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QQ.com 2008年05月01日04: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私自扣留1000元善款
财务问题,导致了“阳光义工”被注销。
潮州阳光义工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潮州市团市委。潮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洪鹏葵接到的团市委反馈来的第一个“性质恶劣”的消息,是有资助人反映阳光义工协会扣留了1000元善款。
“本来是给了1500块(钱),资助(一个)困难学生,但是只送去了500块。”洪鹏葵告诉记者。后来,民政局和团市委相关负责人找到了会长方云帆来查证这件事,并核实阳光义工协会的账面上显示已经足额支出了这1500元。
对于这件事情,方云帆给这两个部门的解释是:资助人交来1500元后,按照惯例,协会安排了义工前往核实,第一次被安排前往的义工交给被资助对象500元,协会也接到了义工反馈的信息是被资助对象确实需要救助。剩余的1000元钱之所以一直没有送到,是因为这名被指派跟进的义工后来离开了潮州。
这个解释也说得过去,1000元也不是一个大数目。洪鹏葵对方云帆进行了警示,并要求他立即落实整改。
几个月换了三任财务人员
但越来越多的“相似”的投诉接踵而来,尤其是在接到企业家的投诉后,让业务主管和登记注册部门同时意识到——阳光义工协会的财务有了大问题。
这是在2007年2月的事情。当时,由阳光义工艺术团主办的一场名为“吴越之夜”的助学义演晚会在潮州影剧院隆重举行。“吴越”,是当地的一家羽绒企业,全资赞助了当晚的活动。现场募集的善款,据协会在网站上公布的数字是133791元。“阳光义工”认为“圆了数百个面临失学孩童的上学梦”,并在活动计划上写下“当场确定捐助学生数量、名单及赞助单位,进行现场捐献仪式;之后组织活动把筹集到的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这笔13万余元的善款究竟有没有用到实处,遭到了现场捐款的企业家的怀疑。
2008年1月中旬,由潮州市团市委和民政部门联合派出的检查组对阳光义工协会的财务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核查。
“管理财务的人员,连财务基本知识都不知道。”潮州市团市委团务部副主任陈小泳告诉记者。在对阳光义工协会2007年全年财务进行核查时,摆在核查人员面前的有发票、普通收据,账目收支和用项混乱不全。
洪鹏葵找来了方云帆,后者解释说成立几个月来就已经换了三任财务人员。
面对一堆乱七八糟的理不清的账目,“阳光”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对民政部门提出了注销阳光义工协会。“他们(业务主管部门)态度很坚决”,洪鹏葵告诉记者。
民政部门最后还是与阳光义工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意见的结果就是一则告知注销的《公告》。
社团领导需要过硬经济基础
在潮州市民政局洪鹏葵科长的眼中,他看到了一个能做好事、为政府分忧,但是管理混乱、纠错不力的义工组织。这是一个矛盾的结果,洪鹏葵对阳光义工协会可谓“又爱又恨”。
在潮州市团市委团务部副主任陈小泳看来,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对于阳光义工协会主要是要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出于支持的态度,也不想过多干涉阳光义工的内部事务,本来打算让其自由发展。”
洪鹏葵和陈小泳得到的共同结论是,作为义工团队的领导人,必须要有过硬的经济基础。在他们看来,这也是避免一个义工团队出现财务问题的办法。
可在方云帆看来,自己并没有管理好这个过百人的义工团队。年仅36岁的方云帆以前学医并从医数年,后在朋友的公司帮忙,涉足义工团队的管理工作短短几个月的经验还要从“阳光”算起。
对方云帆来说,在主管部门和注册登记部门的一遍又一遍的警示下,他不是不知道“阳光”有问题。但他认为是对某些团队成员的错误隐忍、宽容最终导致了团队的溃散,“有时想罢免理事,但大家都是出于好心(来做事),就算了。”
“隐忍、宽容导致了团队的溃散”,方云帆说,阳光是一个“人情”的团队,当某些团队成员身上发生了错误,“考虑大家都是出于好心来做事,就算了。”可除了混乱的财务工作之外,整个理事会也形同虚设,团队等同陷入了瘫痪。连方云帆自己也坦陈,“到最后,支撑协会的是会员骨干,而不是理事会成员。”
3月14日,在得知民政部门将注销阳光义工协会的消息后,方云帆以及他的一些队友意识到了问题不得不解决了。于是,包括一位财务部负责人的两名理事被公告免除职务。协会的公告认为,这名主要负责财务工作的理事在职期间,并没有协助会长很好地处理财务工作、没有汇报财务整理进展。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
文/本报记者 陈正新、杜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