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黄酒的事,想到了自己喝酒的两三事。
我不善饮酒,这在本地人看来很不好,似乎不像个男人。在当地人的观念里,男人就该能喝酒的,所以,在酒桌上常常有人说“喝就喝,谁怕谁啊,大不了喝死”。可能真的是酒壮英雄胆,遇到这样的场合,最后肯定有人倒下。
八十年代,我刚上班,自己也觉得不喝酒不行,融入不到大家的行列里,于是我就参加了同事组织的喝酒协会。所谓喝酒协会,就是一帮人兑钱,凑在一起喝酒,一餐多少钱,先有一人垫付,月底平摊,你不去喝酒也得兑钱,不能耍赖的。
那时候喝酒,本地流行划拳,所以,在酒桌上就有了三项指标,以这些指标来评判一个人,三项指标分别是:酒量大,拳好,爽快。假如一个人同时具备这三个,那就是威望高的人。当时喝的白酒,度数一般都在52度以上,能喝八两以上的人,就是酒量大的;拳好,就是划拳赢的多输的少;爽快,就是喝酒一饮而尽,喝的快,喝的干净,不拖沓。
我酒量不行,开始琢磨划拳,只要我拳好,照样能把他们干倒。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摩学习,学会了不少拳路,最熟练的时候,左右手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划。有位女同事,谈了个对象,听说那人酒量大,拳好,我们几个就想和他较量较量,让女同事约她对象来喝酒。我们事先制定了计划,因为我酒量不行,由我来打先锋,他们酒量大的留在后面。那时年轻,喝得兴起,忘了事先的部署,没等把人家喝倒,自己先喝醉了。我出门坐三轮,居然找不到家门,三轮车夫又把我拉回酒店,同事把我安置在值班室睡觉,一觉醒来,半夜了。
九十年代,是我酒量的最高峰,可以喝半斤。有一次让办公室打字员打印材料,时间过了下班时间,为表示谢意,我请打字员吃饭,让一位同事作陪,随便小吃。打字员不喝酒,那同事酒量大,他欺负我,说:你不喝也可以,得从桌子底下钻过去。那怎么可以呢,喝就喝,无非一醉。我们俩喝了二斤四两酒,回家时,他走路已经东倒西歪,我要送他,他说我看不起他,吹牛说:再喝这些也没事。他摇摇晃晃回家去了,我也受不了了,没走几步,风一吹,出酒了。喝醉不要紧,就怕不出酒,那才难受。
第二天上班,那同事脸上有擦伤的痕迹,我一看就明白了,原来是他跌倒地上,栽的。他开玩笑,还要我赔他药费呢。
现在我基本上不喝酒了,现在的社会风气也比原来好多了,早已没有了划拳声。要喝酒,大家安安静静地喝点,说说话,聊聊天,愿意呢,就去唱唱歌,不愿意呢,各回各家。这样好,我比较喜欢这样的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