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邻居,在发改委上班,今年快退休了。最近常和我说他苦恼的一件事,这事,我也解不开。
他第一个孩子,在一岁左右患了水肿性脑炎。当时医生说,即使治好了,也要留下后遗症,请你们考虑。那还用考虑吗,他两口子以为这是爱情的结晶,当然得治疗了,砸锅卖铁也得治疗啊!
孩子得救了,后遗症也出来了,不能走路,不会说话。后来,能走了,两条腿严重罗圈,人像个傻子。由于他们两口都上班,这孩子在家经常栽跟头,头上伤口累累。就这样,这孩子今年三十多岁了。
前两年,我邻居自己得中风,走路歪歪的,手抖抖的。他开始考虑自己大女儿的事了。他对我说,假如哪一天我走了,这孩子怎么办啊?他还问我,当初要是不治了,可能是对的。这个问题,我一直解不开:面对一岁孩子病情已成定局的情况下,是治呢还是不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