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岩慈善义工协会被认定为我区首家“慈善组织”
区民政局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章阿荣) 3月13日,笔者从区民政局获悉,黄岩慈善义工协会成为我区首家获得“慈善组织登记证书”的公益组织,这也是该局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的工作成果。
据了解,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职责,明确新设立的慈善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设立的社会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方可组织开展公开募捐。
为此,民政部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规定,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书面承诺、决策机构会议决议,以及财务审计报告等书面材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转自2017年3月16日《今日黄岩》第二版