾年迈,爬上大树,为子孙筑起新的“鸟巢”。

当大春和花开越来越老时,就静静地坐在“鸟巢”里,淋浴着阳光,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

大春对于以前自己年少气盛,干出了大逆不道的举动,而脱离组织脱离集体,成为孤单的一族,感觉有点懊丧和羞愧,但又看看对面瘪着嘴的花儿,一付安详,又咧开没牙的嘴巴,笑了。

但让大春和花儿想不到的是,当他们死去后,在他们“鸟巢”的四周陆陆续续出现了大批的“鸟巢”,山洞里的群居群婚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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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9-25

火苗是用什么锻造出来的

 

                   ——别解中国历史传说·燧人氏

 

 

 

太阳穿过树叶隙缝,照进山洞,大伙儿都醒来了。

揉揉眼睛,伸伸懒腰,第一件事就是给胃口找食物了。于是,大伙儿各自拿着木棍、石斧等家什,走出山洞。

碰着什么是什么吧,素的荤的来者不拒,反正能填饱肚皮就行。采摘到野果,或在地下挖到植物根茎,就往嘴里塞,不管有没有泥土沾着,有话道,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可碰到野兽就得看对象了,这完全是一个弱内强食的世界,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碰到山羊、小免等,就会“噢噢噢”地呐喊起,抄着家伙,追逐它们,直把它们追趴下了,赶上来就你撕一块肉,我扒一只脚,生吞活剥狼吞虎咽起来。可要是碰到老虎、狮子、大象这些凶猛的庞然大物,那他们只有发出恐惧的“呀呀呀”的尖叫,没命地逃跑,或者爬上大树躲避。

正午,天边轰隆隆传来雷响,他们吓坏了,惊呆了。又是一道强烈的闪光在天空甩过,前边森林里起了火了。过了好一会儿,大地才趋于平静,他们也惊魂甫定,赶到前面着火的地方看稀奇。于是,他们还在冒着烟的地上看到躺着一头牛,这下可乐坏了他们,白白捡了个大便宜。于是,他们这一大群人就蜂拥地冲上去,抢夺吞食起来。等到吃饱了肚子,他们才感觉今天的食物味道不一般,特别的好吃。

夕阳西下,他们也回来了,早晨出去和晚上回来,唯一不同的是,出去是空着肚皮的,回来是饱着肚皮的。找食物吃是他们唯一的劳动和生活目的,于是,就满意地呼呼大睡起来。

但二愣子睡不着觉,辗转反侧,愣得回不过神来:今天这牛肉为什么这么好吃呢,问题在哪里?直到曙光升起,大伙儿轰隆隆地起来,二愣还是在苦思冥想,直到有人踢到他的身上,才懵懂懂地站起来,蔫头蔫脑地跟着走。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呢?二愣犹如中了邪似的,整天无精打采,也无心采摘果子,更无力气追赶去获得猎物。恍恍惚惚间,二愣离开了大伙儿,来到了昨天大火燃烧起来和吃了牛肉的地方。那头牛也只剩下骨骼扔在地上,爬满了蚂蚁,还有苍蝇在乱飞。二愣犹如侦探,蹲下身子,仔细地观察,但还是不知其所以然。看着暮色降临,二愣子带着牛骨骼跌跌撞撞地回到山洞里,看着大伙儿已经睡着了,就继续摆弄着那骨骼。

半夜有一同伴起来撒尿,看到二愣子这副样子,惊叫起来,大伙儿纷纷围拢来,问清了原委,都讥笑二愣傻。

“这有什么呀,昨天我们碰到的是一只神仙点化过的牛罢了。”

“也许昨天我们是太饿了,所以显得特别的好吃。”

“真是没事找事。”

“……”

但二愣子叫起来:“不,这牛肉这么好吃一定与某种事物之间有某种联系,这就是事物的本质。”

这下众人哄笑不止,散去,又倒下大睡起来。

但二愣子锲而不舍,反复运用了对比、推理,排除等方法,发誓要探索到事物的本来面目,即为什么这牛肉特别的好吃,又经历了几次雷电闪击后的动物后,终于有一天,二愣子狂叫起来:“我找到了,我找到了……原来牛肉经过火烧熟了才这么好吃的。”

