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双江小区发生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上午八点半左右,一辆帕萨特轿车倒车时撞到了小区内散步老人,送医院不治而亡。闻说赔八万。
然之后小区的监控录像却表明:老人是被反复碾压五次后致死。
一时间民间舆论哗起,纷纷谴责“故意残忍杀人”的凶手,这种为少麻烦少赔钱而故意将撞伤人员再碾压致死的例子不在少数。又有传说车主与公安局关系掂掂,公安局方面说法是车主以为那是垃圾桶。
今日在网上看到了监控录像,与想象的稍有些出入。有说法认为:车主并非故意杀人,而是以为有异物而反复倒车想把异物甩掉。支持这种意见的也不在少数,认为能在短时间内下判断故意去杀人非残忍者不能做到。并且认为新闻应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能就这样判了一个人的罪误导大众。
看罢录像,对先前听入为主的印象有些改变,车主的确可能是故意杀人、也可能是过失杀人。但无论如何,碾压一个人和碾压一件普通异物的感觉应该是有区别的,许多有良知的人们,往往会在撞压过人后做恶梦,忘不了那个触感。如果车主真把老太当成了普通异物,也真够迟钝的。
同时,相对于这件早以知晓的事实,录像给我的真正震撼,是事发现场的平静冷漠。相比大众事后的舆论,事发当时的人们不过以为这稀松平常,连停下来看一眼都懒。何况还是一个小区内共同生活的邻居呢!是否相比看上去非常正义的其它人的骂声,这才真正代表社会真实存在的情况?即使一切都不是故意,那些人们也并没有多么善良,在他们心里,压死了一个人,本没有太怎么;如果跟自己无关,那就更没有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