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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lR:?uZ$ 周四,晴。 lR:?uZ$ 生活在进行之中,日子在重复着它往常的内容。 lR:?uZ$ 今天是开庭日,那个听来故事中的男主角的"他"将与我们面对面:这个“他”是让人同情的人,同情之处既可怜也可恨! lR:?uZ$ 他是穷人当然没钱,没钱就没有律师啦。他的眼晴肯定是有病的,看他在走向法庭的路中找不到路,他是由着警察扶着。让他在庭上陈述他上诉的理由:他却说不出所以然。法官对他的书面上诉进行归纳让他确认;他答:"这上诉状我也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是律师写的,今天我上诉的内容由着你法官说了算"。----狂晕,上诉是你的权利,是你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你得要有理由,咋说让法官说了算? lR:?uZ$ 唉,他的无知,他的能力是已无法为他自己的罪行进行辩护啦,连上诉的内容也不晓得。可他的实施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并非一般人所能想得到的,二个字"忽悠",这二字需要点技术性的,也需要的是那种表演的材能才能完成的任务。瞧他庭上的表现与其庭下的行为真的是天外有别!真的无法想像他的智力,还竟有人掏出手上的戒指交给他,使他阴谋得逞,且不是一次,而是有N次,数额还高达50000多。 lR:?uZ$ 他在庭上反复的说的就是那么一句话:很简单,也很动情"我老婆残疾,断了脚,现在又得了癌症,希望法官能给我从轻处罚"。----他不知道法不容情。他知道他是男人,男人就是要去保护照顾好他的爱人。故此在他失去了自由,看他的样子现在他也极需要着别人的照顾的人(因为他也在生着病,他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东),还在反复念着他的爱着的人! lR:?uZ$ "爱"原来也是那么的残忍着。还是不爱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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