大伙儿纷纷围拢来,前后思索了一下,也醒悟过来,颔首称是,也笑笑了之。

但二愣子没有完。二愣要吃烧熟的食物了。但雷鸣闪电又不是你二愣子指挥得了的,你怎能随时找到火,给你烧食物。这下二愣很痛苦,为随时找不到火苗而痛苦,为吃不到烧熟的食物而痛苦。

    二愣子终于想起,以前拿起石块砸山羊砸偏了,砸在岩石上,闪出了火花——这也是可以尝试的。于是,二愣子就开始坐在山坡上,旁边放着一把干草,举起大石头往另外一块大头上砸。大伙儿都过来看热闹,讥笑着,哄笑着,说二愣子脑袋瓜子里的神经搭错了。有的啖着带血的肉大笑:“俺不是吃得很好吗?一直就这么吃着的呀。”

更关键的是,二愣子迷上了砸石头后,再也没有参加采摘捕猎,大伙儿意见挺大的,氏族长在对二愣子多次劝说教育无效后,也终于作出处罚措施:停止供应二愣子食物;以二愣子为反面活教材轰轰烈烈地全面开展思想教育,批判二愣子的贪图享乐,逃避劳动和个人英雄主义等肮脏思想。

二愣子砸石头的形象天天出现在山坡上,几乎成为一座活动着的雕像,鼓点似的响声,回荡在寂静的山谷,可以用披星戴月栉风沐雨来形容。由于没有食物,饿了,二愣子就到旁边的溪涧喝几口水充饥,继续干他的活。二愣子身子也越来越削瘦,也越来越虚弱,胡子拉茬,眼眶深陷。

终于有一天,二愣子旁边的干草燃烧起来了,二愣子兴奋得跳起来,大喊大叫,连忙叫大伙儿运来捕获的山羊,烧烤得香气弥漫,大伙儿吃得津津有味,眉开眼笑,之后,二愣子还指导火还可以加工鱼虾、王八、黄鳝、河蚌等水中动物,果真,经过烧熟后的不管是陆地上的还是水里的,不膻了不腥了,味道真是好极了。

但此时,二愣子由于长期没有进食,靠溪水维持生命,已经患上了厌食症了,也就是说,二愣子取得火后烧制的食物他自己没有品尝到,更没有吃下一点。

临死前,二愣子还把取火经验留给大伙儿:要看天气,下雨天不行,要选晴朗的日子;要看地点,山洞里潮湿不行,要选向阳通风的地方;要看时间,选正午比夜里效果更好……二愣子还有一个遗愿,那就是为他平反,撤销强加于他头上的不切之词,氏长含泪地点了点头。

    出殡回来,大伙儿大吃大喝,谈笑风生,说:人都已经死了,还平反什么,这二愣子啊,最后还是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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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9-25

  

                       ————别解中国历史传说伏羲氏

 

  

  

一头猪,一头硕大的公猪,被捆绑着扔在山岩一边。曾经是多么的膘悍,如云豹般飞驰在崇山峻岭,深受同伴的敬仰,特别是异性的亲睐,被尊称为猛男。如今,猛男呲着长长的獠牙,在伊伊呀呀地尖叫着,坚硬的长毛发抖着,左腿还插着一支箭,淌着血。

一个五大三粗名为王二的原始人,又过来狠狠地踢了猛男几脚,恨恨地骂着:你咬,你咬,看我宰了你的……

猛男愤恨得眼冒火花,但已经没有能力反抗了,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又在眼前闪动。

唉,这些名为人的动物,也真是越活越聪明了,竟然发明了用网打鱼,用弓箭射野兽。刚才一群原始人围猎,那王二一箭射中了这头公猪,看着这头公猪一头栽倒,高兴得手舞足蹈跑过来就要抬走,猛男带伤反击,一口就咬住了王二的右手,痛得他哇哇直叫。

