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纠错于2009-03-10 14:50发表的 :
老实说,这个是不是爱情还有待商榷。或者如你说,世俗的爱情。婚姻和感情有太多东西可写,亦有太多的说不清道不明。希望继续看到你的作品。
纠错,你好,不瞒你说,这其实是一个近乎真实的故事,我只是稍做加工而已。这故事的女主人是我中学隔壁班的一个同学,这男主人公确实是个有能力的人,后来他也确实找到了意中人去加拿大定居了,去之前与原妻离婚。但据说他走之前盖了一个二层小楼留给原妻居住,并为原妻以后的生活作了安排;这小楼底层是店面既可出租,也可以自己经营,前妻的生活费来源基本是不用愁。他的儿子先是放在前妻这,待他在加国安置好,也接出去了。写下这些权当故事的后记吧。当然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人是很复杂,正如你说“亦有太多的说不清道不明”不是琼瑶小说。
[ 此帖被林蘅在2009-03-10 20:3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