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543阅读
  • 0回复

2007“古堰画乡”杯感受丽水摄影大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阳光地带
 

发帖
3537
蜂蜜
24536
威望
97
宣传贡献值
181
交易币
0
好评度
388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09-22
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7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将于2007年11月17日至21日在丽水举行,届时,国内外众多知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将云集丽水,为更好地反映丽水,展示丽水,给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增加吸引力,凝聚人气,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与莲都区政府将共同举办2007“古堰画乡”杯感受丽水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
    莲都区人民政府
二、大赛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反映丽水及莲都区“古堰画乡”的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丽水人的精神面貌以及“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7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
三、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反映丽水及莲都区“古堰画乡”的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丽水人的精神面貌,以及“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7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
  (2)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照片,勿装裱。
  (3)参赛作品需作者真实姓名、注明标题、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参赛类别等。
  (4)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7年l1月17日至11月21日之间拍摄。参加“古堰画乡”组评选作品的不受时间限制。
  (5)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
  (6)丽水籍作者作品、外地作者作品及古堰画乡组的作品分开登记、分开评选。组委会领导及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7)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参赛者可免费参观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7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的各项展览。
3、收稿时间:截止2007年11月21日上午8:30分
  送稿地点:组委会会务组房间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总奖金总额10.5万元,分本地组、外地组和古堰画乡组,各设奖项:
    1、金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
    2、银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3、铜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4、优秀奖5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除奖金外,颁发获奖证书。各项奖金的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领奖时需凭身份证领取。
五、评选方式
    由组委会组织摄影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有好片拍到手,便与影友共分享!
快速回复
限400 字节
摄影、文学原创与慈善公益信息平台——蜂鸣网欢迎您!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