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离婚
近日,心情甚是烦躁。盖一挚友,夫妻失和,闹及离婚。常来我家说理,唇枪舌剑,一叙多时,吵的我头大。
好友夏君,其妻李氏,原来是同班同学,结为夫妻后,倒也恩爱如胶。后来二人合力开一酒店,天时地利再加夫妻同心,不多时日,便生意火红,跃入富家行列。李君为人热情,出手大方,然,热情过度,大方失衡,竟搞出一“二奶”来,问之不讳;李氏乃女中强人,不依不饶,偏偏不同意离婚,如之是好?
我曾责备好友:喜新可以,万不可厌旧,老婆是门面,越老越值钱,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好友反诘:旧的不去,新的怎来?如今的门面都是霓虹灯,你再挂块木牌子,有碍观瞻!一鸟再艳,不如百鸟好看!哈哈,岂有此理,搞的我苦笑不得。
离婚是新名词,古时无有,那时叫“休妻”。男子可以单方面休妻,但必须具备下列七个条件之一:1,无子,2,淫,3,不事舅姑,4,搬弄口舌,5,盗窃,6,妒忌,7,恶疾。同时呢,那时的社会也约定了“三不去”,即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男子不准休妻:1,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2,娶时丈夫贫贱而后变富贵的,3,无家可归的。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该不该和糟糠分手,我确实搞不清楚,但我知道古时就有劝人和好的民谣:白果树来白果尖,白果开花不见天;半夜开来半夜谢,半路夫妻不会甜。
好友李君,铁了心要离婚,在他看来纳小是时尚,风光。果真如此吗?我看不见得。明朝是一个比较荒淫的朝代,那时的读书人一旦取得功名,便会“易号娶妾”,也就是改个字号,娶个小老婆。可是结果如何呢?且看一首小诗:“不暖不寒二月天,一妻一妾共堪眠。鸳鸯枕上三并头,翡翠被中六臂连。开口笑时还若品,侧身睡处恰似川。方才了了东边事,又被西边打一拳。”这种争风吃醋吵闹不休的生活,挨一拳是小,烦心劳力才是大事。
我们现在讲婚姻靠的是缘分,所以造出“姻缘”一词来,这要归功于张恨水先生。他的《啼笑姻缘》一书,原本用的是“因缘”二字,出自佛教的教义,说万事都有缘,有缘就有因,有因必有缘。翻印次数多了,渐渐改成“姻缘”二字,却也能讲的过去。所以说,人们还是赞同婚姻讲究缘分的。缘分已尽,婚姻破裂,势不可免。
于是,我便转头劝李氏:算了吧,和他离吧,我可以让他在经济上给你更多的补偿,想一想,当“I LOVE YOU”变的苍白无力的时候,再斗下去,还有什么意思?李氏回答的很干脆:打死我也不离,我就让他结不成婚!
唉,李氏啊李氏,你可知道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快乐,为了快乐,必须学会妥协,学会放弃。妥协需要智慧,放弃需要勇气。你是女中强人,智慧安存?勇气何在?以你的智慧和勇气,还怕没有快乐吗?
端木天
2004-2-29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