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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是为了明是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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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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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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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最近几天,红楼大观得到许多社区内外朋友的关注。这是好事,作为社区管理者我表示感谢与欢迎。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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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会有一个过程。对同一事物,各人的认识过程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认知度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因为每一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经历的阅历不同,所拥有的学识也不同,还有许多的不同,因此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也一定会是有快有慢,而且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对此,我也同样地不能否认这一点,更何况本人特别地看重情谊,并且年纪大了对事物的看法更具惯性,许多事宁愿往好的方面去想去看,不可避免地容易造成一种失察。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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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有版主问我,对于红楼大观论坛所发生的一切,作为网站的创建人、社区的管理者,为什么还不表态?你是不是还想白白地承担那么多的骂名?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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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从容许散弹发那样的贴开始,直到现在所发的那么多指证贴而不删,这不就是管理层的一种态度?允许发揭露的贴子,是为了摆事实。而摆事实,是为了明是非。对于今日的红楼大观,这一点是必须的,是无法回避的。 qsL) }sC^8  
qsL) }sC^8  
  不管今后的红楼大观乃至蜂鸣社区能否发展,但是尊重事实、维护原创,是应该摆在第一位的。虽然论坛是一个自由的交流平台,所有作品著作权、版权之责任,应由发贴会员自负,但是维护一个稳定、安静、清洁的原创环境,是管理者的责任。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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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希望所有蜂鸣会员与版主等管理者,都要以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最近发生的事件,以理性的思维来看待来思考所发生的一切。以宽容与友好来对待与事件有关的各方面朋友,维护这一摆事实明是非的有益活动。 qsL) }sC^8  
qsL) }sC^8  
  蜂鸣社区是一个开放的社区,我们热诚地欢迎所有文学与摄影爱好者的到来,积极地友好地参与社区内的各项交流活动,与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和谐的学习与交流环境。
看贴是学习,跟贴是友谊。朋友,你跟贴了吗?
我的个人主页:http://www.hycs.zj.cn/bbs/u.php?uid=2
离线大江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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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11-02
嗯,这话说的真漂亮
离线大江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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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11-02
问题是这事情怎么会到这个地步,罪鬼祸首就是你,从司马刚开始,到黑风塞艾多,到散弹,有多少网友出来指证过了,如果不是你存心包庇,怎么可能把个蜂鸣社区沦落到尽人耻笑的地步.
离线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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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11-02
我不知道以前的事情,现在追究过去也没有意义。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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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请管理员和这个版块的创始人楼主,快点去清查这些网友们摆出来的事实,是非黑白给各人一个说法,不管是他们抄袭还是不是抄袭您也应该给各说法。如果您认定他们没有抄袭是被冤枉的,您应该也有权利还他们一个清白,如果您相信了我们摆出来的事实,那么您也应该尽快的给这些被抄袭者一个交待。 qsL) }sC^8  
qsL) }sC^8  
您至今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做法来给大家看到。
离线黑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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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11-02
这些抄袭资料我天天在你博客贴,你就算是傻子,那也不是瞎子吧? qsL) }sC^8  
这个先不管。 qsL) }sC^8  
秋绪你向我道歉吧,你要是个带把就该向我道歉,事实已经证明,我是被冤杀的。你说我语言粗鲁,那就粗鲁好了,那也是在你们要封杀我之后,行为的粗暴比粗鲁语言要坏得多。 qsL) }sC^8  
我不但要求你在蜂鸣道歉,还要在台州博客道歉,因为这两个地方,你都进行过败坏我名誉的事。虽然名誉这玩意儿我不放在心上,但是我就是要跟你为难。 qsL) }sC^8  
你种出红楼大观这个变态的树,就得吃下结出来的果。
[ 此贴被黑风寨在2006-11-02 19:37重新编辑 ]
离线大江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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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11-02
不管今后的红楼大观乃至蜂鸣社区能否发展,但是尊重事实、维护原创,是应该摆在第一位的 qsL) }sC^8  
qsL) }sC^8  
这个秋绪太可怕了.说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尊重事实,原创是第一位的吗?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当初是怎么删指证者的ID的,要是摆在第一位,那么该被删的是采芹人,周公梦,吉庆儿色眼这些个无耻之徒,你的行为证明了你是抄袭者的同伙之外,还能说明什么. qsL) }sC^8  
qsL) }sC^8  
如果想证明你真的有这个决心,那就向受害者道歉吧.否则,别想用这些漂亮话糊弄我们.
离线霁月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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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11-02
所有作品著作权、版权之责任,应由发贴会员自负,但是维护一个稳定、安静、清洁的原创环境,是管理者的责任。 qsL) }sC^8  
============================================================= qsL) }sC^8  
  这个是不错的。但是之前都有人指出贵站红楼版的抄袭行为,为什么那些文贼还能够在明察秋毫的版主和管理员眼皮底下呆这么久? qsL) }sC^8  
  这次我看你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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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11-02
老秋,考验你的时候到了,是骡子是马,该拉出来遛遛了:))
离线禾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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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11-02
事实是摆了,那么--摆了之后呢?期待下文。。。。。。。。。。。。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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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送花花啦~~~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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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纪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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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11-02
引用第3楼探梦2006-11-02 18:48发表的“”:
您至今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做法来给大家看到。
qsL) }sC^8  
qsL) }sC^8  
可不就是这句话么。
离线游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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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11-02
引用第9楼纪十五2006-11-02 21:14发表的“”:
可不就是这句话么。
qsL) }sC^8  
qsL) }sC^8  
呵呵,凭心论,这位管理员的话的确在情理中。处理问题,统一意见,是需要一点时间的,不妨等一等嘛~~~先别瞎吵吵了,否则适得其反:) qsL) }sC^8  
qsL) }sC^8  
尊敬的管理员:天下红友的确该相亲,但抄袭的确是卑劣的行为,事关夜看这几个的,若要取证,夜看论坛一定全力配合,但决不会幸灾乐祸,更不会党同伐异。而这几个原作者的态度若有激烈处,也希望您能谅解。 qsL) }sC^8  
qsL) }sC^8  
对处理结果么,怎么处理他们都不该再继续吵闹,但有一点要求,就是希望论坛管理者证实这些文章的确为抄袭行为与否?只要有了这个回答,公道与否自在人心。
离线禾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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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11-02
究竟还在等什么?! qsL) }sC^8  
  qsL) }s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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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sL) }sC^8  
 
离线游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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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11-02
我想说一句:“黑风寨大王”来我暑期社会实践的博客里面搅混水,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工作,给我的博客造成了十分难堪的困扰。 qsL) }sC^8  
  我不明白是为什么? qsL) }sC^8  
  而且他的话说的很难听,我在这里形容一下,说的不好听,就是一个无赖者的言辞:“我看你删的快,还是我贴的快!” qsL) }sC^8  
  且不论抄不抄袭,什么事情应当先按照就事论事的原处理完事情之后,再来说评论是非。蜂鸣论坛里面的矛盾,在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黑风寨大王”就到别处,(也不管是认识不认识、有没有直接关系),乱发帖,作为一个有理之人,便不应该相信他的话。在这里,我对他的人格,表示怀疑。 qsL) }sC^8  
  目前,我已经将博客的评论功能关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制止他的如此行为。但是因此,我也失去很多好心人士对本次“城市荒岛”社会实践的见解、看法等无法衡量的珍贵信息。 qsL) }sC^8  
  还有,我照着他发的地址,去找原文,没有找到。 qsL) }sC^8  
qsL) }sC^8  
  若有认识他的网络朋友们,代我问一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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