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用了好几个篇幅,图文并茂地讲了重庆悍匪张克华被击毙的过程。这些警察好样的,应该给予表彰和嘉奖!
看文章如果不去琢磨,就没有味道,就会被作者忽悠。这篇报道不是当事人写的,那么,写的是事实吗?我从文章的报道里,感觉有异议。文章说,悍匪走进了一个巷子,突然回头向便衣警察开枪,相距不过三米,子弹打在地上,反弹擦伤了警察。悍匪开了三强,警察开了四枪,击毙悍匪。
这个描述,我怀疑有点不合常理。我猜想,应该是这样的过程:悍匪发现有人跟踪,回头掏枪想射杀警察,警察已经断定是悍匪,做好了开枪的准备。没等悍匪开枪,就被击中,临倒下之前,悍匪用耷拉着手开了三枪。
如果不是这样的场景,很难解释如下两个问题:1,三米之内悍匪居然三枪没伤到警察;2,悍匪为什么把子弹射向地面,这与悍匪凶残不符。
本文只是推理断案,没有任何其他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