猛男挨了王二的几脚后,骂道:老子这一生什么没经历过,吃过了,玩过了,威风过了,显耀过了。要杀要剐由你们,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生当作猪杰,死亦做鬼雄。王二,我就是做了鬼也不放过你的。

可当夜色降临,那边砰砰啪啪吃了晚饭后,竟然归于宁静,也就是说都睡觉了。猛男很奇怪:为什么没有杀了我呢?这一夜,猛男眨着眼睛望着星星一整夜,也没有想出个道道来。

第二天,来了一个身子单薄的小伙子,后来通过他们的谈话,猛男知道他是王二的弟弟叫王三。

王三来到猛男面前,蹲下身子,用手摸了摸猛男的头,又抬起猛男的左脚瞧了瞧,小心翼翼地把那支箭拔了出去。尽管拔出箭好疼痛,尽管还满腹狐疑,但猛男已经对王三心生好感。

接着,王三在山崖边,用石块垒成了一个圈子,把猛男松了绑,放了进去,也就是说,在这小圈子里,猛男可以自由活动了,接着,王三竟然拿来了昨晚他们吃剩了的饭菜给猛男吃。

猛男想,管他的,既来之,则安之,先养好身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猛男就开始在这生活了。腿伤好后,每天早晨,猛男摆开架势练习武功,这事被王三发现了,好心劝说:“猛男啊,你还练什么练呀,现在还缺你什么吗,又不要你亲自捕食,我来服侍你,你还不放心吗?”

猛男一想,是啊,现在是饭来张口,有鱼有肉吃,尽管有时候吃的是残羹剩汁,但毕竟不像以前一样每天为吃饭问题奔波操劳,在剑拔弩张中生存,于是每天就呼呼大睡。后来,王三不知道又从哪里捕获来一头叫花花的母猪,放进来,与猛男同结秦晋之好。这样,猛男与花花过着舒适惬意的日子,吃了睡,睡了吃,生儿育女,说不出的美妙。

猛男与花花原来身上的野性也逐渐消退,獠牙萎缩,身体肥胖。而且猛男和花花发现,其它人每天都要出去打鱼捕猎的,而王三的工作就好像是服侍他们的,这真是好得莫名其妙呢,他们相互面对偷偷嘿嘿地笑了——这“偷着乐”这句话大概最初就出自这里。

一日,猛男被王二等人抬了出去。此时,猛男在他们的怀抱里还眯着眼睛一付享受状。当它被放置到板凳上,看到旁边磨刀霍霍时,才感觉有点不妙了,忙喊:“这是干什么啊,你们这是干什么啊……”

“干什么,干什么……”王二吼道,“该吃你肉的时候了。”

“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猛男叫道。

“你以为像祖宗一样奉侍你,是你的福气呀?养你,是为了吃你。傻瓜!”王二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猛男才如梦大醒,拼命挣扎,但已经没有力量了,它早已退化了。

“不但现在吃了你这老东西,而且以后你的子孙后代尽由我们来享用的,嘿嘿……”王二笑得满脸的拉茬胡子都在打颤。

“我自己死则死矣,可我的后代都要由他们人类来宰杀啊……”猛男流下了悲伤泪水来,这时,他明白过来,当自己吃了人类端上来的第一口饭时,就已经把自己放到了屠宰的案板上了,等着他们来下手。同时他也醒悟过来,自己最大的对手不是这凶恶状的王二,而是站在一旁作微笑状的王三。想着,猛男发出了“我后悔啊,我后悔啊……”的最后嚎叫。所以,猛男的后代,每到被屠杀时,也都发出“我后悔啊,我后悔啊……”的嚎叫向世界作最后的道别。

以后,为了区别,把没有捕获的还在深山峻岭上生活的猪叫野猪,而叫猛男的后代为家猪,或者简称猪。同时,还有一句骂人话,简单一个字: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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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9-25
神话真是有心又用功之人!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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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9-25

引用第4楼2006-09-25 09:10发表的“”: 神话真是有心又用功之人!

好文章当然要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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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9-25
:))
平和、宁静,一种风轻云淡的美丽......
我的淘宝店:http://chejishi.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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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09-25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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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09-25
向神话致敬!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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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09-25
有心人,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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