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国如烹小鲜》
蚌埠太平街小商品批发市场,近日发生了火灾。于是,全省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
在检查中,有一项检查就是检查鞭炮经营者有无齐备的手续。对此,我有点疑惑:难道手续齐全了就可以防止因鞭炮发生的火灾吗?恐怕不能!
前几年,有过在某些地段不允许燃放鞭炮的规定,没有执行下去。听人说,不准燃放鞭炮不符合我们的国情,且少了节日的气氛。我对放与不放没有什么看法,觉得作为政府制定一些规定的时候,要研究一番才好,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才是,这样呢,也显得我们作为一个执政58年的政府的执政水平,哪能凭脑门一拍就定出一个规定呢?
《孟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在《孟子》里很显眼的,任何一个简单翻看此书的人都能看见。所谓“小鲜”,就是小鱼,意思是治理一个国家就像煎小鱼一样,要细火,要细心。照此说来,不让燃放的“禁燃”,就不如先“禁长”了。
现在的鞭炮越来越长,有的要燃放半小时以上,所以说,作为政府规定来说,首先是照顾风俗准你燃放,然后禁止你鞭炮的长度,过了几年以后,我再“禁燃”。
这样做,才是“规范”,先规后范,总比出尔反尔要好(我们国家,一个政策的执行时间是3----5年),起码确立了政府制定规定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