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孩子打交道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发脾气,我们有权生气,而不必感到内疚或者羞愧。只要我们不攻击孩子的人品或者性格,我们就可以表达我们的愤怒。
这些假设应该列入处理愤怒的具体步骤中去。处理激动的情绪的第一步是给它们明确的定义。这可以提醒相关的人改正或者采取预防措施。这样做的第一步是使用人称代词“我”:“我觉得很讨厌。”“我觉得被激怒了。”如果简短的陈述和拉长着的脸并没有产生效果,那么采取第二个步骤。在表达时加强愤怒的强度:“我生气了。”“我很生气。”“我非常非常生气。”“我气极了。”
有时,仅仅表达出我们的感受(不要解释原因)就能让孩子停止不端行为。但是,有时候,可能需要采取第三个步骤:解释我们生气的原因,说出我们内心的想法,以及我们希望的行为。
这个方法可以帮助父母释放怒气,而不致引起伤害,而且它甚至可以是一堂重要的课,教会孩子如何安全地表达愤怒。孩子可能会明白他自己的愤怒也不是什么大灾难,可以释放出来,而不会伤害任何人。这堂课不仅仅需要父母把怒火发泄出来,还需要父母向孩子指出情感表达的可接受方式,要向他们说明表达愤怒应该采取的安全、可理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