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市委办、市府办举办台州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节,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民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台州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台州范围内摄影爱好者,包括外来建设者,不限户口。
三、征稿要求:讴歌新农村建设,积极反映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丰富多样的文化生活、和谐社会风尚。作品统一放大至7寸。每人限送一幅作品。每个县市文联选送摄影作品30幅以内。
四、作品报送:各县市区参赛作品统一送当地文联,由当地文联统一选送市文联。作品送市时,须填写《台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民书法、美术、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左下角。
五、设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秀将若干名。等级奖设适量奖金以资鼓励。
六、截稿时间:自发文起至2007年5月30日截稿。
七、获奖作品在市政府大楼二楼展出。具体时间另定。
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